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贰・夏天睡意深重 - 茴园梦 - 云雨无凭 - 纯爱同人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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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贰・夏天睡意深重

这年,汤宗毓快十七。

人还是那些人,事还是往常事,茴园里,有人过得忙碌,有人乐得清闲,大哥汤宗林早已经娶了太太,名唤何芳尔,是个精明温润的富家小姐,二十六了,如今代大太太管着茴芳堂药铺,是个厉害的天生的掌柜。

二少爷汤宗朝生得杏眼白面,是个天生英俊的人,又戴上一副圆片的眼镜,学堂上得好,人际处得好,话也说得好,在他周身,看不见丝毫纨绔子弟的意味,时常谦逊和煦,遇事冷静,二十八了,也不着急婚配。

老三宗甫呢,只比老四宗毓大一个多岁,从小就顽劣,脚上是儿时摔的旧伤,到了十八,还是跛的。

他曾经在学堂里做了坏事,烧其他学生的课本,他的母亲三太太谅解他,在众人面前说:“脚跛了时常受欺负,厉害一些是对的。”

这些歪理,三太太白小叶是能说上来一大堆的,她总是哀怨着一张脸,没谁乐意主动和她搭话,就连丫鬟们看见她,都只问候一声就匆匆跑开。

付妈曾经这样说她:“长得不是怪的,但人是怪的,宗毓小时候就被吓着,哭了一整天。”

程景云在她身旁听,听完了,就偷偷地埋着头笑,笑毕才抬头,问:“涂涂这么胆小啊?”

“不是胆大胆小,是涂涂敢哭,胆小的被吓着,都不敢哭。”

天气热了,程景云把箱子底下的薄衫拿出来洗,洗了再晾,等它带着一种日头的香时,收回来叠好,压在枕头下面。大太太房里在换家具,把那些笨重的红黑木头全换成西洋玩意,程景云和谢山他们,最近就在干这些重活。

人总要有心事的,程景云发现了,不知什么时候起,四少爷不再乐意和他玩了,俩人几天见一次,程景云做杂事,汤宗毓奔跑着去学堂,奔跑着出去玩耍。后来,再不知什么时候起,汤宗毓对他,见也不乐意见了。

像是刻意地躲着。

六月初八,程景云过二十四岁生辰,付妈给他衣袋里塞了一把洋糖,悄悄地告诉他:“二太太人好,我时常帮她院子里做事,她有什么好总会想着我。”

“太,太多了。”程景云很慌张。

付妈将他的口袋按着,说:“还有许多,我自己有,老了,什么都不爱吃。”

道了谢,程景云继续帮着搬家具,付妈在一旁举着鸡毛掸子扫灰,等事做完,天要黑了,本来就是盛夏,人闷得想吐,往外走的时候,程景云忽然想起一件事,就告诉付妈:“这糖,涂涂小时候给过我。”

“咱们且偷偷地说,”付妈急忙压低了声音,道,“现在长大了,不乐意听见喊他涂涂,上回还因为这个,给大太太置气。”

“是长大了,他最近,都不见我了,大约是学堂念得好,不贪玩了。”

说完了,和付妈道别,回小院的路上,程景云心想自己又不是个姑娘,倒不必为少爷的无情哀怨,毕竟原来只是个玩伴,做一些稚气的游戏,现在,汤宗毓长得极高,脊背宽阔,和小时候完全不同了。

遇上了二少爷汤宗朝,他是个好人,对谁都礼貌温和,问程景云:“林崇给大伙做了新的短衫和裤子,你明日早上快快去领,别错过了。”

“谢谢二少爷。”

对程景云来说,付妈是好人,二太太是好人,管家林崇是好人,花匠遥伯是好人。

二少爷是更好的人。

汤宗朝穿着衬衣长裤,长得瘦高英俊,他推了推眼镜,说:“不谢,早早回去睡吧,我不耽搁你了。”

天要下雨了,路上听丫鬟们说四少爷还没回来,程景云就问:“他下了学堂也没回来?”

丫鬟说:“不用去学堂了,天热了,已经放假了。”

“上街去玩了吧。”程景云猜测。

丫鬟们“咯咯地笑”,说道:“估计是的,十七岁了,不是小孩子了。”

风把人的衣裳鼓起来,卷着些细小的土和沙子,还有残败的树叶,程景云回到杂工们住的小院里,迎面撞见了花匠,颔首与他道好,说:“遥伯,天色不好,您早些休息罢。”

遥伯黑瘦驼背,长着一双深凹的浅褐色眼珠,他是个极其话少的人,点了点头,面无表情地,也不应答什么,他没听程景云的劝告,拎着他的短锄头往外走,就在这时候,雨点猛然地砸了下来。

程景云往屋子里跑,就听见有人在他身后一同跑,他猜测是院子里住着的杂工,接着猜应该是谢山,没成想,顶着湿漉漉的头发转过身,就看见汤宗毓喘着粗气站在他身后。

“啊……涂涂。”

汤宗毓不说话,他穿着一件白衬衣,最上头的扣子开着,再是一条黑裤子,其实程景云已经足够高了,但汤宗毓比他还高出半个头,肩膀很宽,平时大都穿学生装的,不过现在放了假,就不穿了。

“才回来?”这小屋子太窘迫,连个舒服坐下的地方都没,程景云把窗户开得更大些,风灌了进来。

汤宗毓说:“我闯了祸。”

他的脸上湿漉漉的,也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汗水,大概一路都在跑,所以仍旧在大口地喘气,眼睛红透了,拳头紧紧地攥着。

“怎么了?”程景云说着,连忙去栓门,他想,谢山他们去别人府上还家什,现在遇上雨了,暂且不会回来了吧。

“我……”汤宗毓吞了吞口水,他的影子投在程景云身上,他忽然抬起手捏住了程景云的胳膊,说道,“我杀人了。”

他怒睁着眼睛,紧绷的指节上泛起白色,程景云的胳膊被攥得生疼。

“你杀了谁?”程景云从脊背软到脚腕,几乎要站不住,他不敢大声地问。

汤宗毓正在不住地发抖,他的脸逐渐凑得很近,太英俊,又年轻,这时候怒起来,完全看不出小时候顽皮可爱的样子,像是变了个人。

“我要逃。”汤宗毓用那副低嗓子说道。

“逃去哪里?”

程景云哆哆嗦嗦,想找条帕子擦少爷脸上的水,可是被紧紧攥着胳膊,他快要哭出来了,不等汤宗毓回答,说道:“你逃吧,我不会跟谁说见过你。”

一声清脆的响雷,似乎把天劈了个口子,雨下得更大了。

程景云六神无主地帮汤宗毓找东西,翻腾自己床下边那个小破箱子,拢共没几个零钱,想了想还是全都塞给他,又将舍不得用的新帕子递给他,说:“你走吧,快走吧,我没什么钱,要不你去找茴福斋的刘掌柜,他是你的远房表叔,让他支些钱给你,反正都是汤家的钱。”

程景云无意从口袋里翻出了付妈给的洋糖,他也全塞进宗毓的裤子口袋里,说:“我没什么给你的,走吧。”

猛地看起来,今天的汤宗毓就像只红着眼睛的狼,他拨了一颗糖吃进嘴巴里,淡淡的甜味和着牛乳味化开,接着,他就如同一直真正的狼那样子,埋下头,一口衔住了程景云的脖子。

雨洗刷着屋顶的瓦片,响声细细地落了下来。

程景云一下子尖叫出声,一吸气,鼻子里全是那颗洋糖的气味,少爷紧紧地抱着他,黏而甜的舌头从他颈部舔到耳朵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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