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你也配和他比
周六上午十点,李仲平亲自开车接的黎素,一眼望见她的打扮,便以赞许的目光流连,“果然这种场合带你去很合适,实在是光彩照人。我就知道你是最好的。”
黎素只是低头,文静微笑。她对李仲平不太生气了,更像是为癌症末期的病人做临终告别。
她重新打量起李仲平,发现他是一望可知的紧绷。他用周身的精致行头掩饰疲惫。普通中产家庭出身,父母可能是医生、公务员和大学老师,不算天资卓越,但足够勤奋努力,有过美国留学经历,二十岁时就有了俯瞰后半生的计划。然后他余下的人生就会以烫金名片和定制西装为武器,把办公室作为妻子,把机场作为情人,把人生的一切重要瞬间用攀登来概括。他要向上爬,要奋不顾身,不择手段,竭尽全力地向上爬,从不去想坠落的可能。
黎素看着就替他累,他可能又是加班应酬到凌晨,靠咖啡和药强打精神,微笑再得体,疲惫感已经丝丝缕缕透出来了。黎素看着他的眼睛,就忍不住要打哈欠。她一向轻蔑这样的人,她喜欢的则是对立面。
宋归宜性情松弛又聪明,像是初秋吹得人昏昏欲睡的晚风。但洞察一切的敏锐和熟于人世的圆滑是两件事,他又始终为天赋所累,处理不好自己的生活。每每这时,黎素就更怜爱他,当然更关键的是他的长相。
酒会办得热闹,一种雅致的喧喧闹闹。租了一个别墅做场地,外面的花园“宝宝”进行自助烧烤,里面的大厅是品酒会。黎素由李仲平领着,直接去见SongChenMun。他三十岁出头,戴眼镜,是个身材矮小的人,微微发福,乍一看倒像是酿酒的桶。李仲平亲热地同他拥抱,又急忙将黎素介绍给他,“这位是joyce,这位就是我一直和你说的ChenMun,他对红酒评鉴方面很有造诣,你有兴趣可以多向他请教。”
黎素笑着同他握手,“宋先生好。”
SongChenMun紧紧握住她的手,右手手指贴着胶布,“不要客气,叫我Mike就好。”他瞧李仲平投去含笑的一瞥,调侃道:“你这个是不是就叫艳福不浅。”他的中文说得很好,全无口音,黎素疑心他连马来西亚身份都不是。
李仲平不着痕迹地搂住黎素的腰,他的手心有汗,泛着潮湿感的体温,暖烘烘的,黎素一阵恶心泛上来,“你不要乱开玩笑,Joyce是我很得力的助手。”
SongChenMun意味深长道:“哦,哪方面的助手啊?怎么得力啊?”
李仲平倒也心领神会,大笑着一拍他的肩膀,“你真是中文越来越好了。”他们勾肩搭背往阳台上走,扭头对黎素嘱咐道:“我们聊点事情,你一个人自己逛逛,看看酒也是不错的。多学习学习。”
黎素站在原地,面无表情,静静咀嚼着李仲平留给自己的耻辱感。她低头看着裙子腰部,有一点深色的汗渍,她提醒自己回去就扔了。她摆出个笑脸,却在心里叹气,这就是生活,权力如空气充斥每个角落。居高位就洋洋得意,位于下游就战战兢兢。
李仲平显然觉得自己是前者,他不是自信,只是太蠢,没明白他不过是借着风青云直上的风筝,可风不会总往一个方向吹。
黎素的鞋跟有些高,走起来如鹭鸶踏水。大厅里摆了六个桌子,每张桌子中央都是烫金的姓名牌。靠墙的长桌上是十瓶红酒,都没开瓶。旁边还有成套的醒酒设备。黎素凑近细细打量,软木塞的质地不错,是天然塞,不是随意的碎木压制成的。但看得更细致些,也有问题在,瓶塞是漂白过的,虽然从外观上看更精致耀眼些,可是日照久了容易褪色,也少了天然本色之感,顶级酒庄基本不用。
李仲平一个人从阳台回来了,完全是喜形于色,挥挥手召唤黎素走近,“你平时喝酒吗?”
