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八章接受 - 霍少的下堂妻 - 心宽如海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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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八章接受

富贵人家的儿子是个宝,就拿他们家陆梁来说,就不会让他干这种粗活,郑家怎么会允许他摆弄这个呢?

郑旭东好像知道梁明月的疑问,不等她开口,自己就解释上了,“我小时候淘气,看见花朵开的鲜艳,就偷偷地给摘下来玩,一次两次的,妈妈不在意,次数多了,妈妈就不高兴了,尤其是她最喜欢的蝴蝶兰被我剪断后,妈妈就发飙了,惩罚我给花换土,不干完不准吃饭。”

他那时候也就五六岁吧,正是讨狗嫌的年纪,整个郑家就他一个男孩子,被老人惯得不像样,犯了错误顶多教训几句也就过去了,可那次,他真的把妈妈惹生气了,逼得他不得不老老实实干活,以消除妈妈的气愤。

当时的他很不服气,跑去找爷爷撑腰,可爷爷看到妈妈那不悦的神情,也不再娇惯他,弄得他不得不劳动改造。

现在想来,要不是那时候淘气,被妈妈逼得不得不学习搭理花木,今天怎么可能在岳母面前露一手?

都不用眼睛看,用耳朵听就能察觉到岳母的态度变了,听她那聊家常的声音,还有看自己的目光,都清清楚楚告诉他,他成功了!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他算是找到攻克岳母的法门!

陆欣回来的时候,离老远就看见妈妈和一个背影熟悉的人说说笑笑,那个背影真是眼熟,却想不起来是谁。

妈妈的花房不准别人动,自己心烦时偶尔也会去里面坐坐,看看盛开的鲜花,闻闻悠远的香气,心情会变得好一些。

妈妈什么时候请人帮着打理花房了?难道是妈妈身体不适,没有精力侍弄那些花木?

陆欣心里一慌,急忙快步走过去,听到两人的对话,才知道那个背影相熟的男人,竟然是郑旭东!

妈妈什么时候对他这么和颜悦色了?前几天还勒令不准他们来往,这么快就改变态度了?

还有,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干这些粗活啊?背阴处那一排花盆,不会是他动手换的土吧?

郑旭东一转头,看见陆欣回来了,一个大大的笑容绽放在脸上,“欣欣,你回来了。”

梁明月看见女儿,脸上的神情有点不自然,轻轻咳一声,掩饰一下尴尬,“你收拾一下,别干了,吃完饭再走吧。”

“谢谢妈妈!”

郑旭东得到岳母的认可,一激动就叫上妈了,梁明月脸一红,都不知道怎么回答好了,还是陆欣看出妈妈的不自在,嗔了他一句,才对自己妈妈说道:“妈妈,您先回屋吧,我和旭东一会儿就进去。”

陆欣的心像猫挠一样,太想知道他是怎么搞定自己妈妈的,可这话不能当着妈妈的面问。

看到妈妈进屋去了,她才兴奋地凑到他面前,喜悦的眼睛直放光,“旭东,你做什么了?我妈妈怎么会对你改观了?”

郑旭东一脸的自得,“我什么人?优雅与才气并重的俊美男人,得到咱妈的认可,还不是理所当然的?也就你,把我这珍珠当鱼珠!”

哎哟哟,这什么人啊?刚得到岳母的认可,就拽上了?可她就是喜欢!

当然,郑旭东不是那种因为得到认可就不再努力的男人,为了巩固在岳母心里的印象,只要有时间,他就会投其所好,约岳母去看画展。

这种高雅的艺术,他是真的不懂,可是,为了迎合岳母的品味,恶补这方面的知识,以至于他的侃侃而谈,真的唬住了外行。

梁明月是个品味高雅的女人,多年的艺术熏陶,只需几句,就知道他肚子里的墨水有几何。

可是,不管他是不是恶补,是不是卖弄,目的还不是讨自己欢心吗?这份心意,最重要!

郑旭东自诩自己隐瞒得多好,谁知早就漏了拙,多年后的一天才知道,一阵阵后怕。

但是,也是通过这件事,他才知道岳母确实是心地善良的好女人,对她越发敬重了。

***

霍氏云和集团大楼底层,上班打卡的时间,电梯前人头拥挤,和往常没有分别,就是少了一个手捧鲜花,一脸甜美微笑的女人。

午餐的时间快到了,也没有看见她的出现。

霍云和坐不住了,不是说天天送花吗?这才几天啊,就没有耐心了?她说爱我,都是骗人的吧?

这个小女人,干什么都是三分钟热血,没个长性!

做饭也是,一开始三个碟五个碗的,后来越来越敷衍,直至一个都没有。

算了,大热天的,她不愿意做就不做吧,老婆娶来是疼的,又不是当老妈子用的,看她每天围着灶台转,他也不忍心。

花也不是他让送的,是她自己说要天天送,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她爱他,一点都不比他爱她少一点。

甜言蜜语哄得他心花怒放,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既然小女人有这个心意,他怎么能打消她的积极性呢?

以前他的朋友圈一片荒芜,别说发动态,就是转发都没有,有了儿子后喜欢上晒娃,只要有时间就发图片,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他有个聪慧可爱的儿子。

自从杨柳接受他后,改成了晒爱心午餐,现在是晒鲜花......本来就是高调的人,熟门熟路的再一次秀起了恩爱。

一天一束鲜花,品种还不相同,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开了花店。

老婆的品味很不错,花朵搭配得很漂亮,寓意也好,什么清晨的问候,你是我唯一的爱人,心里满满地都是你……

酸的他哟,都不好意思接了。

是时间长厌烦了,还是给老四出招的时候,让她多心了?

可她的反应很正常啊,没看出什么不对,对他还像以往一样温柔,还一起去陆家看儿子,要接他回霍宅住几天。

可那个小白眼狼,眼里只有那个小混血,对他们爱搭不理的,真是见色忘义的臭小子!

自己小时候,乃至现在,都没有多余的精力放在别的女人身上,只有一个杨柳,一头扎进去,无怨无悔地爱着。

霍晟那小子,绝对像他妈妈,小色胚一个!

霍云和起身来到卫生间,看向镜子里的自己,虽然已过而立之年,不再是时下流行的小鲜肉,但是,成熟稳重是他最大的优势,只有历经风霜的男人,才懂得关心体贴,才有安全感嘛。

电视里的小女生,不都是喜欢这种男人味十足的大叔吗?

难道自己不是老婆心中完美男人的典范?

霍云和知道老婆迷恋帅气的小伙子,经常和儿子一起讨论那个小鲜肉比较耐看,哪个不笑比笑起来更帅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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