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五章大都市 - 剑荡八荒 - 成刚 - 武侠修真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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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九十五章大都市

蔺且冲着沈剑心抱以微笑,点点头道:“你果然是自远方而来的有缘人,方才我已经感觉到了,你是能够运用这些字的!”沈剑心暗自心惊,德华刘却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只得悻悻的站在一边。

“好了,你们走吧!我还要继续整理老师的文稿哩!”蔺且说完之后,径自走向了屋前的那株血桃树,盯着树干开始抄抄写写。

德华刘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笑容,很显然,他看不明白对方的举动,只觉得一举一动都透露出怪异。

此刻,沈剑心却是几乎在心中大叫起来。

“蔺且,蔺且!我终于想起来了,还说他不是庄周?这哥们分明就是庄周唯一的弟子蔺且嘛!”沈剑心在心中大喊道。

典籍有载,庄周曾有段时间寄身于蒙山蒙泽,位于齐国临淄西南二百里,乃是冬暖如春的天然形胜之地。

庄周认为书不如思贵,意不可言传,于是走到哪里就心血来潮写下一篇,有的刻在树干上,有的刻在石头上,凡是山上能容下字的地方,都可能有庄周的文字。

蔺且则是庄子的唯一的徒弟,庄周的言论几乎都是蔺且从山上搜索到,誊抄下来的。

说起蔺且这哥们,也有一段小故事,他少时家贫,与母亲相依为命,饿得快要没饭吃了,突然遇到一个异人,问他想不想挣钱。

少年蔺且当然想啊,那异人就说,你看到城南墙上贴的告示了么?上面那个人是我,凡是提供我的消息者,朝廷赏百金,待会你去告诉他们,我就在这里,然后拿了赏金去生活吧。

蔺且不愿意为赏金伤害他人,那异人就说,没事!你先去看看再说,也许我们都有好处呢?

结果蔺且去了,原来那榜上写的是朝廷想要举贤,找那异人出来做官。

于是,他就上前揭榜,告诉朝廷,说自己知道那人在哪。

果然,朝廷带走了那名异人,并且赏了蔺且百金,他用这笔钱安顿好了老母亲,又做了点小生意,一家人过得幸福美满。

后来他听说当年的这位异人便是庄子,便决定报恩,找了足足三年,终于又在一片山野间找到了已经辞官不做的庄子,欲拜其为师。

庄子从不收弟子,后面是蔺且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师母发了话,才将其勉强收入门墙,还说这是上天硬塞给他的。

沈剑心是真心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书中的人物,而且对方的身份居然也是血族。

看着蔺且极为专注的在山石草木间寻找师尊的文章,沈剑心和德华刘不忍打扰,只得悄悄的下山去了。

山脚下,两人又遇到了一条十字路口。

“咱们现在去哪?”沈剑心随口问道。

德华刘想了想,说道:“我本来是想先请清辉贤者看一看你,然后再将你推荐到大公爵那边,让他赋予你教习的职位。不过现在我也说不准,清辉贤者到底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

“那现在呢?”沈剑心问道。

德华刘摇摇头,道:“现在我没有把握说服大公爵了。清辉贤者并没有留下肯定的结论,如果我这样带你去见大公爵的话,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要不我们先回你家?你不是很想念妻子么?”沈剑心笑道。

他新得了九个血符字,又想着借助血族世界里浓郁无比的血气来修炼,自然希望多些属于自己的时间,本钱雄厚了,当然走遍天下都不怕。

“那好吧!我也应该回去见一见洛秋了。她是个很善良的女人,你们会相处得很好的。”德华刘淡淡道。

决定了目标,两人便不再沿途停留,而是一路向北,马不停蹄的赶路,终于在傍晚时分,见到了德华刘居住的城市。

据德华刘介绍,面前的这座城市名叫归墟,是东方血族据点之一。

归墟城中有一位血族亲王和数位大公爵坐镇,城中人口过六千万,勉强算得上是血族世界中的中型城市。

听德华刘说,在血族世界之中,人口过亿的才能被称之为大城,而仅仅在东方血族的领域之中,就有三十六座大城之多。

一座大城便有过亿的人口,那么三十六座大城便是三十六亿人口,而且这还只是东方血族清辉一族的人口而已,西方血族的人口只会更多。

就在沈剑心惊叹于血族的人口众多的同时,两人已经踏入了归墟城。

这座城池的巨大与宏伟,繁华与奢侈,增多让沈剑心受到了强烈无比的震撼。

血族拥有漫长的生命,所以他们对于艺术和技术的追求,远在其它种族之上。

而且血族崇拜优雅的生命形式,除了吸噬血食的时候之外,他们大多数时候都是保持着优雅与风度的,就算决斗的时候,甚至是濒临死亡的时候,也要保持着风度。

沈剑心眼前的这座雄城,便是集血族建筑艺术于一身的伟大存在。

那高大巍峨的城墙,每一块砖石上都散发出血族特有的血色光泽,还有那城砖上雕刻的精美花纹,让整片城墙都是代表着精湛工艺的艺术品,令人不忍破坏。

还有那密密麻麻的街道,如蛛网般一直铺向前方,铺向视线的尽头。

街道两边的店铺,装饰风格华丽复古,既有魏唐之风,又带有明显的西方几何元素,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东西合璧,将文化精髓融于一炉,美伦美奂,让人目不暇接。

沈剑心情不自禁的将眼前的这座血族之城与大明京城相比,发觉两者根本就不在一个体量上的,完全无法相提比论。

不仅如此,在这归墟城中,街道上的血族百姓穿梭通行,使用的并非车马,而是一种造型古怪的飞梭。

这些飞梭有长有短,最短的形似飞剑,有血族驭梭而行,破风而去。

最大的飞梭能容纳百人,血族百姓坐在梭腹之中,从窗口向外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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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大大小小的飞梭无不凌空飞行,以血气驭动,速度比车马要快得多。

而且街道上同时有数百只飞梭同时飞行,却井然有序,相互之间完全没有影响。

沈剑心实在有些看傻眼了,忍不住回头瞧了瞧德华刘。

德华刘嘿嘿一笑,道:“在我们血族的眼中,步行才是最优雅的移动方式。”

不过经他这一提醒,沈剑心也确实看到了,许多血族正在街上闲逛,步履轻盈,不时有人主动给妇女和老人让路,一派彬彬有礼的景象。

“那个谁,你要去见妻子,总不好空着手吧?”沈剑心故意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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