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看不见的客人》(12)
爱斯琳吸引这些人真有一招。和她的各位前任相比,罗里成了整个主题公园里最为惊险刺激的存在。第一个家伙是个会计,在一家软件公司上班。这家公司在经济危机期间不太景气,磨得起毛的地毯和布满水渍的天花板证实了这一点。不过办公室里忙碌的氛围倒是说明情况正在好转。他第一次见到爱斯琳是在十九岁的时候,当时他们一起排队买三明治,前后总共约会了六个月,不过从一开始,他们就明确彼此并不是在认真寻找伴侣,一旦感到无聊了就分开,没有什么怨气,也不存在分手后继续做朋友的戏码。他还记得露西,有一点模糊的印象,不过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纠葛,他想不出什么理由会让露西对他心有妒意。他长得很友善,一张不容易被记住的面孔,看起来是个好人。他说爱斯琳是个好女孩,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很愉快,现在他已经有了一位不错的未婚妻,周六晚上他们一起吃了顿不错的晚餐。他从来没在脸书上搜索过爱斯琳。
她的第二位前任可能稍微没有那么无聊。他在一家呼叫中心工作,办公地点在一栋偏僻的大楼里,这栋大楼应该是某人的天才办公区计划因为资金不足泡汤了的结果,或者是某人精心策划的避税手段。五层楼中有四层都是空置的,第五层有几个吃闲饭的人聚在一个角落里,说话很大声,反正也没什么人会被打扰。为了我们的谈话,这家伙把我带到了某个经理的办公室,房间同样是空着的,只有一层灰尘覆盖在一张床一样大小的桌子上。他是通过露西认识爱斯琳的,是在五年前,当时他正致力于成为一名舞台灯光师。他们交往了八个月,他开始考虑这段关系是不是比较特别,但她却甩了他。她说,因为她也有相同的感觉:这段关系开始变得认真。但是因为要照顾生病的妈妈,她没有时间和精力发展认真的恋爱关系,而他也相信了。从那时起,他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直到两天前他在报纸上看到她的新闻。而自他离开剧院后,他也跟露西失去了联系。没什么讨厌的感觉,只是本来跟她们就不那么亲近,也就没有再联系了。周六晚上他去听了一场音乐会——我们会核查不在场证明,不过我觉得不会有什么惊喜。他表现出震惊、悲伤,还夹杂着一点点怀念,这很可能是真实的,而他们之间的疏离也一样真实:爱斯琳成为过去式,他没有再追求过她,也没有期盼着旧情复燃,更不会因为看到她在准备一场没有他的约会而生气。
这本就是我料到的。问话进行得很顺利,我以“酷女孩”的姿态,让他们打开心扉,谈论他们此前并不打算泄露的事情。而这些内容对我毫无用处。
我在严寒中穿过一片空旷寂静的区域,回到车上,在我目力所不及之处,风在长长的草丛中变大,席卷过空旷的田野,从我身上刮过,又继续往前。通常这会让我感到急躁——与大自然过多的接触令我毛骨悚然——但最后我的脑袋仿佛被打扫过一样清晰,这正是我今天早上跑步想找到的感觉。这是这些天,也许是几个月里,我第一次能够思考。
这是因为我刚刚把斯蒂夫赶走了,一路上我始终有这种感觉。没有他在我身边——拽着我,不停抱怨,四处指指点点,跟我扯一些有的没的,弄得我得费力想想他是什么意思——我终于可以看清楚了。所有情况中——所有的假设和想象——其实只有两件事值得关注。
罗里·法伦,那个难过的懦夫。他是此案的全部。这也就是我们为何找到的都是无用的线索:因为并没有其他线索要找。
还有第二件事,这是我在重案组的最后一个案子。我可以避开布雷斯林、麦卡恩、罗奇,还有其他所有浑蛋的圈套,一天又一天,一周又一周,一个月又一个月,但迟早我都会出纰漏,然后他们就会打击我。我可以想象一个拳手,左躲右闪避开所有的重击,速度越来越快,稍微一疏忽,然后伴随一声巨响,眼前一片黑暗。
