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雨天的书泽泻集》(57) - 周作人散文自选系列 - 周作人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五十七章《雨天的书泽泻集》(57)

泽泻集

近几年来我才学写文章,但是成绩不很佳。因为出身贫贱,幼时没有好好地读过书,后来所学的本业又与文学完全无缘,想来写什么批评文字,非但是身分不相应,也实在是徒劳的事。这个自觉却是不久就得到,近来所写只是感想小篇,但使能够表得出我自己的一部分,便已满足,绝无载道或传法的意思。有友人问及,在这一类随便写的文章里有那几篇是最好的,我惭愧无以应,但是转侧一想,虽然够不上说好,自己觉得比较地中意,能够表出一点当时的情思与趣味的,也还有三五篇,现在便把他搜集起来,作为“苦雨斋小书”之一。戈尔特堡(isaacgoldberg)批评蔼理斯(havelockellis)说,在他里面有一个叛徒与一个隐士,这句话说得最妙:并不是我想援蔼理斯以自重,我希望在我的趣味之文里也还有叛徒活着。我毫不踌躇地将这册小集同样地荐于中国现代的叛徒与隐士们之前。

至于书名泽泻,那也别无深意,——并不一定用《楚辞》的“筐泽泻以豹鞹兮”的意思,不过因为喜欢这种小草,所以用作书名罢了。在日本的“纹章”里也有泽泻,现在就借用这个图案放在卷首。十六年八月七日,于北京。

镜花缘

我的祖父是光绪初年的翰林,在二十年前已经故去了,他不曾听到国语文学这些名称,但是他的教育法却很特别。他当然仍教子弟做诗文,唯第一步的方法是教人自由读书,尤其是奖励读小说,以为最能使人“通”,等到通了之后,再弄别的东西便无所不可了。他所保举的小说,是《西游记》《镜花缘》《儒林外史》这几种,这也就是我最初所读的书。(以前也曾念过“四子全书”,不过那只是“念”罢了。)

我幼年时候所最喜欢的是《镜花缘》。林之洋的冒险,大家都是赏识的,但是我所爱的是多九公,因为他能识得一切的奇事和异物。对于神异故事之原始的要求,长在我们的血脉里,所以《山海经》《十洲记》《博物志》之类千余年前的著作,在现代人的心里仍有一种新鲜的引力:九头的鸟,一足的牛,实在是荒唐无稽的话,但又是怎样的愉快呵。《镜花缘》中飘海的一部分,就是这些分子的近代化,我想凡是能够理解希腊史诗《阿迭绥亚》的趣味的,当能赏识这荒唐的故事。

有人要说,这些荒唐的话即是诳话。我当然承认。但我要说明,以欺诈的目的而为不实之陈述者才算是可责、单纯的——为说诳而说的诳话,至少在艺术上面,没有是非之可言。向来大家都说小孩喜说诳话是作贼的始基,现代的研究才知道并不如此。小孩的诳话大都是空想的表现,可以说是艺术的创造;他说我今天看见一条有角的红蛇,决不是想因此行诈得到什么利益,实在只是创作力的活动,用了平常的材料,组成特异的事物,以自娱乐。叙述自己想象的产物,与叙述现世的实生活是同一的真实,因为经验并不限于官能的一方面。我们要小孩诚实,但这当推广到使他并诚实于自己的空想。诳话的坏处在于欺蒙他人;单纯的诳话则只是欺蒙自己,他人也可以被其欺蒙——不过被欺蒙到梦幻的美里去,这当然不能算是什么坏处了。

王尔德有一篇对话,名thedecayoflying(《说诳的衰颓》),很叹息于艺术的堕落。《狱中记》译者的序论里把lying译作“架空”,仿佛是忌避说诳这一个字,(日本也是如此,)其实有什么要紧。王尔德那里会有忌讳呢?他说文艺上所重要者是“讲美的而实际上又没有的事”,这就是说诳。但是他虽然这样说,实行上却还不及他的同乡丹绥尼;“这世界在歌者看来,是为了梦想者而造的”,正是极妙的赞语。科伦(p.colum)在丹绥尼的《梦想者的故事》的序上说:

“他正如这样的一个人,走到猎人的寓居里,说道,你们看这月亮很奇怪,我将告诉你,月亮是怎样做的,又为什么而做的。既然告诉他们月亮的事情之后,他又接续着讲在树林那边的奇异的都市,和在独角兽的角里的珍宝。倘若别人责他专讲梦想与空想给人听,他将回答说,我是在养活他们的惊异的精神,惊异在人是神圣的。”

