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古怪物件 - 听说地府判官暗恋我 - 又行 - 玄幻魔法小说 - 30读书

第14章 古怪物件

林向南把丝巾拍了照发给了许自,想让他帮自己查一下这条丝巾属于哪一批次,很快,那边就回了消息:“这个样式是十年前的秋季新款,现在早已经停产了。”

许自显然对两人的事十分上心:“你们遇到什么事了吗?需要我帮忙吗?”

“不用。”林向南回他:“一点小事而已。”

结束聊天后,林向南将自己从许自那得来的信息告知褚云闲,然后提出了自己的猜测:“我觉得这丝巾应该不是她的。”

十年前张希音才十岁出头,而这丝巾无论从颜色还是花样来说,都过于成熟了些,即便张希音家境殷实,也不会随便买这样一条丝巾给她。

既然丝巾不是张希音的,那它的主人是谁?又为何会沾满了血迹,破败不堪地出现在张希音的床底?

显然,他们找到的线索还不够多。林向南和褚云闲商量了几句,又快速分头翻找起来。

这次倒是收获颇丰。

林向南在张希音的抽匣里找到了一张照片,看样子是从先前那个相框上拿下来的。照片上的张希音面容稚嫩,身旁站着位优雅从容的妇人,她们亲密地将头靠在一起,看向镜头的目光满是幸福。

而引起林向南注意的,则是妇人颈间围着的那条丝巾――无论是花纹还是颜色,都和他们找到的这条一模一样!

照片的背面则用圆珠笔写了几个字:零九年秋,与母亲摄于北山公园。

“这是她妈妈。”林向南了然道,“那这样就说得通了,这条丝巾是她妈妈的。”

说着,他又有些困惑地皱起眉:“可她爸爸呢?我刚才翻了不少照片,始终没发现全家福之类的东西。”

“我也没有找到关于她爸爸的任何东西。”褚云闲道:“她父母可能感情不太好。”

“有可能。”林向南点头赞同:“说不准张希音是单亲家庭。”

“还有这个。”褚云闲又拿出一样东西来。

那是一支毛笔,毛笔尖上并未带着黑墨,而是沾满了暗红粘稠的血液,因为长期暴露在空气中,血液已经有凝固的现象,毛笔尖脏污地凝成几缕,散发着浓重的血腥味。

“上面是黑狗血。”褚云闲给林向南解释道,“这是一种凡间很常用的术法材料。”

林向南接过毛笔打量了一番,不由得皱起眉来:“张希音一个普通学生,家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褚云闲蹲在地上,仔细地翻看着先前找到的东西,两相对比后,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他突然站起身拿起丝巾仔细观察起来,果不其然,上面的血迹并非人血,而且还尚未完全凝固,看上去应当是与毛笔同时沾上的。

若是单单毛笔上有血,只能证明它曾被用来画过某些东西,而具体效用却难以确定。但若是有其他凡事之物同样沾染了黑狗血,那便只有一种可能――这件事需要以此物为媒介。

再思及最开始找到的符咒,褚云闲沉声道:“她想画阵。”

“嗯?”林向南不明所以:“她画阵干什么?”

褚云闲的视线停驻在红线上,脑中飞快地筛选着与其有关的阵法,试图找出张希音画阵的原因;见他在认真思考,林向南便不再出声打扰他,而是随手推开了厕所的门――下一秒,一股浓重的鬼气便扑面而来!

林向南猝不及防被鬼气包围,脸色瞬间变得苍白无比。

几乎是门开的瞬间,褚云闲就感觉到了这股鬼气,仿佛是刻入灵魂般的下意识动作一般,他闪身挡在林向南的面前。

这一举动像是触碰到了哪个开关,林向南愣愣地看着褚云闲宽阔挺拔的背影,脑海中有某个似曾相识的画面一闪而过。

好像曾经也有过类似的场景。林向南看到许多人,他们面目模糊,言辞激烈,像是恨不能将他吞噬殆尽。而铺天盖地的指责与谩骂中,始终有一个人挡在他面前,如同黑沉夜里的灯塔,沉默,坚定,像发着光。

晕过去之前,林向南想:最近身体确实变弱了好多,都出现幻觉了。

他苦笑――自己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哪里来的人保护?

再醒来时,林向南发现自己已经回了家。

想起晕过去之前发生的事,他顾不上还有些发软的腿脚,踉踉跄跄地扶着墙去找褚云闲,然而人还没找到,他就率先闻到了诱人的饭菜香气。

褚云闲正在厨房做饭。

厨房的油烟有些大,清俊挺拔的男人围着林向南家的小猪围裙,在一片呛人的烟雾中认真地翻炒着锅里的菜。

林向南伸长脖子看了看,发现锅里是他最爱吃的辣子鸡。

莫名的,自己晕倒前褚云闲惊慌失措的脸突然在脑海中浮现。他记得很清楚,在碰到冰冷的地面之前,有一双温热的手臂稳稳托住了自己。

这种感觉有点难以形容。

林向南以前养过一只流浪狗,叫欢欢。欢欢刚回家时瘦瘦小小的一坨,浑身是伤,身上都是跳蚤。许是自小便在外面流浪,欢欢的警惕心很强,林向南只要一靠近它,它就会夹着尾巴缩进沙发底下,有时逼急了还会对他呲牙。

难得有伴,林向南对欢欢的耐心很足。他给它买最好的狗粮,买来各种昂贵的宠物罐头放在它面前,用他这辈子从没有过的温柔语气告诉它:他会对它好。

也许是被他打动,欢欢最后终于吃了他买来的罐头,从小心翼翼的试探,一点点变成了最后的狼吞虎咽……林向南至今还记得欢欢那时看他的眼神,怯懦、感激、难以置信――它流浪了太久,哪怕只是零星的善意,也足以让它珍而重之。

林向南觉得,他或许体会到了欢欢当时的感觉。

可他不是欢欢,不能对褚云闲摇尾巴――他只能努力地吃完那盘辣子鸡,哪怕喉咙哽着泪意,在迎上那人关切的目光时,也会扬起微笑来。

“真好吃。”

明明已经吃过很多次褚云闲做的饭,可唯独这一次的味道最令人难忘。

“那就好。”对面那个安静清隽的男人满足地弯起眼睛,衬得眼尾那颗小痣愈发鲜明:“你若是喜欢,以后我便常给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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