我并不会坐以待毙,给布雷斯林、罗奇或者不管什么人机会,让他可以得意地笑着绕场一周,接受全场观众的喝彩致意。我要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办。我会办完这个案子,并且是妥当地办完,把罗里·法伦绳之以法,即便是全国最好的律师,也无法让他重新找回自由。我要昂首挺胸地离开这里。然后我会给我在保安公司的朋友打电话,问问他那份工作是否还在。再找个机会,告诉奥凯利他就是废物,再给罗奇一拳,把他的牙打到肚子里。
有一瞬间,把所有事情都考虑妥当之后,我开始想我是否错怪了斯蒂夫。我想知道——现在倒也不是什么问题了——他是否一直在给我捣乱;他是否不想让我注意到,我已经陷入绝境。这个可怜的乐观的白痴是否真的是喜欢和我一起工作,像我之前以为的那样。如果他也做着同样的白日梦,梦想着有一天我们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抓住汉尼拔·莱克特[1],然后彼此点点头,一起阔步走进下一宗悬案的迷雾当中,去解决唯有最优秀的警探才能解决的难题。一阵刺痛让我清醒过来。我无比期望是自己弄错了。
车里很冷。即便把车窗关上,我还是可以听到不停歇的风穿过密密麻麻的草丛的声响。我有几分期望赶紧结束离开,可是急于赶到目的地的我,再一次无法思考任何事情。
当我回到专案室时,斯蒂夫还没有回来。助手们在吃午餐,聊着警察们的新八卦。布雷斯林坐在桌子前,椅子向后倾,双脚跷起,刚刚吃完一个香肠卷,在浏览《信使报》。
“啊,”他看见我进来说道,同时让椅子落地,把报纸扔回桌子上,“我一直等的女人来了。做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吗?”
“爱斯琳的前任,”我说着,脱掉外套,“没什么值得一听的。我们得核查一下他们的不在场证明,然后就可以把他们从名单上画掉了。”《信使报》头版的大标题写着:谁是赴宴者?有人向克劳利透漏了爱斯琳约会的信息。
布雷斯林把脚从桌子上拿下来。“吃完饭之后我得伸伸腿脚,”他拍着自己的肚子说,“我们去散散步吧。”
“我还有材料要打。”
“那可以等等再说,”他压低声音,“我有些事情等不了。”
也许他准备将我拉上他想象出来的那条边线。我没在是否要陪他继续玩这件事上考虑太久,而他已经带着我走出了专案室。“为什么不呢?”我说着,欣赏着他脸上掠过的惊喜表情,在我转身走出房门时显露无遗。
“我想聊聊罗里的前任。”布雷斯林在走廊上就对我说。我很好奇他这次又准备把我引至何处。这周我才第一次意识到,我们在这里基本上没有什么隐私可言。人们在食堂、办公室还有更衣室之间来回走动。审讯室的观察窗开着,同时音频设备也处于启动状态。我此前从没意识到,我们所在的组成为自己的一部分,亲密可靠如自己的身体,这样才能生存下来。
“然后呢?”我说。
布雷斯林笑了。“他是怎么说的来着?他通常喜欢的是比爱斯琳更‘随意’的那一种?我确信她们都是很好的女孩,但是老天,我觉得我完全能把她们带去某个化装舞会,让造型师祭出‘重型火炮’。”他下楼时低着头一阵小跑,“你知道90年代时的学生穿的那种连帽衫吧,带很多毛,民族风,穿上之后就能去印度果阿徒步野营的那种,我发誓我刚见的这个前女友穿的就是那种衣服。”
“她们提供了什么线索了吗?”
“可以说有,也可以说没有。他们都说罗里是个完美的绅士:从没打过她们,也从没对她们大喊大叫过,没什么控制欲,也不会忌妒得抓狂,更不会因为不听他的话就暴跳如雷,以上行为统统没有。”他在走廊里拐了个弯,进到e专案室,一个破烂房间,曾经是更衣室,现在空着,“进来。”
他替我扶住门。我明白他的意思:进来,要是没有我布雷斯林,你就得在这种地方办案。房间里很热,散发着体育馆里的那种汗臭;小小的白色书写板上满是斑驳的污迹,有人在上面用过不好用的记号笔。所有的椅子看上去都黏糊糊的,我没有坐下。
“但最有趣的部分在这儿,”布雷斯林在我身后关上门,“他的两位前任,包括最近的一个,说她们甩掉罗里都是因为这个人太认真了。一个女孩的原话是‘太投入’,另一个说他‘进展太快’。我想她是故意装得矜持,不过她后来谈的并不是床上的事:她完全不介意在第二次约会就跟他颠鸾倒凤,愿上帝保佑她。现在这些年轻人真是越来越不懂得自重了。”
“所以她谈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