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程越的声音不大,如果不是储藏室过于安静,这个级别的音量除非非常凑近的耳语,不会被人听见。
但是薛锐听到了,所以睁开了双眼。
被固定在柜中的椅子是繁复的巴洛克风格,用来搭配法国当时奢靡华丽的着装,无论是刺绣还是雕花,设计都足够吸睛。可当薛锐睁开眼睛的时候,这把椅子就沦为了背景,明明穿着的是现代的衣服,坐在椅子上的薛锐却好像王室成员驾临,神情里有对一切的厌倦和不肯放下的责任。锁住他双手的银色手铐连接着椅子扶手——这是一个被捆绑在王座上的王。
“薛锐,我们和好吧。”
看着这张无与伦比的脸,很难说出其他的话。每次在程越觉得自己可以对薛锐免疫了的时候,可以狠下心去找别的男人的时候,一看到薛锐的脸,他就忍不住破功,还是非常、非常想要拥有这个人。虽然这次搞得动静有点大,但是如果薛锐能真的收心好好做他的男朋友,薛源那种傻逼骗就骗了,之后随便安排了就行。
薛锐的唇角微微弯起了弧度,对于程越的梦话,表现出无声嘲笑。断水断食整整两天,捆绑在椅子上的姿势也无法安睡,这样简单的表情都看得出虚弱,可他却没有顺从的意思,甚至觉得这样的提议听来可笑。
程越不擅长观察别人的脸色,他一直认为这个世界只需要别人看他脸色就够了,需要他看脸色的人还没有出生。因此,对于薛锐的笑,他没感受到嘲讽,反而觉得这是一个好头,笑了就是对他态度好了,说不定是关在黑暗里的这两天时间让薛锐就想明白了呢。
“启辰现在不是在被调查吗,我去跟我爸妈说说,他们一定是有办法的……或者说,你需要多少钱?”
话虽然这么说,可程越并非真心想看到薛锐重新回到高位,只有薛锐一直需要他,才不会离开他。他谋算着要把这个人抓在手里,就……就当是自己包养的小鸭子,哄着他开心就行。当然不能告诉薛锐实话,给他个念想,在发现实情之前,自己先玩个够。
“不必了。”薛锐的声音低沉沙哑,
他似乎回想起有人说过类似的话,为了证明说到做到,把全部身家搜罗起来打包送来。手里拿着密钥,明明带着显摆的意思,还要表现出云淡风轻——薛里昂还是有些可爱的。
“做过男宠,不太适合我,不想做了。”想到那个人,薛锐自己都没察觉到他的语气温和了。
程越先是诧异薛锐竟然被人包养过,随即思考几秒,觉得这话不可信。怎么可能存在让薛锐甘心雌伏的人,对方得多有钱啊?当然有钱人肯定有,愿意为睡一个男人出这么多钱的傻子不可能那么有钱。就算有也肯定很快被人骗光。
薛锐肯定在说笑,程越想。既然肯跟他讲笑话,就说明薛锐现在心情不错,就说明他提议的事情应该有可能实现。
他站起来,拿着酒瓶的手背在身后,弯腰正对着薛锐的脸。拿出自己当初接近薛锐的时候所假扮的乖巧学弟模样,不管对方是不是早就知道他是个什么东西了,也不管现在薛锐被囚禁被锁住是拜谁所赐。他的诚意就是这样了,台阶放出来,他希望薛锐能按照剧本走。
“学长,之前的事情,我们都不提了好不好,你应该也是喜欢过我的对不对?”
程越笑眯眯地看着薛锐,这稀薄寡淡得能看见碗底的一口诚意就这么摆在台面上。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多好啊,就当从没出现过什么薛里昂。”程越憧憬着看向薛锐。
没有薛里昂他就不会被薛锐发现要杀他弟弟,没有薛里昂薛锐也不会为这个人狠心拒绝自己。如果薛里昂从始至终都没有存在该多好,他们就能一直在一起了。
薛锐本来还只是完全视程越为无物,听到这样的话,他与程越对视,甚至眼睛里有一丝丝怜悯。
“不是的,我没有喜欢过你。”薛锐突然开口道。
程越瞪大双眼,不太理解薛锐为什么这样说。
长时间没有饮水导致脱水的症状渐渐显现,简短的字词说出来,也会不由自主做吞咽动作让喉咙能好受点。薛锐的嘴唇上颜色很浅,已经起皮,他不屑于欺骗这个疯子,索性把实情说出来换耳边清净。
“你为了接近我做的那些事情,我都知道。”
“同意你进启辰实习,是为了应付检查组。”
“……而和你在一起,是因为——”薛锐说到此处稍微停顿了一下,好像在想怎么措辞。“是因为,有人惹了祸,这是最有性价比的解决方案。”
至于惹祸的人是谁,惹了什么样的祸,在场的两人心知肚明,不必再赘述。
程越僵在原地,仿佛被人定住。措不及防听到真相,大脑一片空,只剩下满脸不可置信。他以为自己至少在薛锐心里,还是有一些感情的,至少过去的某些时刻薛锐被自己的魅力俘获了。
怎么到头来,他连那珍藏在心里的甜蜜回忆,都是拜薛里昂这个狗屁杂种的施舍。如果没有薛里昂,他甚至连和薛锐的在一起的那些过往……都不存在?
