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赶路,赶路!还是赶路! - 我在天宫当杂兵 - 哀嚎的狂风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一百四十四章赶路,赶路!还是赶路!

脚下的路似乎没有尽头,不过值得高兴的事是我们抓了一只兔子,虽然个头不大,不过也够我们填饱肚子。我们生了一堆火,差点没有把剩下的骨头一起给吞了。

走累了,我俩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来,我说,“你的王位被人抢了,你干嘛跟着肯德基老头走啊,不应该找人去把场子夺回来吗。”

“我这次去神农部落就是求兵去的。”

“这是第几次了?”

“不记得了,小的部落实力不够,大的部落各忙各的,也不敢随意对少昊部落动武。”

我看着少许的晴朗天空,“好好活着不好吗?”

金玺还是那句话,“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燕雀有什么不好,非得做鸿鹄。”

”有的人希望自己是老鼠,每天快乐打洞,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有的人却希望自己成为龙凤,出人头地,肩负起大任,你知道我背负的是什么吗?”

“啥呀?”

“我背负的是少昊部落几万人的性命,我背负的是平定九州的理想,我背负的是这天下!”

我觉得这小子应该能跟羊癫疯很谈得来。

我俩埋头继续赶路,又赶了一天的路,鞋都烂了,脚底全是泡,别说走路了,碰一下都特么的疼。

特么的!特么的!实在是受不了了。

我原以为金玺会最先崩溃,可这家伙明显比我更加坚定。

夜晚更加寒冷,火堆根本起不了多大的作用,我俩只能相互依偎着取暖。半睡半醒间,听到有人叫唤我,我睁开迷离的双眼。

二郎神?阿梦?又好像是王欣欣,最后我看清了,是金玺。

“下面!下面!”

我低头看去,火堆已经灭了,就见不知何时一只硕壮的狼出现在树下,冒着绿光的眼睛盯着树上的我们,像是再盯着一块肥肉。

灌丛中发出“莎莎”的声音,紧接着更多的绿光从黑暗中现了形,我仔细数了数,一共十八头狼。

“怎么办?”金玺颤着声问我。

还是那句话,你特么问我,我问谁去。

“只能.等他们走了。”

“不会的。”

“哈?”

金玺说,“狼群不会走的,一旦它们发现了猎物就会死守在那里,直到我们成为它们的盘中餐,或者它们死光为止。”

幺鸡你个二五八万,这么狠!

金玺坐在树上,抬头认真的看着我,“别装了,我知道你不是普通人,你一定有办法的对吧。”

“啊?”

“你和那个智障诺儿说的话我都听见了,什么天宫,什么下凡,什么二郎什么的,你是天神下凡对不对。”

“额算是吧。”

金玺轻松了不少,“我就知道,那你一定有办法解决这些小动物喽?”

“哈哈哈,那你真是想多了。”

我挠了挠头,“这个.怎么跟你解释呢,就是天上下来的人,有那种特别厉害的,也当然就有那种啥也不会,无非是长得帅气一点,潇洒一点。”

金玺沉默了一会儿,“这两个哪个也跟你不搭边啊。”

天边黑乎乎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天亮,其实我知道天亮它们也不会走,但总比周围都是黑乎乎的好。

我随手摘了两颗果子果腹,狼群齐坐在下面,一动不动。

金玺撅了一颗长树枝,用小刀一点一点的打磨锋利。

“弄这玩意有什么用,狼群扑上来,别说树枝了刀枪棍棒都不顶用。”

金玺头也不抬,“除了这个我现在想不出别的可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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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叹了一口气,“要是没有救兵,咱俩估计就得交代在这儿里了。”

金玺削下一块大木屑,随风飘落在地上,“我不能死,我死了,我的族人就完了。”

“切!你以为我想死啊,我父母还等着我给他们养老送终,生大孙子呢。”

“男儿当立天地间,且容苟且度余生。”

“我最烦你们这种人,一口一个苍生,一口一个世界,好像这世界上的人离开你们就活不了一样,地球离了谁都照样转。好好过日子它不香吗?”

金玺吹了一口完工后的树枝,造模做样的比划了两下,“那是你,你愿意当平凡人没人拦你,可是我不一样,有的人一出生,就是注定要改变世界的。”

又来了,这种中二到爆表的台词,他也好意识说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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