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提议军中改制
虽说这个让皇室千秋万代的法子,她有顾虑不愿实施。
但这也只是她目前的想法,说不得以后她就实施了呢。
虽然这样皇帝的权力会被削减太多,可试问从古至今又有哪个王朝是千秋万代的?
又有几个王朝国运超过了三百年的?
试问就算是超过三百年的王朝,哪个不是三百年出个头就灭亡的了。
在换句话说,从古至今的王朝,最终哪个不是亡在了帝王无能之手。
洛璃那句皇室不可能代代有人才,但是天下却能做到代代有人才出啊。
如果都将洛璃所说法子实现的话,那大梁皇室不仅能够千秋万代,大梁还会代代强盛且千秋万代的延续下去的。
“可是取仕太多,朝廷到时怕没有那么多职位安置啊。”
昭华公主从震撼中回过神后,忍不住开口道。
“朝廷未来不会仅限于目前这些衙门的。
比如将地方官府的权力差分开。
就拿县令来说,一个县令身兼数职,不仅在当差时疲惫应对,而且还无法做到面面俱到。
甚至县令的权力也太大了,说句大不敬的话,县令的权力在地方就如同土皇帝一般。
所以县令的权力必须要拆分开,给更多人一个机会,也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
就好比,县令审理案件,维持治安、管理牢狱可以拆分开。
拆分后的权力,也就是衙役。
衙役负责治安与刑事案件。
同样负责治安与刑事案件的衙役也要分工明确。
负责治安的就是负责治安,负责刑事案件的就专门负责刑事案件。
负责治安的不可负责刑事案件,但必要时需要协助负责刑事案件的衙役办案。
其次负责看押牢房的衙役与负责治安与刑事案件的衙役,互不管辖。
但他们可以互通,如例行公务去牢房提审犯人等。
其次再有就是将审案的,设立为单独的法院。
负责治安与刑事案件的只负责缉拿,暂时关押。
如按照大梁律法来判决,只能通过法院。
法院同样设有衙役,但法院衙役与治安还有刑事衙役乃至牢房衙役互不管辖。
可以说法院与看押牢狱可以有刑部与大理寺差分充足后重新建立。”
“其次,一个县的管辖范围会很大。
本县衙役哪怕是经过拆分各司其职,也很难有充足的人手管辖整个县。
所以再往下设专门负责治安的治安衙役,负责民生与发展的镇长一职。
镇上的治安负责镇与下面村落的治安,与县里的治安衙役属于上下级关系。
如果遇到刑事则需要上报县,县刑事解决不了就上报府,府解决不了就州乃至神京城。
镇长不可妨碍治安,但可让治安衙役协助,同时镇长下辖也需要许多官员,不能让镇长如现在的县令一样独大。
同样村正也是如此,镇与村就相当于小县衙,而镇村官员则需要安排本镇与本村人员负责管理。
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被排外,但是县官员则是需要本地或者是外来任调官员共同管理。
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地方官员不会唯亲是用与胡作非为等。
此外管理水利也可以单独提出来并在各地设立衙门负责当地水利问题。
管理水利不仅仅是管理防洪防汛,清理河道等问题。
管理水利的衙门还要逐渐大型水库,挖掘河道。
在旱灾时负责开闸放水,供百姓用水与浇灌所用,将旱灾的损失降到最低。
可将工部衙门拆分开,设立为多个,甚至是十多个乃至上百工业衙门。
这些工业衙门隶属于朝廷编制,但确是以盈利为主。
主要负责通过竞争承接朝廷工程,如建设、修缮、开掘河道、建立河堤等。
其次也可接民间工程,如建设园林、豪宅等。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收容更多的人才,亦可以薪酬的方式代替让百姓服徭役,让百姓赚取一些钱财。
又可以为朝廷额外增加财政收入。
同样,臣的意思是接工程的衙门在赚钱之后也需要向朝廷缴纳赋税。
因为钱财越是流通,朝廷才能够越是富足。
二来朝廷工业衙门缴纳赋税,也能够起到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