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 空穴生风 - 蜜桃牛奶冻 - 纯爱同人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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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连夜雨◇

屋漏偏逢连夜雨。

听着方云晚表决心,江修有点烦躁,他看了眼时间,补充道:“这个图纸还不急,你慢慢看。今天要是事情忙得差不多了,就先回去休息。”说着,便向方云晚摆摆手,示意他自行离开。

确实是没有昨天那样十万火急的事了,方云晚原本也是打算下楼对今天的工作收个尾就离开。方云晚看着江修随手取过桌上的一本文件夹摊开,低头认真批注,一点也没有打算去休息的样子。

事实上,江修确实没打算在今晚给自己预留出休息的时间,方云晚甚至没来得及开口劝他回家休息,他就被几通电话轰炸,催促着去开会。江修大病初愈,连续熬了两天,确实有些撑不住,起身时太急,他只觉得身子一轻,眼前陡然蒙起黑雾。

方云晚觉察出不对时已经晚了,他快步绕到江修身边,却没来得及扶住人,只能眼睁睁看他又跌坐回椅子里。江修脸色煞白,嘴唇上的血色也褪得彻底,顷刻间额上便出了一层冷汗。

“你哪里不舒服?”

江修呼吸沉沉,缓了一会儿才攒出点儿力气,低声道:“没事,有点低血糖。桌上有糖,帮我拿一颗。”

闻言,方云晚赶紧手忙脚乱地去翻他的办公桌。移开一摞文件,才发现办公桌的某一角完完整整地摆着一份小米粥,连外卖袋子上钉住封口的订书钉都没有拆下来。

怪不得会犯低血糖。

方云晚记得江修以前也发作过这毛病。

跟方云晚不同,江修对于食物的兴趣好像一直都不大浓厚,一日三餐里,除了早餐。

因为方云晚非得盯着他吃完才肯放他出门,可以得到保证,另外两顿饭,他一忙起来便常常能省则省。

有时一连两顿饭没吃,晚上见到方云晚的时候,江修整个人都是轻飘恍惚的。

在他当着方云晚对面发作过几回低血糖后,方云晚就在他的办公室里、车上储物柜里、大衣口袋里,时不时地塞进一些巧克力、糖果、小饼干等小零食。

知道饭点提醒江修吃饭不一定奏效,方云晚就时不时给江修发消息提醒他记得吃点零食。剥颗糖含着又不耽误事儿,江修倒也是配合。

有一回方云晚提醒江修吃零食的时候,正赶上江修在开会,手边只有一杯茶,并没有任何可以被叫做零食的食物,他竟然特意中止了会议进程,回办公室去吃了两块方云晚买的日式焦糖小圆饼。后来方云晚听徐章说,这还不是最离谱的,更离谱的是。

那回之后,颂文大厦里的每个会议室都会用透明的小碟子摆上糖果饼干这样的小零食。

这次方云晚加入颂文集团,就发现他们至今还保留着这个习惯,大大小小的会议室里都摆着装零食的小碟子,甚至有几个会议室里摆的小饼干,就是当年他给江修买的那一款。

时间走了很远,一切都变了,却又好像一切都没有改变太多。

方云晚深谙江修收东西的习惯,很轻易地翻到了他用来装糖果的小铁皮盒,从里面抓了两颗糖,撕开包装袋,喂到江修嘴里。他神色严肃地站在一边,等着江修的脸色稍稍缓和过来,才跟着松了口气。

“你多久没吃东西了?”

江修阖着眼靠在椅背上,咬开嘴里的糖块,葡萄糖纯粹的甜味在口中四散炸开,将昏沉恶心的难受压了压。耳鸣与眩晕渐次散去,发麻的手指也渐渐有了力气,他已经能听清楚方云晚的话,只是胸闷气短,开口回应还是显得气虚无力:“有吃,只是不大能吃得下。”

方云晚把那份没拆封的外卖拎到江修眼前:“这叫吃了?”

江修同他商量:“刚刚没来得及,我现在还得去开个会,晚点回来吃,行不行?”

“都八点多了,怎么还要开会?还是昭阳地产的事?”

江修闷闷低咳两声:“不是,是服装板块的事情,明天早上一个意大利服装品牌的负责人要来考察,如果顺利的话,我们可以拿下这个品牌的亚洲地区特许经营权,到时候,服装板块手里又会多一张牌。”

“非得你去吗?”

“对方这次到访的人规格不低,虽然我无法全程陪同,但至少明天早上得露个脸。”

方云晚翻了个白眼,小声吐槽:“你这个样子露面,也不怕吓跑合作者。”

办公室里太过安静,尽管方云晚的声音很小,但一字不漏地都落进江修耳朵里。他抿着唇轻笑,眉眼像是夕阳余晖下的水面,语气也像哄孩子一样温软:“就再忙一个晚上,下周我一定能陪你和安安吃晚饭。”

“谁要你陪!”方云晚轻哼一声,“不管你了,我要走了。”

江修含着笑看方云晚跟只河豚似的,气鼓鼓地推门离去。

那些刻意营造出的疏离冷漠,像是彩虹糖最外面的那一层酸得人龇牙咧嘴的粉末,一不小心,那层粉末被捂化了,便会露出破绽,叫江修发现里头藏着的果味软糖与多年前一样柔软甜蜜。

嬉笑怒骂里皆是痴缠的情谊。

也许连方云晚自己都没有发现,本质上,他还是五年前的那个方云晚。

收拾了东西离开颂文大厦时,方云晚在电梯里遇到下楼取外卖的孟忱。

入职后,方云晚在集团,孟忱在昭阳地产,一个跨行做起了品牌,一个坚守初心潜心搞建筑,两个人工作中基本没什么交集。人与人的缘分有时便是会浅薄到这样的地步,同一座大楼里进出几个月,才终于遇见了这么一回。

不知道是不是与这次事故有关,孟忱看起来疲惫而憔悴,眼下挂着重重的一层黑眼圈,方云晚怀疑他站在电梯里都能睡着。但对着电梯里的镜面,方云晚沮丧地发现,自己眉眼里的倦意也没比孟忱浅淡多少。

曾经一起意气风发的少年,如今也一起褪了鲜衣怒马的颜色。

那时的方云晚,颇有些眼高于顶的骄傲。自大一起,他便稳居专业排名第一的位置,参加各种各样的比赛都能不费吹灰之力地捧回奖项来,不仅学院里老师对他青眼有加,还有一个江修,跟个哆啦A梦对他有求必应,还死心塌地。

那时,方云晚确实好像拥有了全世界。

少年得志便容易忘乎所以,那个年纪,很轻易便会做出让人讨厌的事情。

比如眼高于顶,目空一切,认为许多同学辛苦打磨的作品不值一提。

想起那个得意忘形的方云晚,现在的方云晚也心生嫌恶。

但他记得,他应该确实没有招惹过孟忱。而同时他又清楚地记得,读书的时候有那么一段时间,他们两个人面对面走过去,却连声招呼都不肯打的。

究竟是为什么呢?他不大记得了。

可时过境迁,这些也都已经不重要了。

五六年前的事,遥远得仿佛是上辈子,如今再看,学生时代的喜恶爱憎,渺小幼稚微不足道。与孟忱大大方方地相互打过招呼,方云晚随口关心:“你今晚还得加班到很晚吗?”

电梯里除了他们两,再没有旁人,说话不需要避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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