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读起诉书 - 跳进那个兔子洞 - 乔伊梦游中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宣读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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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口味的手工饼干吃完的时候,林辜月也已经很习惯在月泉山庄虚构自己的形象,挂起千篇一律的笑容,像鳗鱼一样,身形流动地穿梭在不同的包厢,听长辈或用暗语,生怕别人听懂自己的话,或词调慷慨,拉拢别人站进自己这一队。

他们说,贸易战和美股真是让人没法活了,林辜月想书里这一句形容应该用“鲜绿”而不只是“绿色”;他们问,辜月爸爸最近在做什么,告诉叔叔就一定会给你介绍很好的老公哦,林辜月在思考路过橄榄园的动物是体积庞大的大象还是机巧的小兔子。

他们要聊的正事是最醒目的异体艺术字,披着五彩的斗牛士斗篷在竞技场招摇。林辜月只熟读最纤细端正的宋体和楷体,和他们的舞曲不是同一支。从前还以为制服要勒死她,是因为尺寸不合身,现在明白,因为那根本就不是她想穿的衣服。

她一直用幻肢和爱丽丝拉着手。四条手臂联合在一起,是没有端点可以无限延伸的直线,缠绕在一起,也可以是意味无限的莫比乌斯环。那些话再古老和刁钻,像太阳一样滚烫得无法忽视,也再升不出她的地平。

林辜月彻底地有了自己的语境,她的天空如此纯净。

她也弄丢过宝剑,但刻舟求剑的结局是原地溺毙。林辜月永远会相信远方小岛存在新的宝剑,她多么愿意划桨。

又也许,从头到尾,她真正的宝剑其实正是那一柄船桨。

同时还有见缝插针地写申请文书和整理作品集。小婷、郑克和吴栖帮了很多忙,留学经历也派上用场,她熟悉做这类事情,谈不上辛苦,甚至乐此不疲。

她太沉浸了,以至于,在月泉山庄碰到彦耀时,他似乎已经在这儿休假一星期了。

林辜月整日在酒店各种楼层晃来晃去,对此一无所知,还是裴经理提醒,说:“那个人,一直用看初恋的眼光看你呢。”

“何以见得?”

“人什么都能装出来,除了青涩感和干净的眼白。一眼万年,触手可及,多么纯真,多么点到为止。这就是初恋。”

梦想啊,初恋啊,这一系列纯净的好词,都可以被裴经理说得有了一种难闻的味道。林辜月朝空中猛喷了好几下清新剂,像在杀蟑螂。

后来她看到彦耀就像冬天大衣里的便利店发票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出现在那儿。有时候她还以为是自己过度使用电脑,头晕眼花了。

他们不算有矛盾的关系。彦耀开始微笑地打招呼,她也不会回避那目光,像对待包厢里的长辈。彦耀便举起手上那本书,念道:“一个人到了陌生的环境,第一件着手做的事就是创造一点儿熟悉的气氛;如果他从原来的地方带来一张照片、几本书,就会立刻把照片挂起来,把书摆成一排——但你们的酒店氛围很好,宾至如归,不必不安地捏造熟悉的气息。”

那句话出自格雷厄姆·格林的《一个燃尽自我的病人》。大四时有阵子,林辜月下班路上随身携带这本书。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第一章开头的内容吧。

他兴许真的可以精湛地捏造初恋的神态,但很难模拟认真看书的样子。

林辜月不一定有正式的初恋,但她有极其肯定的阅读体验。他在她面前,故意用她最熟悉的东西,炮制肥皂水吹水晶泡泡,她只感到自己的热爱和人格通通都被小瞧了。

她也微笑,说:“带给客人良好的感受是我们酒店的目标。”

“林叔选了个好地方,这座山的夜色也很美呢。”

“……”

如果小学生安全手册跟着时光一并发育,那么“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应该变通改写成——不要和不熟的人装熟。

