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商贤大发雷霆 - 每天都觉得池爷他不对劲 - 温纯 - 纯爱同人小说 - 30读书

第六十七章 商贤大发雷霆

司曼华哭了很久,不过商初时来到她身边后,她会乖乖地吃饭吃药,精神好了很多。

商初时低笑着说,“小时候我也不爱吃药,要妈妈哄我,我才边哭边吃。”

现在的司曼华就像小时候的他,非要被哄着才肯乖乖吃药。

司曼华想起从前,满脸幸福,“妈妈虽然每次都很凶,逼你吃药,可是看你那么依赖妈妈,妈妈又很开心。”

孩子对母亲的依赖,不会让母亲厌烦,心底会变得更加柔软,像是徜徉于云端,令人生鲜活而温暖。

母子两人说起往事,商初时其实还有更多话想说。

他想把孩子们的事告诉司曼华,可又怕司曼华受到打击。

不管身体如何畸形,至少他的外表还是个男人,即便是司曼华,恐怕也接受不了他作为男人,却给男人生孩子的事实。

司曼华牵着商初时的衣角,眼眸里满是慈爱的光华。

“宝贝,你爸爸去忙小奚的事情了,晚上大概不会回来,你在妈妈身边多留一会,好不好?”

司曼华很担心商初时再离开她,到时候,她去哪里找人?

商初时也舍不得离开,把病床调低,让司曼华躺下去。

“睡吧妈,等你醒来,我肯定还在。”

司曼华两天没睡过一个好觉,加上药物的催眠和阳光照射,昏昏欲睡。

她得到商初时的答复,很满意地躺下去,陷入深睡。

商初时凝望母亲沧桑憔悴的睡颜,缓缓叹气。

虽然答应过司曼华不离开,但在商贤发现前,他还是得走。

等到司曼华睡醒,一定会怪他吧?

商初时又坐了许久,才恋恋不舍地离开病房。

他埋着头,刚将门打开,就看门口站着一道身影。

门外,穿着黑西装的商贤脸色铁青,手掌高高扬起,颤抖不已,显然是想一巴掌给商初时扇来。

王姨被两个保镖扣住,站在窗户后面瑟瑟发抖,商秀妍也坐在轮椅上,红棕色波浪卷发像浪花一样散开,遮住大半张脸,眼角隐隐有眼泪溢出。

她捂着眼,悲哀无助地哑声喊,“大哥,别在这里,至少,别吵到刚睡着的大嫂。”

商贤眼睛里仿佛有熊熊怒火在燃烧,扬起的巴掌不断颤抖,但最终没有落到商初时脸上。

家属休息室里,商贤的怒吼如同震天裂地的雷鼓之声,一阵接一阵地撞向商初时,令商初时晕头转向。

“你还有脸回来,你居然还有脸出现在曼华眼前!”商贤怒不可遏,砰砰地以拳捶桌,把休息室里其他人都吓得面无人色。

商秀妍把商初时挡在身后,哆哆嗦嗦地吼,“你朝小时吼什么?小奚的事情跟小时一点关系都没有,你怎么不分青红皂白,硬要把火气撒到小时身上?”

她一向温婉柔和,对谁都笑盈盈的,是个典型的大家闺秀,极少对谁红脸发怒。

也只有维护商初时的时候,她会跟商贤针锋相对,感情很好的兄妹两个吵得不可开交。

商贤这次是真的怒了,眼看连商秀妍都不假思索地维护商初时,心下更心痛商哲奚。

他痛心疾首地捶桌,怒道:“为什么你跟曼华都这么不可理喻,非得为了一个杂种伤害自己的亲人?小奚才是你们最该补偿的,你们就非要为了一个没血缘的人这么伤害他?”

商初时因“杂种”两个字瞬间白了脸,羞惭地低下头去。

如果是别人骂他“杂种”,他肯定会冷笑着回怼,但是商贤这么说,他连半点还嘴的资格都没有。

是,他的确是个杂种,当初去商家做工的保姆,才是他的妈妈。

而他被赶出商家后,也没有哪怕片刻想起,要去亲生母亲的坟前看看。

那个可怜的女人,死前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富豪家庭享福,而这个孩子,甚至没给她扫过墓,连她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模样都不清楚。

商初时无法反驳自己作为“杂种”的事实,商贤对他的辱骂是无心的,也是发自肺腑的。

商贤的怒骂引发商秀妍不满,商秀妍竭力争辩,商初时怎么都拉不住。

“大哥,你说话越来越过分了!小时是什么样的孩子,就算别人不清楚,你还不了解吗?他是你养了十八年的宝贝儿子,他有多善良……”

商秀妍的话没说完,商贤就指着商初时,望着商秀妍气极反笑,“你刚刚说什么?善良?就他还算得上善良?就他以前干的那些屁事,要不是看在他是我儿子的份上,我早打死他了!”

商贤气急之下,什么话都往外说,丝毫不顾商初时羞惭到抬不起头来的模样,将往事一一道来,句句都在数落。

“他小时候跟个痞子一样,整天欺负这个霸凌那个,谁家的小孩都跟他处不下去!还有他自己,不学无术,只知道玩!成绩不算好,钢琴绘画棋艺一窍不通,哪个富家子弟像他这么窝囊?”

商贤虽然常为了生意离开家打拼,可丝毫没有疏忽对商初时的教育。

他给商初时请钢琴老师,老师不到三天就打来电话说,商初时没有天赋,也不认真,没有学下去的必要。

他请马术老师,人家也说商初时调皮捣蛋,只喜欢踢足球,对马不屑一顾。

他还请外语老师,想让商初时多掌握几门外语,然而人家说,商初时连母语基础都没打好,不灵光的脑袋去学外语,会令母语系统也紊乱。

一次又一次下来,商初时明明投入大量教育资源,得到的回报却无限趋近于零。

渐渐地,他终于放弃要把商初时培育成才的想法,想着这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哪怕未来真的一无是处,也有商家大笔财富可以继承,不至于将来流落街头。

可是,就连商初时最后的优点――作为他和司曼华的孩子,也是偷窃而来。

他还有什么理由,去爱这个身无长物,还嚣张跋扈,恶劣卑鄙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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