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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噩耗 (19)

李怀唐在辖境内受袭负伤,惊动了王昌龄,身为玉门地区的治理一把手,他责无旁贷,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他这颗官印铁定要丢掉了。尽管自知即很快要被当作替罪羊撤掉,王昌龄依然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为李怀唐以及他的麾下善后,从伤兵的医药饮食,到死者的丧葬琐事,无不一丝不苟。

得知接待自己的居然是大名鼎鼎的诗人王昌龄,李怀唐觉得颇有意思,看到大诗人鞍前马后照顾周到,他有点过意不去,临走前,好歹得去拜别一番。

近几年,玉门镇的人口增加得很快,尤其是外来人口,人多了,事情随之而多,王昌龄这个明府越来越忙碌。这不,今天他本来是要去看望李怀唐的,还未出门,一场不期而至的官司将他从大门前挡了回去。

原告是十数名回纥人,被告是两名汉人,一曰南霁云,一曰雷万春。案情的原委是,因买马产生纠纷,南霁云与雷万春心生怨恨,当街打死了一名回纥人。若非这段时间全镇加强戒备附近刚好有公差,一场全武行的汉胡大战势必要一触即发。

王昌龄头疼得很,有关回纥人的纠纷日渐增多,回纥人的暴躁蛮横他略有所闻,甚至从不管所谓的证据理由,稍不合意即胡闹一番,咆哮公堂之事时常有之。今天的案情闹出了人命,即使汉人有理也很难收场,何况所有的证据均对这两名汉人相当不利。

回纥人一口咬定南霁云他们偷马被抓,而后恼羞成怒杀死了他们的一名同伴,要求王昌龄判决砍他们俩的脑袋。

“放屁!”南霁云涨红脸反驳,“马是我向你们买的,你们收了我的钱又反诬我偷盗,以众凌寡,刀还是你们先拔的,我们没动刀,人是你们自己杀的。”

与外人争执中自己人杀自己人?于情理,说不过去,于法理,没有证据。

“他拔刀砍我,被我抓住扭转,恰巧砍中了他的同伙。”南霁云指着其中一名光头大胡子的胡人补充说道。

“不对!他们前天盗取了我们的战马,顺手盗走了我的战刀,今天在集市上被我们发现,见逃脱不了就拔刀砍死我们的人!”胡人义正辞严,表情愤怒。

南霁云怒极,脱口而出:“污蔑!我连他的刀碰都没碰过。”

杀人的凶刀被呈放于公堂之上,数名在场的铁勒胡证人被带了上来,众口一词证明了南霁云偷马杀人。

尽管南霁云与雷万春一再否认,却提供不了任何的证据。

王昌龄考虑了片刻,惊木堂一拍,对南霁云做出了杀人偿命,秋后处斩的判决,而雷万春则以盗马罪收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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