林辜月偶尔也恨自己太理解文字,有些含义根本不必听懂。听懂了就得思考怎么应付。她的嘴角瞬僵。

夜色很美,她也很美。每每遇到告白,林辜月都在他们口中变作一团很含糊的肉块。他们用盲眼欣赏,再夸下海口,企图触摸和占有的总是她最无关紧要的部分。一句句大发诗兴的情话,寻找存在感,像麻绳一样,从她的皮囊顶部穿过去,顺带也抽空灵魂和五脏六腑,填满棉花。她最好像个书包挂件一样荡来荡去,方便他们携带。

爱太高维度,看见才是凡人力所能及的事情。目光应该是一种很慷慨的东西,但所有人都不睁开真正的眼睛。

林辜月想起来,她从不在叶限的目光里,察觉到过自己相貌的好坏。她永远都在深刻地体会到来自于自己的重量。她对他说的话,总是有着回声。哪怕高中随口一提在看黑塞的作品,过好几年,她能看到他有一张漫画的标题是出自《悉达多》的“石头就是石头”。

叶限是真正注视她的人。

但她对叶限呢?

林辜月不可能假清高,在这里否认她没有观察过叶限的模样。他有闪烁晶莹的眼睛。他穿白衬衫的样子最好看,锐角的衣领翻出来,可以衬得他下巴和肩膀的线条十分流利。他成年后胸膛上隐约的肌肉弧度。他个子很高,如果她蹲下来瞧他,他的身形就显得更颀长,仿佛伸手能摘到云朵。他低头到极致,在后颈末端隆起的骨节,还有藏在发丝下的两个发旋……

整个记忆胶卷拉开来,每个画面都是叶限漂亮的样子。那些细节她全部都喜爱,可以看到天荒地老。

灵魂不具备形状,没有办法,她只能通过观摩他的外形,尽可能地贴近他的内心。

他皮肤颜色经常在阳光下变得清浅泛白,那他的心会不会也是透明色的?没准他的长相是内在的染色结果。

所有人里面,她唯一把叶限的脸和心灵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林辜月眼中,审美只在叶限身上有意义。

林辜月也用最庸俗的方式在爱。

但她更喜欢的是,他在课余恶补艺术史和艺术家传记,在一起路过花店的向日葵的时候,他顺口提到梵高,她好奇追问,他再提到梵高和高更画的椅子。他们可以站在原地,在别人看神经病的眼神里,一起对梵高的人生发出最诚挚的慨叹。

林辜月当时决定,总有一天要把爱丽丝写成画家。她对生活有好多灵感,不是因为梵高,而是因为梵高活在叶限叙述里。

……总是这样,有人在向她告白,她在思考怎么拒绝,不得已撼动长久闭锁的情感处理区,结果拉闸放水,脑子里统统都是叶限了。

和思维完全无关的情感活跃得过盛,从内到外,震颤到肉麻。林辜月立即调整心态,点了点头,说:“是好地方,爸爸规划了很久。”

她恢复到了在看长辈夹着烟吞云吐雾的表情。

但彦耀捕捉到了她片刻的寂默,他带着年轻的语气,有些调皮道:“你是不是觉得照理来说,我不该在这儿呢?明明我们约定好不要再见面。”

仿佛他们真发生过什么难忘的故事一般。

这些人干嘛用词总是大刀阔斧?这下连约定这个词也要被抢走变味了。

交际场的真理是顺水而下,不出错不得罪,但感情场允许朦胧就是在允许对方在地上挖洞,需要比拒绝更拒绝。很可惜,会说话的人未必都听得懂话。

林辜月捍卫自己的语言,就像在护短心中的某个人,说:“我们之间应该什么都没约定过。也不存在‘什么照理来说不该出现’,只要愿意消费,无论出现在哪里都十分合理,更何况,这只是一个温泉度假酒店。”

“我没有恶意,过两天就是你生日了,我想陪你过个生日,仅此而已。”

“抱歉,我不过生日。失陪,客人请自便。”

“是为了回绝我的好意,还是你真的不过,又或者是等另有其人来陪你过?”

林辜月笃定回头:“你当成最后一种就好了。”

彦耀轻哼,毫不在意道:“爱读书的人其实也未必见到风景便多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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