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 一不小心混成最红厨娘 - 曹家大小姐 - 历史军事小说 - 30读书

第二十七章

沈知味发现,苏致礼那双价值几亿的手除了在钢琴上很有造诣之外,就连包包子,都学得很快。

她自己在凝时空间学包包子捏褶捏得手都快不是自己的,而苏致礼只需要看一眼就能完美的复刻出来。真是个学厨的好料子,不对,人家只是单纯的学得快。

跟他一对比,自己简直笨得离谱。

“你去忙别的,也不需要做多少,包子我来吧!”苏致礼温声说道。

沈知味不太好意思,但看他包得虽然不是很快却包得很好的样子,并且颇有兴致的样子,就点点头准备去忙自己的。

见王清源也过来了,她赶紧说道:“正好,清源哥你帮苏先生一起包包子。“

原本打算让沈知味教自己的王清源:……

苏致礼朝他一笑,眼中含着叫王清源牙痒痒的促狭。

“王先生,你应该不会吧,挺好包的,我教你就行了。”

见他们俩一个愿意教一个愿意学,沈知味也就放心去做别的。

干煸牛肉丝是王清源最爱的一道菜,做起来不算难,主要是牛肉得卤,香不香全靠卤。

卤好的牛肉用剪刀剪成一条条的,用刀切比较容易碎,还是用剪刀要方便些。

剪成条的牛肉放锅里慢炒,表面略硬一点后就得加入切丝的干辣椒,生姜丝还有同样成丝的青红椒。干煸干煸,就得将水分煸干,一点都急不得,小火慢慢热着,锅铲慢慢翻着。

沈知味把牛肉丝盛起来的时候看了眼吧台那边,苏先生已经包了不少,清源哥那似乎不是很熟练,苏先生教得很有耐心。

苏先生是个很温和的人啊,她这么想着。

“我先拿一些过去蒸上吧。”

沈知味拿着蒸笼过去装了一些,顺带夸了一句,“苏先生包得好看,清源哥你还得再努力努力。”

王清源苦笑,“我这手就不听使唤,苏先生包包子这么厉害,不知道从事什么职业?”

苏致礼从前也是孤儿,被收养的这事他知道。王清源的印象中,一般去孤儿院□□的,家庭一般中等,偏上的可能性不大,有钱人不太会□□。但隔壁的房子是苏致礼的,就说明他是绝对有钱的。这么年轻一个人,又有钱,具体从事什么职业,王清源有些摸不准。像他这样的气质长相,倒像是娱乐圈里的,王清源并不关注娱乐圈,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只是觉得像。如果是娱乐圈,那圈子鱼龙混杂的,尤其是男人,见异思迁比比皆是。

没等苏致礼回答,沈知味开了口,“苏先生啊,他是非常有名的钢琴演奏家,是一位大艺术家呢!”

王清源楞了下,没想到他居然是钢琴演奏家。

沈知味朝他一眨眼,“你可以去网上搜搜,他特别厉害,真的。”

王清源压下心里的酸涩,默默的嗯了一声,没再问什么了。

苏致礼用一双含笑的眸子注视着沈知味,在她发觉过来之前垂下眼眸。装作认真包包子的样子,“也没有,只是个人兴趣爱好。”

沈知味一摆手,笑嘻嘻的,“不用谦虚,我早就听廖凌宇说你很厉害了。”

廖凌宇?苏致礼反应了过来,是沈知味的老板。好像之前有听李泽林说廖凌宇私底下找到他谈什么合作,李泽林给拒绝了。

包子开蒸,沈知味也开始做最后一道荷塘小炒,荷兰豆,切薄薄的藕片加上木耳,简单翻炒几下就差不多了。

她端着荷塘小炒准备放到吧台上,边上伸出来一只手很娴熟的接过。

“我来吧。”

行吧,帮自己搬过箱子的手又来端菜,沈知味已经麻木了。

菜上桌,一人倒上一杯饮料,沈知味率先举杯对着王清源。

“清源哥,第一次上我家吃饭,嘿嘿嘿,欢迎欢迎。”

王清源没好气的看着她,“你房子买了多久才告诉我的?这事赖你。”

沈知味抿了一口饮料,将散落在耳边的头发捋上去,“那不是怕你说我嘛!”

王清源总操心她的事,那会她刚做博主一年左右,手里虽然攒了些钱也不是很多。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勇气,大概就是想要个自己的家吧,拿着那些钱就开始各种看房了,从城郊看到市中心,看了很多就没有满意的。唯独这一套,一眼相中。她手里钱不够,是廖凌宇主动提出借钱给她的。自己签了个欠条,以后还钱也要出利息的,反正不能让廖凌宇吃亏。

那真是一屁股的债,沈知味就更不敢到处说了。还是后面广告接了一些,粉丝也越来越多了,压力少了很多,才敢跟玩得好的熟人说自己买了房子。

她搬进来当天,也就只叫了刘依过来陪她。

俩人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关系,因为王清源爱操心她的事,所以沈知味是真把王清源当亲哥对待的。

王清源拿着杯子的手顿了下,他固然喜欢微微对自己态度亲昵,但这份亲昵更像是亲人,不像是他想要的关系。想想从小到大,微微对自己一直都是这样的。他只能压着心里的苦涩,饮下一杯饮料。

既然还等不到自己达成所愿,王清源也只好化难过为胃口,开始品尝眼前女孩为自己做的菜了。

他一开始没太注意这些菜,此时打眼一看,就有些吃惊了。

微微他是知道的,不会做菜,以前倒是会在院里食堂帮点忙,也不过是切切菜洗洗菜什么的,还真没做过菜。她读书那会基本也都是在学校吃饭,心思放学习上了,更不可能去做菜。后来她成了黑暗料理博主,王清源还觉得挺正常的。

但现在看看这满桌色泽漂亮,香气四溢的菜,王清源还真意外。

“我说你怎么突然转型了呢,原来还真有些本事。”

王清源看准了一块颜色深亮,肥中带瘦的猪蹄,筷子直指目标的时候,另一双筷子就利索的将它夹走了。

“知味,这块好。”

苏致礼将猪蹄放到沈知味碗里,把沈知味弄得心一跳,准备回答王清源的话都忘了,脸颊热热说了声谢谢。

王清源抿唇,觉得这邻居讨厌死了。可讨厌也不能说什么,只能换一个夹到自己碗里。

猪蹄肥糯,已经炖得非常软烂了,咬住轻轻一扯,皮肉就能与骨头轻松分离。猪皮充满了胶质,口感滑润,肥肉并不肥腻反而非常爽口,咀嚼的时候满嘴的香润软滑。

王清源知道沈知味现在厨艺好,却不知道能好到这个程度,他爱吃红烧猪蹄,他的养母就做得一手好猪蹄。却完全比不上这一碗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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