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破裂》(26)
我三十一岁的时候,明白了看着一个人死去是什么感受。一个关节上有牛皮癣的普什图族出租车司机在我眼前咽气了。我们让他一直站着,站了五天,他的两只脚肿得像两个足球,脚镣勒进了他的脚踝。他不能睡觉,不能吃喝。
这是一种被认可的“压力和胁迫姿势”。
他叫哈马德·莫胡什,是在阿富汗南部的一个检查点被捕的,在此之前,一颗路边炸弹炸死了两名皇家海军陆战队队员,还炸伤了三个,其中一个是我的战友。
我们用睡袋从头上套住哈马德,并用电线缠住他。然后,我们把他在地上滚来滚去,坐到他的胸口上。就是这个时候,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
有些人说拷问并不能有效地获取可靠信息,因为强者无视疼痛,弱者则会为了让拷问停止而口不择言。他们说得没错。大多数时候,拷问毫无意义,但是如果你能迅速行动,并结合受审者被捕时的震惊和对拷问的恐惧,就会惊奇地看到,人的理智之锁常常会随之打开,各种秘密倾泻而出。
我们被禁止用“战俘”称呼被扣押的人。他们是“受控人员”。军队爱用缩略词。还有一个词是“高压逼问”。我就是受训做这个的。
我第一次见到哈马德时,已经有人用沙袋裹住了他,还用绳子绑起来了。费利尼把他交给了我。“先搞一下受控人员,”他笑着说,“我们可以晚点再熏他。”
“搞一下受控人员”的意思就是暴打他一顿。“熏”就是使用压力姿势。费利尼曾让他们站在三十八摄氏度的大太阳下面,张开手臂,举着五加仑[1]容量的油桶。
我们会加入自己的特色。有时,我们把他们浸入水中,让他们在尘土里翻滚,或者用化学发光棒击打他们,直到他们会在黑暗里发光。
我们把哈马德的尸体埋在了石灰里。之后很多天我都睡不着觉。我不停地想象他的尸体慢慢地膨胀,气体从他的胸腔喷出,好像他依然在呼吸。现在我有时还会想起他。半夜醒来,我感觉胸口被重物压着,想象自己躺在地上,石灰烧灼着我的皮肤。
我并不怕死。我知道有比躺在地下、被熏或被用化学发光棒暴揍更糟糕的事情。那件事发生在五月十七日,周四,午夜刚过。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克罗艾。她坐在一辆车的副驾驶座上,被人偷走了,身上还穿着睡衣。
那是二十一周前的事了。
关于我女儿,我还记得十件事:
1.苍白的皮肤。
2.黄色的短裤。
3.一张手工制作的父亲节贺卡,上面贴着两个人,一大一小,手拉着手。
4.给她讲《杰克与魔豆》的故事,但是略过了巨人想要磨碎杰克的骨头来做面包的部分。
5.那次她摔倒了,一只眼睛的上方磕出了一道口子,缝了两针半。(有半针吗?也许是我为了吓唬她瞎编的。)
6.看她小学时在《彼得·潘》里扮演一个印度女人。
7.带她去慕尼黑看一场难分胜负的欧洲杯球赛,尽管我在捡她掉到座位下面的麦丽素巧克豆时错过了全场唯一一个进球。
8.我们最后一次去度假时,沿着圣莫斯的海滨散步。
9.教她骑没有辅助轮的自行车。
10.把她养的小鸭子放下,然后一只狐狸冲进围栏,扯下了它的翅膀。
电话在响。我睁开眼睛。厚重的窗帘和遮光板使房子里几乎跟黑夜一样。我伸手拿起电话。
“喂。”
“是吉迪恩·泰勒吗?”纯正的贝尔法斯特口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