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四章受到什么危险
可是他害怕青灵儿受到什么危险,其实姜浩然知道邪王给他发这封信的目的,就是要赢他去,到时候用他来威胁青灵儿。即使姜浩然和小白狼知道邪王的目的,他们还是要去,因为他们不能够放弃青灵儿,而且龙角也在邪王那里,好不容易知道了龙角的下落,他们怎么会放过这次机会呢。
于是他们两个决定即刻起程,立马去找青灵儿和龙角,虽然说前面很多的危险在等他们,但是他们绝对不会退缩的,到时候他们就见机行事,反正他们一定不会妥协邪王的,到时候就算死也要死在一起。
这一路上姜浩然都非常的心神不宁,他的脑子里全部都是青灵儿的模样,她的微笑,他对姜浩然平时的照顾,想到青灵儿对他说的话,他心里就非常难过,好几次就差点撑不下去了,他根本就吃不下饭,每天想着青灵儿。
小白狼看到他这样子也非常的心疼,小白一直默默无闻地照顾她,可能这一路上如果没有小白狼对姜浩然的照顾,他根本就撑不下来。
小白狼其实也非常的觉得他们两个人非常可怜,明明都已经表白心意了,就这样面临一次生死抉择,到时候他们两个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日暮西斜,如血残阳洒落而下,笼罩在倚靠江边垂柳下的俊俏男自己,将他眉心间的烦心事全都映照出来。
姜浩然再次叹了一口沉重的气息,他当真是后悔了,不该在天下大义面前暂且放下儿女私情,也不知道青灵儿现在是否安然无恙,她是否会怨愤自己并没有第一时间去救她。
一边是被邪王夺走的龙角,一边是失踪多时的青灵儿,二者对于他来说都十分的重要,让人难以抉择,最终他还是咬牙选择了前者。
他实在是有点自负,以为自己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找到邪王取回龙角,可日子一点点过去,他才发觉自己错了,错的一塌糊涂。
邪王的力量比他想象的还要强大,隐遁之后气息全无,凭借着零星线索如同无头苍蝇一样苦苦寻找了几日,可还是两眼一抹黑,莫说是邪王了,就连那些邪祟也不见踪影,似乎他们从未出现过在这世间一般。
好友那边也没有青灵儿的半点消息,这让他的心越发的不安,真恨不得回到过去,到时候他无论如何都要选择青灵儿。
“青灵儿脑子活泛,而且够镇定,就算是遇到危险也定能脱困,现在最关键的是要找到龙角,一旦那个能力强大的法宝被邪王利用的话,定会造成一场浩劫,这也并非青灵儿想要见到的。”
小白狼见他愁眉深锁,只能走到他的身边,沉声安慰着,其实它的心也上下不安着,它的鼻子很灵敏,却一点都感受不到青灵儿的任何气息,也许青灵儿真的是消失了吧。
一想到这个最糟糕的结果,它就忍不住鼻头发酸,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姜浩然蹲下身子,温柔的抚摸着小白狼的脑袋:“老家伙,你刚才还在安慰我呢,怎么这会儿自己倒是呜咽起来了,你说的没错,青灵儿的能力远高于我们的想象,我们得相信她才行。”
见小白狼收回了泪水,他这才缓缓站起,望着那渐渐暗下去的夜色,紧抿干裂的嘴唇。
青灵儿,你可一定要平安无事,到时候无论你怎么惩罚我,我都毫无怨言。
远处有淡淡的香气随风而来,这种淡雅的香味让人很是熟悉,似乎在哪儿闻到过。
随着香气,他的身子不受控制的转过去,怔怔的看着那越来越清晰的红影。
夜间的空气有些薄凉,可那妖娆的女子依旧一身红绡纱衣,提着一盏画着笑脸的灯笼婀娜走来。
每近一寸,那笑脸的嘴角就会往上扬一毫,等来到面前的时候,那笑脸已经露出了两行尖锐的牙齿,那上面似乎还沾着腥臭的味道。
“既能在不归处相遇,便是有缘人,不知公子是否愿意赏脸,与奴家一同去不归处的甘露洞,享受云雨之欢呢。”
眉梢轻佻,笑声清灵悠远,让人无法拒绝。
吞咽了口水后,他拖着僵硬的身子慢慢上前,女子见状,迅速伸出了凝脂般的玉葱手勾着他的腰带,缓慢的将其拖往不归处的深处。
“啊呜——”
小白狼瑟瑟发抖,它顿时发现自己的灵力全都消失了,现在的它只能呜咽着,希望能够唤醒姜浩然的神志。
很明显,姜浩然的定力太差,在女色的魅惑下,脑子一片混沌,只想着那萦绕鼻尖的香气。
黑夜里,那盏摇曳的灯笼发出了阴森可怖的笑声,在这空荡静寂的地方久久不散。
“玉楼冰簟鸳鸯锦,粉融香汗流山枕。帘外辘轳声,敛眉含笑惊。柳阴烟漠漠,低鬓蝉钗落。须作一生拚,尽君今日欢。”
甜腻摄魂的香气配上飘渺空灵的小调,让人犹如身处云巅之间,载沉载浮,脑海中尽是那些以前不敢做的事情。
小白狼见他双目迷离,脸颊潮红,嘴角还挂着傻笑,那哈喇子都快流一地了,恐他会出什么事情,于是秉着要保护他的念头,怒奔向前,龇牙咧嘴的挡在了女子的面前。
女子不惧,微微伸出玉手,那灯笼上的笑脸变得更加阴诡:“小畜生,你可千万不要当了主子的好事,不然的话就把你这身皮给剥了,给主子做双过冬的毛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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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狼最讨厌被人威胁,那光洁亮丽的毛发瞬间竖起,呈现作战状态。
一阵香风拂过,它的前爪还没落地,就如同一个球一般卷起,在地上滚了许久,这才停止。
“嘻嘻,这下主子有新的毛靴子穿了。”
灯笼上的笑脸发出了阴冷的笑声,女子秀美隆起,扭着柳腰看了眼身后有些愠怒的姜浩然,心中暗笑,玉手用力拍了下灯笼,嗔怪道:“这小畜生一看就知道是高阶的坐骑,这样的宝贝若是做了毛靴子怪可惜的,不如就给我来将它乖乖驯服,当它成为一条摇尾乞怜的哈巴狗时,我就把它献给主子作为生辰大礼。”
“姐姐的礼物也太过小气了点,若说主子最想要的礼物,莫过于现在都在争夺的龙角了,只可惜被那邪王给抢去了,也不知道主子听闻这消息,是否还有心情过这个生辰。”
灯笼被她拍了一下后,笑脸就打蔫了下来,似乎在恸哭又似乎在窃笑。
“你还当真为主子考虑,莫不是还怪我将你从主子的手中讨要了过来,让你无法再侍奉主子了?”
女子声音一沉,似乎含有怒意,灯笼见状,立刻抖如筛糠,里面的火烛也剧烈的摇曳起来,女子见状,撇嘴冷哼,“好了,我并非要责备于你,只不过你最好认清楚,现在谁才是你的主人!”
见它点头如捣蒜,一脸奉承的样子,她就掏了一把血淋淋的东西塞入了灯笼的嘴中。
灯笼迫不及待将食物咀嚼着,吃完之后,意犹未尽的砸吧着嘴巴,等待的下次的喂食。
身后的那个小哥身上有一种充沛的灵气,那种香味很是诱人,他的内脏一定比那些凡夫俗子的更加来的美味,既然新主子如此费尽周折要把这个美男子给引诱过来,就证明他定然非寻常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