“不是的,不是这样的……你闭嘴!”
程越吼了出来,额头和脖颈的青筋都爆了出来。因为动作幅度过大,甚至震落了自己眼眶里的泪水。这是何等的屈辱,程越甚至有一瞬间想掐死眼前的人来把这段过往抹掉。他想把薛锐杀了,这样就没有人知道自己所作所为竟然这么可笑。
他挤掉了穷鬼学生的名额才成为薛锐的师弟,他威胁启辰的人事才进去实习生名单,他将计就计让薛里昂……他不是用手段才薛锐跟自己在一起的,他是努力在让薛锐看见自己啊,看见他,就爱上他了,爱上他所以,在一起了啊……
这哪里不对?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怎么会有错?他程越天生就比别人有优势,利用优势不过是人之常情。薛锐哪怕爱上他的身份地位,这高人一等的身份地位就是随着他出生就有的,是他的一部分,那也是爱他的。怎么会,怎么会只是一个“性价比”?!
薛锐不愿意看到疯癫无状的程越,说出这些话已经消耗了他所剩不多的体力。他闭上眼,任凭歇斯底里的吼叫在耳边炸开,甚至有一丝期待程越能真的下死手,省了其中的折腾和折磨。
他知道恨自己的人很多,而那些懦弱的人表现恨意的方式一定是将他尽可能羞辱之后杀了。他太了解那些高高在上的人了,他们嘴上说自己有着无畏的魄力,把普通人当成垫脚擦鞋的牲畜,还要洋洋自得这是对方的荣幸。当真的面对可能存在的威胁的时候,最害怕的就是他们,恨不能躲在龟壳里伸出炮口轰死威胁者,只敢选择最彻底的消灭方式。
“嘭——!”
沉重的葡萄酒瓶在椅背上砸碎。这件几百年历史的文物一直被保存在博物馆,品相相当完好,在此一击之下,雕刻着铃兰花的装饰耳被砸开,露出和表面颜色不同的内里和粗糙的裂处。深红色的酒液顺着雕刻了细致的花纹椅子腿流到地上,薛锐半边脸被浸染成鲜艳的颜色,他甚至懒得抬眼,舌尖舔了一点酒液含在嘴里,润了润喉咙。等着这个疯子把锋利的瓶子断裂处插进脖颈,结束这一切。
程越是真的打算立刻杀了他,他激动得手都在抖,有那么几秒钟他怀疑自己已经这么做了,脑海中想象出来的大动脉破裂后溅起扇形的血帘在眼前反复出现。
可真要动手的时候,他又放弃了。
薛源的选择是对的,薛锐不配这么简单就死了……他罪大恶极,他应该受尽所有痛苦,在无边无际的绝望里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
碎裂成凶器模样的酒瓶沿着薛锐的脖颈处缓缓下移,距离血管只有薄薄的一层皮。参差不齐的尖锐碎碴割破皮肤,像是被野兽的爪子划伤,滴落一串血珠。
“薛锐,我告诉你,你别想就这么死了,不会有任何人来救你。”
程越凑近薛锐耳边,亲密地呢喃着,像最亲密爱人一样坐进薛锐怀里,握着刀刃一样的碎瓶口正抵在怀里人的左胸处,很慢很慢按进去,鲜血很快涌了出来,染透白色的衬衫。
“想你死的人那么多,我肯定会让大家都玩得很开心的。”
酒瓶在程越的施力下,刺入皮肤、肌肉,堪堪停在坚硬的肋骨处。程越不再用力了,他随手往侧边划开丢掉沉甸甸的碎玻璃瓶子,单手捧起薛锐的脸和他对视。
剧烈的疼痛让薛锐脸色白得像纸,冷汗浸湿发丝,红酒和鲜血铺在极致的白色上,巨大的色差对比下显得触目惊心,即便如此,薛锐依然不愿意多说一个字。
程越还是很喜欢这张脸,看过去的眼神旖旎爱慕,手指却按进了薛锐胸前伤口最深处的血肉里,享受着无可规避的痛苦下,这句身体的颤抖。
“等你死了,我就去杀了薛里昂。你被火烧,他就被水淹,你的骨灰被扬在风里,他的烂肉就丢出去喂狗……”
“你那么喜欢他是吗,那就永远不要再见到他了。”
说完,程越将指尖的血迹点在薛锐的嘴唇上,轻轻吻了上去。即使嘴唇贴近的瞬间他明显感受到薛锐厌恶的回避,但他依然要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