黎素笑笑,“我是不喝酒的。”这倒算是实话,黎素已经一年没碰酒了,连含酒精饮料都不沾。她是容易上瘾的体质,以前抽烟又喝酒,挨了继父很严厉的责骂,自己也觉得不健康。就把酒戒了,可是戒烟太困难,反复横跳三次。
宋归宜不在时她会偷偷抽烟,有时把烟圈对着植物吐,熏死了两盆花。宋归宜还以为是自己照料不当,很是委屈。这事她觉得还是继续当作秘密较好。
“那不要紧,我以后多带你来这种场合就好。”他又想起一事,稍稍皱眉,摆出说教口吻,“对了,我要提醒你一点,你今天的高跟鞋太高了,比Mike都高了,你要顾及男人的自尊心,下次要注意了。”
“谢谢,我知道了。”黎素在心里啐他,想着他这么在意矮子的自尊心,就该把世上所有的高个腿都砍了。
“没事,我知道你男朋友比较高,你一时间忘记这事。你是个好女孩,你和男朋友在一起应该也很迁就他吧。”
“还可以啊,他有点小孩子脾气。”这倒是实话,宋归宜昨天又偷吃了她的蓝莓,还假装毁尸灭迹,很勤快地丢了垃圾。
李仲平点头,“这样啊,看得出来,他很学生气,不太懂变通,估计还没有工作吧。”
黎素微笑道:“他身体不好,现在还休学在家。”
李仲平做惊诧状,说道:“男人还是要以事业为重,校园恋爱虽然朴素,如果没什么责任心,是不长久的。很多时候觉得会和一个人天长地久,其实就是眼界不够,等遇到了更好的男人就会明白太早下决定会错过很多机会。我知道你是个好女孩,就是太善良了,很顾念旧情。”
“你就是个好男人,不知道怎么还单身?”黎素的笑容有些垮,觉得他这无端的自信用来发电,估计够全国人民用上一年。她弄不懂,李仲平靠什么敢和宋归宜比?是靠他对旁人的肆意轻蔑,还是他那能滑滑梯的垮肩膀,又或者是得意于那不停出汗的手。止汗剂缺代言人时,黎素会想起他的。
“唉,我也有交过三四任女友,她们虽然挺漂亮,也挺喜欢我,但是我和她们没有共同语言。她们没有那种受过高等教育培养出来的底气,还有那种与生俱来的优雅知性。”
“这样的人本来就很少。”
“我觉得你就是一个。”
黎素笑道:“那你是太高估我了。”昨天晚上,优雅知性的黎素小姐还穿着睡衣敷面膜,换下的袜子随手丢在沙发上,让宋归宜好一阵数落。
李仲平正要继续给她高帽戴,却有一位新入场的客人进来与他攀谈。黎素也就识趣走开,之后客人陆陆续续到场,品酒会也就准时召开。黎素眼尖,发现邻桌上还有一位女明星,不算太出名,但至少是个熟脸。她捏着杯子,正一脸百无聊赖,李仲平也在盯着他。
SongChenMun站起身简单地说了几句祝酒辞,他是个风趣的人,也乐于拿自己打趣。几句话说得哄堂大笑。他也感谢李仲平,说他为这场品酒会出力许多,最后又不忘宣传一下自己下周的拍卖会,届时拍出的六瓶酒,都是这次喝过的。他说完,众人一齐为他举杯,又敬了李仲平。喝完酒,众人畅所欲言,品鉴酒的口感,但基本说的都是好话。
黎素混在其中,偷偷拿了桌上的一个瓶塞,仔细观察后,险些失笑。上面确实印有年份,可是字体显然不对,有衬线也就罢了,但这完全是最常见的TimesNewRoman。
胜利来得太轻松,黎素反倒觉得百无聊赖。李仲平倒是喝得微醺,以面上的红晕昭示着兴奋,手搭在黎素肩膀上,手指磨蹭着裸露的皮肤,“你不要一个人傻站在这里。多去和人交际交际,别显得没见过世面。你都穿得这么漂亮了,别浪费。”
“好啊,那还要麻烦你帮我介绍一下。”黎素微笑,眼睛却像是猎食的猫眯起,手捏着瓶塞一转,不着痕迹地放入包里。
李仲平把她介绍给自己的朋友们,像是炫耀新买的名贵花瓶。他的朋友都是中年男人,都很喜欢她,尤其喜欢她的白,瓷一样的光泽。露出的胳膊却不干瘦,像是泛着柔光的暖玉。
黎素一一同他们握手,李仲平搭在她肩上的手则滑到腰上。黎素在心里为他做片刻默哀,怒极反笑了。
鉴赏会办到下半场,酒喝得尽兴,又吃了不少肉,节奏都慢下来,众人的兴致都在说话上,众人脸上都有些茫然的笑意了。黎素懒得多应付,就找了个借口,甩开应酬,去了洗手间。她躲在洗手间的隔间里,听到有人在讲电话,正是刚才见到那位小明星,很是不耐烦的口吻说道:“下次不要再让我来这种地方了,很一般啊,人也都一副穷酸样。喝的酒也就这样。我反正没喝出来和葡萄汁有什么差别。”
黎素想起刚才李仲平对她的殷勤态度,不由得觉得他可怜。他就像是一只猴子,越是想向上爬,越是让更多人瞧见红屁股。黎素怕现在出去尴尬,就躲在隔间里玩手机,
正巧宋归宜刚发来一张照片。是他的自拍,正学着高中女孩的样子,对着镜头比剪刀手,背景里是一个男人被绑在椅子上,左眼有淤青。
黎素回复道:“挺可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