逢春
逢春
放学铃声响起时,绵绵春雨仍在下个不停。
春曼左手撑着雨伞,右手握着单车手把,一路迎着和风细雨穿街过巷,单车车轮时而碾过水洼处,溅起一道道白色透亮的水花。
她随外婆春兰茹住在逢春县柳林街,姓氏也是随了外婆的。
春曼很喜欢“春”这个姓氏,因为可以让她联想到万物复苏、生机盎然的春天,还有她最喜欢吃的、外婆做的春卷。
为了彰显这种喜欢,儿时的她给自己取了个小名,叫“卷卷”。
卷卷卷卷,听起来多可爱啊。
可是街坊邻居的小屁孩都笑话她,说她的小名听起来傻里傻气的,还说她跟着外婆姓春,是因为她生来就没有爸爸妈妈,是个可怜虫。
“可是我有外婆!”六岁的春曼以稚嫩的声音大声反驳,“外婆会给我扎漂亮的小辫子,会给我做很好吃的春卷,会每天都夸我很棒。”
仿佛有了外婆,她就拥有了全世界。
十年岁月倏忽即过,如今的她当然知道世界很广阔,她很渺小,而她所拥有的,也只不过是这个万千世界中的微末而已。
但是没关系,她知足,便快乐。
当她快乐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全身都在发光。*
所以,快乐就够了。
“外婆,我回来啦。”
到家后,春曼照常把单车停放在内院墙边,还没来得及收起雨伞,隔壁屋的杨彦华奶奶便闻声赶来,朝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春曼不明所以,被杨奶奶带着回了她的屋里。
与此同时,春兰茹家里传来一道尖锐刺耳的声音:“现在谁给你养老?不还是得靠冠清?至于你那女儿沈佩真,她都不认你这个妈了,你还指望她给你养老送终,真是可笑!”
春曼认得这道声音的主人,是她的舅妈叶萍。
叶萍口中的“冠清”,是春曼的舅舅,至于沈佩真……
春曼垂下眼眸,掩去眼底的一丝落寞。
争吵还在继续。
“我指望谁也指望不到你头上!”这次是春兰茹的声音,“你算哪根葱,也配在这儿给我指手画脚?”
“是是是,我嫁给沈冠清二十多年了,名义上是你们沈家的儿媳妇,说到底也不过是外人一个。”叶萍阴阳怪气,“这不,我难得回来一趟看看你老人家,你偏要跟我吵一架,一点情分都不讲。”
叶萍向来伶牙俐齿,黑的也能说成白的。春兰茹哪能吵得过她啊,只有生闷气的份儿。
“这叶萍嘴上说得好听,还不如不来呢。”杨彦华从厨房端着一盘水果出来,放到春曼面前的桌几上,“来,卷卷,吃水果。”
“谢谢杨奶奶。”春曼从果盘里拿了个青提,放进嘴里一咬,酸甜的滋味在口腔里蔓延。
她其实很想回家为落于下风的外婆撑腰,可是她不敢面对叶萍。
春曼从小天不怕地不怕,唯独害怕舅妈。
在她的印象里,舅妈总是很凶,对她说话时很凶,看着她不说话时也很凶。因为害怕,春曼从来不敢当着舅妈的面大声说话大声笑,而是下意识地想将自己蜷缩起来,最好是缩成小小的、肉眼看不见的一个点,短暂地从这个世界消失。
等舅妈离开了,她再慢慢膨胀起来,像个气球一样,高兴地随风飘来飘去。
可是,即便她努力减少自己在舅妈面前的存在感,却仍总是惹得舅妈生气。
她印象尤为深刻的一段记忆,是在她六岁生日那天,比她年长八岁的表哥沈致用奖学金给她买了个生日蛋糕,却被舅妈认定为浪费。
沈致不明白,买给妹妹的蛋糕,怎么算是浪费呢?
“怎么不算浪费?”叶萍气道,“她吃我们家穿我们家的,一切都是浪费!”
叶萍命令沈致把蛋糕退了,沈致不依,叶萍就动手去抢,争执间,蛋糕摔在地上,毁了。
“哈!”叶萍怪笑一声,“这下好了,谁都别想吃。”
春曼看着地上的蛋糕,眼眶渐渐红了。
她明明什么都没做,为什么在舅妈眼里却处处都是错?
而又为什么,舅妈宁愿把蛋糕摔在地上,也不愿意让她吃上一口?
就因为她没有爸爸妈妈吗?
可是,这也不是她的错啊。
她忍着泪意,偷偷觑了眼沈致。
沈致没敢看她。他只觉得尴尬又难堪,默默收拾好地上的蛋糕后,他孤身在院子里的龙眼树下坐了很久。春曼小心翼翼地靠过去,轻轻扯了下他的校服衣摆,安慰他说:“哥哥,你别难过,我不吃蛋糕也没关系哦。”
沈致擡手揉了揉她的脑袋瓜,牵动嘴角勉力一笑,“等哥哥长大成人了,再给卷卷买很多很多蛋糕。”
等哥哥有足够的能力了,一定会好好保护卷卷,照顾卷卷,让卷卷永远都开开心心。
春曼开心地拍手,“好呀好呀。”
如果说长大成人是人生的重大节点,对于六岁的春曼而言,却遥远得仿佛这辈子都不会抵达。但她相信沈致,他承诺过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
春曼陷在回忆里,直至听闻屋外再次传来叶萍骂骂咧咧的声音,得知她要离开了,春曼松了一口气。
当年,沈致凭着优异的中考成绩被市一中录取了。为图方便,沈冠清用做生意赚的钱在市区买了一套房子,他们一家三口搬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