“我们在他的著作里,几乎不能发见一点社会的思想。但是,却有一个在那里,这便是一种对于减缩人们想象力的一切事物,——对于凡俗的都市,对于商业的实利,对于从物质的组织所发生的文化之严厉的敌视。”

梦想是永远不死的。在恋爱中的青年与在黄昏下的老人都有他的梦想,虽然她们的颜色不同。人之子有时或者要反叛她,但终究还回到她的怀中来。我们读王尔德的童话,赏识他种种好处,但是《幸福的王子》和《渔夫与其魂》里的叙述异景总要算是最美之一了。我对于《镜花缘》,因此很爱他这飘洋的记述。我也爱《呆子伊凡》或《麦加尔的梦》,然而我或者更幼稚地爱希腊神话。

记得《聊斋志异》卷头有一句诗道,“姑妄言之姑听之”,这是极妙的话。《西游记》《封神传》以及别的荒唐的话(无聊的模拟除外),在这一点上自有特别的趣味,不过这也是对于所谓受戒者(theinitiated)而言,不是一般的说法,更非所论于那些心思已入了牛角湾的人们。他们非用纪限仪显微镜来测看艺术,便对着画钟馗供香华灯烛;在他们看来,则《镜花缘》若不是可恶的妄语必是一部信史了。

(一九二三年,四月)

(1923年3月31日刊于《晨报副镌》,署名作人)

陶庵梦忆序

平伯将重刊《陶庵梦忆》,叫我写一篇序,因为我从前是越人。

光绪二十三年(一八九七年)祖父因事系杭州府狱,我跟着宋姨太太住在花牌楼,每隔两三天去看他一回,就在那里初次见到《梦忆》,是《砚云甲编》本,其中还有《长物志》及《槎上老舌》也是我那时所喜欢的书。张宗子的著作似乎很多,但《梦忆》以外我只见过《於越三不朽图赞》《瑯嬛文集》《西湖梦寻》三种,他所选的《一卷冰雪文》曾在大路的旧书店中见过,因索价太昂未曾买得。我觉得《梦忆》最好,虽然文集里也有些好文章,如《梦忆》的纪泰山几乎就是《岱志》的节本,其写人物的几篇也与《五异人传》有许多相像。《三不朽》是他的遗民气的具体的表现,有些画像如姚长子等未免有点可疑,但别的大人物恐怕多有所本,我看王谑庵像觉得这是不可捏造的,因为它很有点儿个性。

“梦忆”大抵都是很有趣味的。对于“现在”,大家总有点不满足,而且此身在情景之中,总是有点迷惘似的,没有玩味的余暇,所以人多有逃现世之倾向,觉得只有梦想或是回忆是最甜美的世界。讲乌托邦的是在做着满愿的昼梦,老年人记起少时的生活也觉得愉快,不,即是昨夜的事情也要比今日有趣:这并不一定由于什么保守,实在是因为这些过去才经得起我们慢慢地抚摩赏玩,就是要加减一两笔也不要紧。遗民的感叹也即属于此类,不过它还要深切些,与白发宫人说天宝遗事还有点不同,或者好比是寡妇的追怀罢。《梦忆》是这一流文字之佳者,而所追怀者又是明朝的事,更令我觉得有意思。我并不是因为民族革命思想的影响,特别对于明朝有什么情分,老实说,只是不相信清朝人——有那一条辫发拖在背后会有什么风雅,正如缠足的女人我不相信会是美人。

《梦忆》所记的多是江南风物,绍兴事也居其一部分,而这又是与我所知道的是多么不同的一个绍兴。会稽虽然说是禹域,到底还是一个偏隅小郡,终不免是小家子相的。讲到名胜地方原也不少,如大禹的陵,平水,蔡中郎的柯亭,王右军的戒珠寺,兰亭等,此外就是平常的一山一河,也都还可随便游玩,得少佳趣,倘若你有适当的游法。但张宗子是个都会诗人,他所注意的是人事而非天然,山水不过是他所写的生活的背景。说到这一层,我记起《梦忆》的一二则,对于绍兴实在不胜今昔之感。明朝人即使别无足取,他们的狂至少总是值得佩服的,这一种狂到现今就一点儿都不存留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的,绍兴的风水变了的缘故罢,本地所出的人才几乎限于师爷与钱店官这两种,专以苛细精干见长,那种豪放的气象已全然消灭,那种走遍天下找寻《水浒传》脚色的气魄已没有人能够了解,更不必说去实行了。他们的确已不是明朝的败家子,却变成了乡下的土财主,这不知到底是祸是福!“城郭如故人民非”,我看了《梦忆》之后不禁想起仙人丁令威的这句诗来。

