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 忘川之三个梦 - 晏晏十方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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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我曾见过塞北的风沙,江南的春雨;晓风残月的杨柳岸,和惊涛拍岸的海。

我曾见过三界六道最艳丽的花朵,我曾饮过四海八荒最热烈的酒。我曾骑过人间界最俊朗的马,我曾躺在风吹草低的漫漫荒野,看过月亮。

这三界六道四海八荒美景无数,春的风,夏的雨,秋的落叶,冬的雪。无数景致都曾真真切切令我惊叹过红尘滚滚,甚是美妙。

然而,都不及眼前这个人。

我无法具体形容他究竟有多活色生香美妙动人仙风道骨不染凡尘。只是觉得,之前所有的美景不过铺垫,这世间百态软红千丈,不过为了引出这样一个人。

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红尘滚滚。

他是鲜活的,生动的,却又是纯净的。他的眼似是含水含情又含笑含痴。浓密如鸦羽般的长睫,此刻正颤颤巍巍。那双眼中似是有泪,我不确定。

只是觉得被这样一个人瞧上这样一眼,即便下一刻就死去,也是值得。

突然就明白了为何三娘与狐媚子她们明知结局也要飞蛾扑火。但我不是扑火的飞蛾,即便他是我漫长岁月里见过的,最令人心襟摇荡之人,我也只是一时发痴而已。

我确信。

而且,我的确没有见过这样一个人。

先前的疑问全部解开,我不由深吸口气。这样风华绝代人物,若我见过,必然要一眼难忘,刻在记忆深处的。显然,这种绝色只该存在于画中。而我,这只是大醉后的一场梦而已,梦醒后尘归尘土归土,桥归桥路归路,我俩本无交集。

他勾了勾唇角,似乎想要努力做个笑意,却好像失败了,只是长久地锁定我的眼,问我,“姑娘,可曾见过,我。”

我摇头,“不曾。”

他又勾了勾唇角,那双眼竟比天上的繁星还要亮,眼中水光盈盈,他似乎轻轻叹了口气,垂了眸光,“此处,你本不该来。你我也本不该再有交集。你若有办法,便尽快离去吧。”

他转身要走,我忙唤住他,“这里,是不是古画中?”

他回首,擡眼瞧我,一双眼含水含情,“是何处又有什么关系呢。你只需记得,不要再来。”

“你是真实存在的么?这里除了你还有别人么?你吃什么喝什么?你,寂寞么?”我脱口而出,却被自己吓到。

他怔住,良久,方朝我展颜一笑,“这些你无须知晓。走吧,回去吧,回你应该回的地方。”

“我叫胭脂,你呢,叫什么名字?”我问。

他避开我目光,低低道:“长风。”

“长风?”我重复。

“沈长风。”

“沈长风?沈长风。接天翠荷平山色,照水胭脂弄秋风。杨柳岸埋相思骨,有情天葬无情魂。长风,长风——”

我头痛欲裂,一瞬间眼前走马灯般飘过无数景像,那些景象我一个也瞧不清,只觉得如水如沙般迅速流走,我伸手去抓,竟是抓不住半分。

头痛,要命的头痛。耳边不知谁在聒噪着,不停的念叨着,唱着,那首歌凄凉婉转,好像要自我的耳钻进我的心,好像要将我的五脏六腑三魂七魄都搅烂打散。

我头痛得要命,剧烈的头痛中我蹲下了身子,似乎看到沈长风一脸痛苦地看着我,他好像朝我走过来,又好像并没有动。

视线逐渐模糊,接着四周景物一阵晃动。我猛地坐起,再睁眼,已是身在神仙洞中。

夜色浓郁,浓郁的夜色如水如酒,令我以为此刻方是梦境。

稳了稳心神,我呆呆的坐在椅子上,垂眸便可以瞧清楚那幅古画,画上的人背影依旧不染凡尘。

沈长风。

我喃喃地念叨着这名字,又去找右上角那半首诗。回忆醉酒后经历,我分不清是在梦中,还是不小心入了画中。

沈长风,是真实存在过的么?

我迅速卷好画,将它裹了几层藏在床下。又检查几回方放了心,开门出去,走到白日里木墩处拾起掉落的酒葫芦,重又挂在腰间。

今夜我必须搞清楚,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坚定了念头,便擡步朝山下行。山下有柳柳的小酒馆,里面南来北往无数豪杰,必然知晓三界六道奇闻异事。

便连夜急行,幸好这神仙洞本就处于九虚山山脚,离柳柳的小酒馆并不算远。待到我行至酒馆门外,正是一轮明月高挂中天的好时辰。

打探消息也分时辰。将入夜,人还醒着酒也未醉,是都抱着警惕的,有什么话也不会说尽。此刻早已醉意七八分,又是夜深容易吐露心事之时,这时辰,只要找准了人,必然可以问出想要知晓的答案。

就比如,三界六道消息最灵通最喜欢收集奇闻异事的不空师父。

不空师父是个和尚,喜欢吃酒的和尚。他吃遍了三界六道的酒,无论好酒还是杂酒,都要品上一品,唯独没有吃过我的忘川,这是他此生憾事。他也曾提出过无数次以物换物的条件,奈何我不肯。若今夜我肯,必然可以得到我想知晓的。

这般打算了,便深吸口气,我擡头再看一眼柳柳小酒馆门前通天的柱子上高挂的大红灯笼,振奋了精神,一脚迈进柳柳酒馆。

春寒料峭。

早春的天气,后半夜仍然寒凉。我在荒郊野外急行了大半夜,只觉得冷透。这一脚踏入小酒馆,便觉一股暖风扑面而来,夹杂着浓郁的古怪的味道,一股脑撞进我鼻腔。

脂粉气,酒气,女人的头油香,男人的汗臭气,人群聚集散发的热气。无数种气味混杂在一处,生出另一种无比古怪的味道来,令我有些头痛。

大抵清静惯了,我倒不习惯这声.色.犬.马之地。

双手拇指用力按压两旁额角,我立于门口,放眼四顾。不大的小酒馆里十几张桌子坐满了人,红男绿女喝得正热闹,显然都不曾被我这不速之客打扰到。

最里角落坐着个光头和尚,面如冠玉,一身僧袍裹着略显瘦弱的身子骨。他缩在椅子里,面前的桌子上照例摆着一溜酒坛。

酒坛子从大到小一字排开,显然都是空的。然而他一双眼却灿若寒星,亮得惊人。他毫无醉意,并且几乎就在我进门的一刻,立刻便发现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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