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我快疯了。
我爱你我快疯了。
聚福楼生意兴旺,此人家境殷实,扶桑若是嫁过去,便不用每日去后山采药维持生计。
顾时安脑海里浮现出伉俪情深的王大夫和郑氏的面孔。
扶桑也会像郑氏那般饱含温情爱意地望着别人吗?
他没敢继续在心里想下去,扶桑是如谪仙般的人物,任何人都不能亵渎她。
何况区区手无寸铁的凡人。
顾时安又听见扶桑温和平静的说话声。
她说:“刘公子上次我见过的,那时候我同别人拿错菜盒,还是他命大厨帮我重做一份,不然,我怎么有机会尝到如此正宗美味的佛跳墙。”
她记性甚好,嘴也甜,此话一出,倒是缓解了几分尴尬,顾时安已经听见那男子惊喜道:“是……是嘛……你还记得我……”
扶桑就是这世间最美好的人。
顾时安一点都不奇怪她会这样说,她这般温柔,无论对这位聚福楼独子有无好感,都不会令他感到难堪。
可亲耳听到这样说,他心里却克制不住感到愤怒。
她对待谁都是这样温柔体贴,可他却想成为那个唯一。
他想在她眼里,是不同于其他人的。
越是如此,心里便好似打翻了醋坛子,一阵酸涩的苦味。
这般想着,那边的交谈声也愈发刺耳起来。
过了一会儿,中间的介绍人便借口有事离开,给了二人独处的机会。
如此一来,真真就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男欢女爱,纵然当街游玩,世人也不会说些什么,可若是被人撞见共处一室,好好的清白也凭空毁了去,这婚不成也得成。
扶桑果然也意识到不妥,说笑间自然地和那人谈及热闹的集市,那人顷刻间被点醒,连跟扶桑赔不是。
两人出门后,顾时安亦步亦趋跟着。
他没跟得太紧,远远地望过去,只瞧见两人不知说到什么,笑得十分开怀。
那男子面容也落在顾时安眼底,并无尖嘴猴腮的丑陋之貌,也无作为商贾人家独子的傲慢无礼,目中无人,而是个很清秀的男子,穿着一身云蓝衣袍,矜贵又富有书卷气。
他和扶桑相谈甚欢,远远的望去,也算相配。
至少,从路人的反应来讲是这样的。
顾时安的心倏地沉了下去,感觉一股名为嫉妒的火焰几乎要将他焚烧殆尽。
他们才不般配,凡人寿命几十年有余,哪里能同她天长地久?
与她相配的应当是自己,只有他能同她携手相伴,共度一生。
他擡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凭借世间美丑之论,他也是极俊俏漂亮的,否则,扶桑又怎会盯着他这张脸失神。
看吧,扶桑最喜欢他。
他暗自在心里较劲,看那人清秀的面容也愈发挑剔起来,眼睛比他小,鼻梁不够挺,皮肤也没有他细嫩,满头乌发也略显粗糙,不像他,素日里墨发顺滑有光泽,似绸缎般倾斜在身后,等沾染水汽,又会翘起自然的小小的弧度,似水中海藻,扶桑总是爱不释手,摸他像抚摸一只慵懒的猫。
他知道她喜欢他的墨发,便精心照料着,努力让她欢喜,让她舒服。
那个男人能做到吗?
凡夫俗子,怎配分得她一丝一毫的目光。
可偏偏就是这样的男人,扶桑竟对他露出温和的笑意,眉眼弯弯好似皎洁的月牙儿。
她很久没有对他这样笑过了。
她变得难以亲近,他每次试图与她说话亲昵,她都会有各种各样的理由离开。
怪物觉得自己好似掉入了无底洞,一直不断地下坠、下坠……
扶桑瞧见了,却作壁上观,不打算施以援手。
她转身对着另外一个男人露出笑容。
好刺眼,怪物感觉眼珠子火辣辣的疼,他目眦欲裂,几欲流淌下血泪来……
黄昏日落,晚霞千里。
扶桑回到家,院中被打扫干净,顾时安坐在石凳上看书。
往日里她出门回来,他都会热情洋溢地凑上来,又帮她拿东西,又蠢蠢欲动想给他捏捏肩捶捶背,让她更舒服。
怪物总想同她亲近。
她微微侧头,难得一见主动同他搭话:“看的什么书?”
怪物握着书卷的指尖微微发颤,这是他慌慌张张随意挑选的,没来得及看书名,现在才恍然发觉,这本书是启蒙读物《千字文》。
他倒背如流,早就不看了。
他感到脸庞微微发烫,不动声色把书卷搁置在石桌上,用手臂压着挡住文字,却又不舍得扶桑主动同他讲话的机会,他抿下唇,道:“随便看看。”
怪物每次撒谎,都会下意识抿唇,眼神又片刻的闪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