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政事部(2) - 夜航船 - 张岱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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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政事部(2)

第29章政事部(2)

民有利侄之富者,醉而拉杀之于家。其长男与妻相恶,欲借奸名并除之,乃斩妻首,并拉杀之,首以报宫。时知悬尹见心迎上司于二十里外,闻报时已三鼓,见心从灯下视其首,一首皮肉上缩,一首不然。即诘之曰:“两人是一时杀否?”答曰:“然。”曰:“妇有子女乎?”曰:“有一女,方数岁。”见心曰:“汝且寄狱,俟旦鞫之。”别发一票,速取某女来。女至,则携入衙,以果食之,好言细问,竟得其情,父子服罪。

法验女眉及喉

刘鸣谦守杭州,有刘氏女所居浅陋,邻少年张窥其艾,夜跃上楼,穴窗入。女大呼贼,父惊起,邻少年不能脱,执而髡之。少年昆弟号于众曰:“伊父实以女伥而又阱之。”女闻之,拊膺曰:“天乎!辱人至于此。”遂自缢。张乃贿其父金,当谳诉女已承污,特羞奸露耳。鸣谦得女贞烈、父受金状,乃令以法验女眉及喉,实处子。与从事刘公讯治之,张伏法。百姓谣曰:“两刘哲,一刘烈,江河海流合。”

花瓶水杀人

汪待举守郡部。民有饮客者,客醉卧空室中。客夜醉渴,索浆不得,乃取花瓶水饮之。次早启户,客死矣。其家讼之,待举究中所有物,惟瓶中浸旱莲花而已。试以饮死囚,立死,讼乃白。

识断

斩乱丝

高洋内明而外晦,众莫能知,独欢异之,曰:“此儿识虑过吾。”时欢欲观诸子意识,使各治乱丝,洋独持刀斩之,曰:“乱者必斩。”

立破枉狱

陆光祖为令。才士卢被前令枉坐重辟,数十年相沿,以其富不敢为之白。陆至,访实,即日破械出之,然后闻于台使者。使者曰:“此人富有声。”陆曰:“但当问其枉不枉,不当问其富不富。不枉,夷、齐无生理;果枉,陶朱无死法。”使者甚器之。后行取为吏部,黜陟自由,绝不关白台省。

即斩叛使

胡兴为赵府长史。汉庶人将反,密使至,赵王大惊,将执奏之。兴曰:“彼举事有日矣!何暇奏乎?万一事泄,是趣之叛。”一日尽歼之。汉平,宣庙闻斩使事,曰:“吾叔非二心者!”赵遂得免。

监国解纷

张说有辨才,能断大议。景云初,帝谓侍臣曰:“术家言,五日内有急兵入宫,奈何?”左右莫对。说进曰:“此谗谋动东宫耳!陛下若以太子监国,则名分定,奸胆破,蜚语塞矣。”帝如其言,议遂息。

断杀不孝

张晋为刑部,时有与父异居而富者,父夜穿垣,子以为盗也,其入,扑杀之,取灯视之,父也。吏议:子杀父,不宜纵;而实拒盗,不知其为父,又不宜诛。狱久不决。晋判曰:“杀贼可恕,不孝当诛。子有余财,而使父贫为盗,不孝明矣!”竟杀之。

刺酋试药

曹克明有智略,真宗朝累官十州都巡检。酋蛮来献药一器,曰:“此药凡中箭者傅之,创立愈。”克明曰:“何以验之?”曰:“请试鸡犬。”克明曰:“当试以人。”取箭刺酋股而傅以药,酋立死。群酋惭惧而去。

杖逐桎梏

黄震为广德通判。广德俗有自带枷锁求赦于神者,震见一人,召问之,乃兵也。即令自招其罪,卒曰:“无有。”震曰:“尔罪必多,但不可对人言,故告神求赦耳。”杖而逐之。此风遂绝。

一钱斩吏

张囗在崇阳,一吏自库中出,鬓边一钱,诘之,乃库中钱也。命杖之,吏勃然曰:“一钱何足道!乃杖我耶?”强项不屈。固命杖之。吏曰:“尔能杖我,不能杀我。”判云:“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自杖剑下阶斩其首,申府自劾。崇阳人至今传之。

强项令

董宣为洛阳令,湖阳公主家奴杀人,宣就主车前取杀之。主诉于帝,帝令宣谢主,宣不拜。帝令捺伏,宣以手据地不俯。帝敕曰:“强项令去!”

南山判

武后时,李元囗迁雍州司户。太平公主与僧争碾囗,元判与僧。长史窦怀贞大惧,促改判。大署判尾曰:“南山可移,此判终无摇动也。”

腕可断

唐韩,宰相韦贻范母丧,诏还位,当草制,言贻范居丧不数月使治事,伤孝子心。学士使马从皓逼草之,曰:“腕可断,制不可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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