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c贰・初遇北平初春 - 茴园梦 - 云雨无凭 - 纯爱同人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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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c贰・初遇北平初春

北平是干燥清冷的,立春节气过了,还有几天就要除夕,汤宗毓在车站外面给程景云买了一件大衣,衣服很厚,穿起来刚及膝盖,墨蓝色的,平整的呢子,扣子磨得光亮。

“走吧。”

在拥挤的人堆里,汤宗毓牵着汤惜君的手,程景云抱着新衣裳跟在他的身后,程景云听汤宗毓说走吧,他便跟着走,微微有些埋头,他太瘦,脏污的衣袖下边是细细的手腕,还不如那些十几岁没长成人的少年强健。

汤宗毓拎着皮箱,看上去仍旧是少爷,程景云看上去是比九年前更加落魄的仆人。

从前门走到要住的宾馆,一路上人没那么多,也没那么少,过年了,总有人要上街置办东西的,但人应该没有往年那样多,现在,北平四处挂着日语的招牌,与其他沦陷的都市没什么异处。

这里比绍州冷太多,程景云全身上下只有藏在大衣里的手不冷,他彳亍着跟在汤宗毓的身后,他身上没什么证件,汤宗毓一路上花了不少的钱打点,又在车站与旧朋友家做铁路局领导的的哥哥攀上了关系,这才能顺利到达北平,要住宾馆了,汤宗毓开了两间好房,一间给程景云,一间给自己和女儿。

到了人少的走廊里,汤宗毓就松开了汤惜君的手,他把程景云的手抓着,像是抓住一截枯木,感觉不到多少体温,只摸得到凸出来的骨头,汤宗毓的手是暖的,他打开门,拽着程景云进去,说:“景云,我们先在这里住几天,等我找到了房子,咱们就有家了。”

两个人都是有些拘谨的,程景云觉得汤宗毓变了太多,即便,现在他们变得很疏远了,他只觉得他是个不太熟识的人,可程景云还是觉得汤宗毓有些奇怪,见面还没有多久,他说了好多的奇怪话。

这些全不是十几岁的汤宗毓会讲出来的话。

“这个宾馆还好吧?”汤宗毓问。

“好。”

程景云连步子都不敢挪动的,这房里许多欧式的装饰,床也是欧式的,看起来又柔软又干净,被角收整得一丝不苟,程景云在原地转圈看着四周,汤宗毓就将他手上的新大衣拿过去了,他说:“我带你去洗澡,把全身的衣服都换新,再找家馆子吃一些东西,好好睡一觉,我明天就去找房子。”

程景云不答话,看着他,看了一会,汤宗毓对汤惜君说:“惜君,我们去外边,给你买零食吃。”

于是,短暂的休息以后,三个人又出门了,宾馆里有淋浴间,但程景云身上太脏,要好好地泡澡、搓澡,他才会舒服,再者,程景云嫌自己脏,走到哪里都不敢碰人和东西,汤宗毓心里实在是难过。

程景云跟在汤宗毓的身后,天还没有黑,他们去铺子里买了干净的背心、衬裤、棉袄、外裤、围巾、皮鞋、袜子,然后,汤宗毓在铺子对面街上的浴室买了票,他喊账房叫来一个搓澡工,又给他一些小费,让他带着程景云去洗,关照着他。

他对程景云说:“我想陪你进去的,但惜君不能进去,我在门口等你,你待会出来,穿好新衣服,旧的全都扔掉,不准穿了。”

汤宗毓那样柔和又沉稳地讲话,他戴着一双黑色的皮手套,他脱了手套,把新买的洗脸香皂从衣袋里取出来,又把新的毛巾取出来,还有牙刷、牙粉。

“给,去洗吧。”

汤宗毓没敢抬头,他不知傅家是怎样折磨程景云的,亦或者,程景云变成这样和傅家的关系不大,只是由于汤宗毓自己的薄情、抛弃,由于八月的死,他才变得有时候神志不清,有时候反应迟钝,汤宗毓站在浴室门外的路边,点了一支烟。

汤惜君说:“不要吸烟,对身体不好。”

汤宗毓在想,程景云从前在茴园的时候,多么爱干净,他将汤宗毓的每件衣服都挂起来或者折起来,弄得平整,闻起来有淡淡的香气;程景云自己的衣柜里没有什么好衣服的,但也是件件洗净、收好,穿起来时,衣领和袖口上没有一点皱。

汤宗毓忘记了汤惜君在,他反应过来了,对她说:“最后一支了。”

街上有卖炸糕的,汤宗毓从来没吃过这种糕,这是北方才有的东西,他给汤惜君买一块,他自己吃一块,给程景云留了两块。

糕是烫的,里头有一点糖作馅,咬开之后糖流了出来,嘴巴里热,手也热,汤宗毓把自己的吃完了,用汤惜君的手绢把手擦干净。

汤惜君一点一点地吃,才吃了一小半,她拿着炸糕对汤宗毓笑,汤宗毓笑不出来,用手绢擦净她嘴角上的糖,说:“待会去吃点热的,这里的羊肉很好吃。”

过了一小时多,程景云才出来,他换上了新衣服,手臂上搭着墨蓝色的大衣,他没有将旧衣服带出来,说:“那些都扔在里边了,有能扔的地方。”

他的头发尚是湿的,还冒着热气,看起来,人鲜亮了不少,但头发太长,所以看着难受,汤宗毓把围巾取了下来,在程景云头上绕了两圈,把他的脸颊和头发遮住,说:“景云,我们往前走一点,去吃东西,店里是热的。”

“把大衣也穿好了,来,我帮你。”

汤宗毓强忍着内心的酸楚,要帮程景云穿大衣,程景云却说:“我自己可以穿。”

“这个扣子扣这里,”汤宗毓装作没有听见,穿好了,他看着程景云的眼睛,说,“以后不用再受苦了,也不用把我当少爷,我们都是普通人,只想想怎么挣钱、过日子。”

程景云看着他,然后,将脸转去了一旁,程景云很不习惯汤宗毓这样,他甚至记不清楚从前他的很多样子,所以,更加觉得这样的他陌生。

他们去吃了一家羊肉火锅,北平人说的涮羊肉,汤宗毓要了一处靠着墙的桌子,点了锅子和肉、菜、豆腐、烧饼,还有两道点心以及一些白酒。

锅滚开了,程景云已经将在摊子上买的两枚炸糕下肚,汤宗毓倒上了酒,他说:“景云,九年了,我本来打算就这么带着惜君走了,惜君把糕丢在了卖茶的地方,我们回去找,要不然这次就错过了。”

程景云从锅里夹了一些肉,他只想着吃,连杯子都没有举起来。

他用干净筷子,把肉夹进汤惜君的碗里,然后,开始埋头吃自己碗里的。

汤宗毓说:“景云,我们喝一杯,庆贺我们还能遇见。”

程景云的杯子没动,汤宗毓用杯子撞他的杯子,然后,一口气干了一满杯,他又倒上了,再次倒上了,给程景云敬了三次。

程景云湿的头发慢慢干了,但是吃得额头冒汗,他想了想,说:“你不要喝了,我不想喝。”

汤宗毓说:“景云,我明天就去看房子,买个好些的,我们三个人住。”

“这个酱……很好吃。”

程景云却说了这个,他是拘谨的,但到了吃的时候就只记得吃,他对汤宗毓说:“谢谢你带我来吃这么好的……我从来没吃过。”

“不用谢谢,”汤宗毓看着程景云垂在耳边的头发,他说,“明天给你理发。”

程景云摸了摸自己的发梢,他觉得还好,因为已经有些习惯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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