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逃跑的盗窃犯 - 重生:从鉴宝捡漏到财富大亨 - 寒淞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72章逃跑的盗窃犯

两个家伙被摁倒在地,丁零当啷有东西落了一地。

陈建国眉头微蹙,这是什么情况?

他上前捡起地上的东西,原来是古董,而且上面还带着新鲜的泥土。

握草,这俩家伙该不会是盗墓贼吧?

“你们是从哪里弄到的这批货?”

陈建国想要知道这些家伙们究竟是偷了谁的墓。

百草堂位于四九城东南,而东南的群山里古墓最多。

除了帝王将相的大墓受国家保护,盗墓贼无法插手外,还有许多达官贵人的墓也集中在这一带。

看着这些古董,有金银簪子,镯子,酒器等器皿,剩下的就是日常用的普通用具。

这些东西都是富贵人家的墓葬陪葬品,有的还是直接从死人扒下来的。

除了材质值点钱外,其他价值真不好说。

因为,系统到现在都没有反应。

作为鉴宝系统,一旦检测到有宝物存在它会第一时间通知和提示他。

这明显就不是什么宝物,充其量不过就是一些古玩而已。

真正值钱的都是带有文物价值的东西,那才叫古董。

比如自己系统里的太平公主府印玉玺,以及名家字画。

如果单论玉的材质,也就几万块钱,但是因为上面的文字,证明它来自大唐时代的产物,所以文物价值更高。

这俩家伙专拣金银器皿,至于玉器什么的根本就没有拿走一件。

这样来看,这俩家伙对古董并不精通,甚至是新手。

她看了几个金簪银盏,以及一些元宝类纹银类的东西,证实不过就是清朝初期的东西,价值并不高。

尤其是70年代这个时期,金银还不是很贵的时代。

对于陈建国的问话,那个小毛贼有些心虚,不过,陈建军有的是办法让他开口。

只见他上去扯住那家伙的长头发,抡起巴掌左右开弓就是一顿揍。

70年代,台风还没有刮到内陆,就已经有人留长发了。

街头混混们都喜欢留港式长发,被老人骂不正经,二流子。

所以,但凡有单位上班的,一般都严格要求发型,所以留长发的基本上都是一些没有职业的混混。

自然,打混混成了一些年轻人特有的癖好。

陈建军看样子也沾染了不少坏习惯,不过,也得亏了他今天动手,要不然,以那混混的尿性,打死也不会开口。

“别打了,我说我说。”

“我们是从燕子山逃过来的,治安队正在抓我们。”

“燕子山?果然是墓葬集中的山区,你胆子真大啊,不知道那里有大头兵吗?”

“我们以为有片地方没人守护了,所以才……”

“没想到,被军犬给嗅到了,一路跟了过来,我们以为这里是古建筑,他们不会追进来,结果被你们给抓了。”

那小毛贼看着挺机灵,岁数也不大,长发露出两只滴溜溜乱转的眼珠子,贼眉鼠眼的。

乍一看,不是什么好东西,但陈建国知道,能偷古墓,不盗良民,还不算是贼。

盗与贼啊同,盗亦有道,贼有贼规。

只拿金银,谓之缺钱花,但凡能挖到金银的墓葬,就一定有玉器瓷器,书画等等更值钱的东西。

许多古董就是从古墓里找到的,没错,古墓里的古董,就是有些陪葬品里也有比墓主时代更早的文物。

比如,唐代大墓就会找到隋朝之前的古董。

因为单一的没有被盗的古墓很少,比如,隋朝的古墓一定被后来的唐时代盗墓贼挖掘一空。

贼不走空,但凡值钱的一律洗劫。

而眼前这两个小家伙,还懂得给墓主人留一点。

“说吧,你们到底是什么人,说清楚了,我可以考虑放了你们,否则,我就只有将你们交给公家。”

“我说,我说……”

被打晕的那家伙醒了过来,告诉了陈建国他们的身份。

原来,这两个一个叫孟飞,一个叫杨凡的小伙子原来是周记当铺的学徒伙计。

他们的师父在前几年的某场浩劫中被批斗致死。

师娘也不知所踪,店面被一个叫耿有亮的批斗分子给霸占。

兄弟二人无奈在城郊乡下的村里窝了几年。

奈何村里也不富裕,而且又是农业社,大家都是靠挣工分换取有限的粮食蔬菜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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