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要我放了她,除非我死……
孟尘萦在维利斯特住了约莫有两个月,起先有点不适应,她刚来到这里的头几天没敢主动跟四周的居民交好,是在一个机缘巧合下,邻居家的狗狗跑到她家后院来捡东西,才主动打破了这种她自我冰封的结界。
邻居住的是一家四口的幸福家庭。
女主人是定居在英国的中国人,中文名叫章之窈,她的丈夫布莱斯是英国人,夫妻俩在这个小镇里生活许久,生有一儿一女,抚养一只金毛犬。
维利斯特小镇虽网络不发达,但这里居住的人,似乎极其享受这种慢节奏,拥抱自然的生活。
孟尘萦在京市住了几年,习惯了车水马龙,灯红酒绿的繁华闹市,刚来到维利斯特还有点不习惯,有考虑要不要换个地方,挑个大城市居住。
但经过半个月时间,每天在这个小镇子里乱晃,她却渐渐有点爱上了这种幽然寂静的氛围。
这日午时阳光正好,清风吹拂,孟尘萦在章之窈的邀请下,来到她家的后院,跟他们一家举行烧烤派对。
章之窈也是南方人,两人之所以会亲近起来,也是因为孟尘萦那一口地地道道的南方口音。
“你老家是涟云啊?那地方我听过!”
孟尘萦眼睛铮亮,“真的吗?”
她在京市认识了那些朋友,每逢有人问起她老家是哪,得到回答后,都说不知道涟云在哪儿。
章之窈骄傲地抬起下颌:“我还去那里玩过呢,我初中的暗恋对象老家就是涟云的,那时候我很喜欢他,暑假有偷偷去涟云看他呢。”
“嘘,这事你可别跟布莱斯说,”章之窈谨慎地朝孟尘萦挤眉弄眼笑道:“他醋大着呢!”
孟尘萦克制住偷笑,肩膀微抖:“都初中的事了,布莱斯他还吃醋啊?”
“那是啊,你都不知道他这人心眼有多小,要是让他知道我小时候有白月光,他肯定要跟我生一周闷气。”
仗着布莱斯听不懂中文,章之窈畅所欲言。
“不过能在这里认识你真好,虽然国外也有不少中国人能聊中文,但我还是第一次遇到你这样独自一个人来外国这种小镇居住的女孩呢!她们都是选择的大都市。”
章之窈年龄大孟尘萦近十岁,在国外居住也有十年了,中文还是说的极其流利。
她说,跟孟尘萦认识后的两个月,是她这十年里说过最多的中文。
章之窈说在国外认识的中国朋友不太多,尤其这个镇子里,附近也没几个中国人居住。
总算有人可以跟她说家乡话,她也不自觉打开话匣子,开始讲述自己的经历。
章之窈是南方人,大学毕业后为了自己深爱的男人追到英国,她为了男朋友舍弃国内的所有,选择在异国他乡打拼,她跟那个男人同居了将近半年,却还是被他无情抛弃,不仅如此,那男人竟是卷走了她所有的积蓄,最终害得她惨到要流落街头。
在她最迷茫无助的时候,认识了现在的老公。
布莱斯,一个绅士的英国男人。
虽说今年才四十岁,但外国人长相显老,瞧着快五十。
章之窈是这样调侃布莱斯。
从她明媚灿烂的笑容里,孟尘萦逐渐有点感触。
章之窈因为前一段感情受了太多伤害,是布莱斯带她走出了阴霾,虽说两人年龄国籍都不合适,但灵魂却意外契合。
从交往到结婚,只有一个月的时间。
“这么快吗?”孟尘萦惊讶问。
章之窈串着手中的土豆和肉块,抬头笑起来:“爱情就是要冲动啊,结婚尤其要冲动,虽然冲动了点,但我相信我的选择没错。”
不然现在也不会这么幸福。
一儿一女一狗,还有个这么相爱的丈夫。
“我跟他才认识一个月,他就提出跟我结婚,上一任半年了还在问我要钱,谁真正对我好,我还是不傻的。”
见她眉眼间的笑容都很幸福,孟尘萦也很为她感到高兴,“你开心就好啦,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心情。”
章之窈把串好的那串肉递给不远处的布莱斯,夫妻二人相视一笑。
孟尘萦望着眼前画面,心里忽然觉得暖洋洋的。比今天的阳光还要温暖。
她一直想要平淡安稳的生活。
她其实对感情方面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倘若要结婚的话,不一定要很喜欢对方,对方也不一定要很喜欢她,两人彼此合适就行了。
当初选择周初皓,也是因为合适。
她见过不合适的感情,像她父母。
她的父母当初是两方家庭的撮合下才结的婚,没有半点感情,因为两人性格不合,勉强在一起后,婚后只有没完没了的争吵。
孟尘萦后来听外公外婆说,她爸妈在她刚出生那会就想离婚了,但考虑到她年纪太小,才一直拖到了四岁,能拖到四岁,是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实在忍受不了对方,才选择的离婚。
不合适的感情勉强在一起,最终会落得一个破碎的家庭。
她的存在,就是明显的例子。
而她和梁嘉序同样也不合适。
“夏夏,你喜欢吃辣吗?”
章之窈喊的是孟尘萦在国外新身份的中文名。
徐见夏。
“喜欢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