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番外五:小事(一)
某天姜庭知一觉睡醒,惊觉自己身后多了条尾巴。
他不敢置信地看着那条尾巴,犹豫半天往脑袋上摸了摸,果不其然也多了两只尖尖的耳朵。
好在身上其他地方并没有什么改变,姜庭知盘腿坐在榻上托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觉得事情有点古怪,但没等他得出什么结论,窗户突然剧烈抖动几下,赛罕猛地蹿了进来,兴奋地在原地转了好几圈,姜庭知面色不善地眯着眼睛看它,一般小狼有这种举动,估计是凌锦棠快回来了。
不多久,寝宫的门果然被推开,还不待赛罕先冲过去,姜庭知已经一个猛子扎进了凌锦棠怀里,凌锦棠有些意外地看着他,尤其是他脑袋上那可疑的、正在一动一动的耳朵,“殿下这是……”
姜庭知好不委屈,“王妃,我有耳朵了,我也有尾巴了,你摸我就好了,别去摸它了行不行?”
他抓着凌锦棠的手强行移到自己的尾巴根上,“你摸看看,手感是不是比赛罕好?我是不是比它乖多了?”
赛罕在一旁嗷嗷乱叫,伸着脑袋试图把姜庭知拱开。
姜庭知被它弄得不耐烦,正准备用尾巴狠狠给它一下,结果陡然落了空,他回过神再去看,尾巴和耳朵又没了,正慌得不知如何是好,手上却突然有股湿漉漉的黏腻感,姜庭知再睁眼,发现是赛罕对着他的手舔个没完。
美梦破碎,王妃也没在身边,姜庭知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抓着赛罕的大脑袋狠狠撸了两把,力气之大险些将赛罕低海而后委屈万分地去找自家王妃卖乖。
(二)
自从凌斯安出生之后,赛罕有了一种强烈的前所未有的责任感。
尽管它说不出来,但是身体力行地表现了出来。
凌锦棠怀孕后期它都不怎么敢靠近,生怕自己不小心力气大了把他撞着,现在小崽子终于平安落地,它重新能回到凌锦棠怀里撒娇,日子惬意不少,带孩子都更有劲了。
用爪子晃晃摇篮,拿尾巴逗孩子都很熟练,等凌斯安八个多月可以在榻上到处爬的时候,它还会在旁边小心翼翼盯着以免他摔了,偶尔还亲身示范应该怎么爬,凌斯安对它已经很熟悉,胆子特别大地凑它身边去,手里的小玩意拿不稳掉地上了他也不着急捡,等赛罕给他叼过来的时候他才肯接过去。
偶尔玩累了,他就凑在赛罕身边睡,小小的身子缩成一团,口水都淌到赛罕胸口的毛发上。
乳母在一旁看得心惊胆战,生怕赛罕生气把小孩摔了,但赛罕确实好脾气,很无所谓地躺在榻上。
笑死,谁在乎,反正凌锦棠会给它洗香香。
(三)
假如大周皇帝一开始就颁了赐婚圣旨。
姜庭知心想:“可恶,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嫁过来,定然是个祸国妖妃,等嫁过来可不能要。”
凌锦棠心想:“要嫁给一个老头子?不如直接刀了拿点钱财换个地方自由生活好了。”
三月之后,见了面。
姜庭知心想:“清风霁月这四个字大约就是这样了。”
凌锦棠心想:“不是老头子啊……这狼王看着比我还小。”
处处看吧。
(四)
假如凌锦棠给姜庭知做伴读。
三四岁的狼王巴着锦棠哥哥的腿要抱。
七八岁的狼王试图带着凌锦棠上树掏鸟窝,下河摸泥鳅。
十一二岁的狼王某日背不上书挨了板子,其实不疼,但他自己补了两下,手心肿得老高,可可怜怜去找凌锦棠帮自己敷药。
十四五岁,狼王的课业不差,但下了学还是想让凌锦棠带着自己温书,温着温着,翻出前几日才学的情诗,转过头调戏人。
十七岁,狼王美美把伴读娶回家了。
(五)
又一年,凌锦棠春日里照例去剑陵采购香料。
从铺子里出来的时候,他绕道去了一家馄饨摊,上次吃过一回便记着了,味道实在很好,就是地方偏僻,不太好找。
等吃完馄饨,回程途中路遇几个劫匪,本欲劫财,看了看,准备劫色。
元宝护在凌锦棠身前,结结巴巴地道:“少爷快走!”
凌锦棠扇柄抵着下巴,“元宝,忘了你家少爷姓凌?”
元宝挠挠头,对哦,少爷可是当朝太尉的儿子,很能打的。
劫匪台词还没说完,脸上一麻,凌锦棠对着几个劫匪的脸扇子直接呼上去,一通揍完各个脸上都是扇骨印,凌锦棠收回扇子,端的是风流倜傥,好不潇洒。
扇坠轻轻晃了两下,映着他如玉一般的脸色,漂亮极了。
他回过身,对着身后几个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的暗卫,笑眯眯道:“这种时候还不用你们出手,原本怎么守着就继续守着吧。”
暗卫不敢动,他们是姜庭知悄咪咪派过来的,结果现在不仅被发现,还完全露了馅。
凌锦棠挥挥手,“我知道你们是哪儿来的,慌什么。”
暗卫面面相觑。
凌锦棠继续道:“你们跟着我又不是一月两月的事情,姜庭知让你们守着我,那就继续守着,今日只当无事发生。”
暗卫额上滚了滴汗,敢情这主子是早就知道狼王在他身边安排人了。
凌锦棠笑了一声,“我不在乎,其实这样也挺好的。”
众暗卫如蒙大赦,拖着被揍懵了的劫匪,迅速清理了现场。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