张宗子的文章是颇有趣味的,这也是使我喜欢《梦忆》的一个缘由。我常这样想,现代的散文在新文学中受外国的影响最少,这与其说是文学革命的还不如说是文艺复兴的产物,虽然在文学发达的程途上复兴与革命是同一样的进展。在理学与古文没有全盛的时候,抒情的散文也已得到相当的长发,不过在学士大夫眼中自然也不很看得起:我们读明清有些名士派的文章,觉得与现代文的情趣几乎一致,思想上固然难免有若干距离,但如明人所表示的对于礼法的反动则又很有现代的气息了。张宗子是大家子弟,《明遗民传》称其“衣冠揖让,绰有旧人风轨”,不是要讨人家欢喜的山人,他的洒脱的文章大抵出于性情的流露,读去不会令人生厌。《梦忆》可以说是他文集的选本,除了那些故意用的怪文句,我觉得有几篇真写得不坏,倘若我自己能够写得出一两篇,那就十分满足了。但这是歆羡不来,学不来的。

平伯将重刊《陶庵梦忆》,这是我所很赞成的:这回却并不是因为我从前是越人的缘故,只因《梦忆》是我所喜欢的一部书罢了。

民国十五年十一月五日,于京兆宛平。

(1926年12月18日刊于《语丝》第110期,署名岂明)

谈酒

这个年头儿,喝酒倒是很有意思的,我虽是京兆人,却生长在东南的海边,是出产酒的有名地方。我的舅父和姑父家里时常做几缸自用的酒,但我终于不知道酒是怎么做法,只觉得所用的大约是糯米,因为儿歌里说,“老酒糯米做,吃得变nionio”——末一字是本地叫猪的俗语。做酒的方法与器具似乎都很简单,只有煮的时候的手法极不容易,非有经验的工人不办,平常做酒的人家大抵聘请一个人来,俗称“酒头工”,以自己不能喝酒者为最上,叫他专管鉴定煮酒的时节。有一个远房亲戚,我们叫他“七斤公公”,——他是我舅父的族叔,但是在他家里做短工,所以舅母只叫他作“七斤老”,有时也听见她叫“老七斤”,是这样的酒头工,每年去帮人家做酒;他喜吸旱烟,说玩话,打马将,但是不大喝酒(海边的人喝一两碗是不算能喝,照市价计算也不值十文钱的酒,)所以生意很好,时常跑一二百里路被招到诸暨嵊县去。据他说这实在并不难,只须走到缸边屈着身听,听见里边起泡的声音切切察察的,好像是螃蟹吐沫(儿童称为蟹煮饭)的样子,便拿来煮就得了;早一点酒还未成,迟一点就变酸了。但是怎么是恰好的时期,别人仍不能知道,只有听熟的耳朵才能够断定,正如骨董家的眼睛辨别古物一样。

大人家饮酒多用酒钟,以表示其斯文,实在是不对的。正当的喝法是用一种酒碗,浅而大,底有高足,可以说是古已有之的香宾杯。平常起码总是两碗,合一“串筒”,价值似是六文一碗。串筒略如倒写的凸字,上下部如一与三之比,以洋铁为之,无盖无嘴,可倒而不可筛,据好酒家说酒以倒为正宗,筛出来的不大好吃。唯酒保好于量酒之前先“荡”(置水于器内,摇荡而洗涤之谓)串筒,荡后往往将清水之一部分留在筒内,客嫌酒淡,常起争执,故喝酒老手必先戒堂倌以勿荡串筒,并监视其量好放在温酒架上。能饮者多索竹叶青,通称曰“本色”,“元红”系状元红之略,则着色者,唯外行人喜饮之。在外省有所谓花雕者,唯本地酒店中却没有这样东西。相传昔时人家生女,则酿酒贮花雕(一种有花纹的酒坛)中,至女儿出嫁时用以饷客,但此风今已不存,嫁女时偶用花雕,也只临时买元红充数,饮者不以为珍品。有些喝酒的人预备家酿,却有极好的,每年做醇酒若干坛,按次第埋园中,二十年后掘取,即每岁皆得饮二十年陈的老酒了。此种陈酒例不发售,故无处可买,我只有一回在旧日业师家里喝过这样好酒,至今还不曾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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