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毁容失声
昏迷中,脑子一片混乱,什么也不知道,双眼皆是一片白茫茫,虚虚幻幻如此迷幻。然后一种蚀骨的疼痛蔓延全身,似乎每个细胞都在疼痛得抽动,她想叫,却是什么也叫不出来,好像从来没有学会如何发声一样,她又想哭,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流泪了反而加重了疼痛。她难受得胃里一阵翻腾。
当叶紫菀清醒过来的时候,睁开眼睛又是一阵抽痛,入目不是太子府的厢房,而是一个破的不能再破的小木屋和一个大约八九岁的衣衫褴褛的小女孩。
她睁着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开心的笑了,那肮脏的脸上是无邪的笑容,发自内心的欣喜:“姐姐你醒啦!”
叶紫菀微微点头,想要开口讲话,可是发现一句话也讲不了,只能发出唔唔唔的声音,她彻底震惊,叶紫菀抬头看向她,指指自己的喉咙。
小女孩笑容一下子消失不见,有些踌躇道:“也不知道是谁这么狠心,毒哑了……毒哑了姐姐。”
叶紫菀睁大眼睛,感觉整个世界天旋地转。叶紫菀心神恍惚跌跌撞撞地要下床,小女孩赶紧过来扶她,可是手太短扑了个空。“咚――”的一声,她摔在了地上,脸上莫名火辣辣的疼,她疼得抽了一口气,她的脸怎么会那么疼的?
小女孩赶紧扶起我有些着急道:“姐姐你别这样!你……你的脸也受伤了!”
叶紫菀猛地一回头,撞进她纯真无邪的眼中,她那清澈眼眸中倒映出她现在的模样――一袭破烂的青衣,披散在肩上的头发,还有……那张被烧毁的脸,惨不忍睹,大块大块的已经结痂的疤。叶紫菀已经几近抓狂,她大叫着,可是喉咙却发不出一点声音,她只能疯狂地扯住头发摇头来宣泄。
小女孩显然被叶紫菀的举动吓到了,但她还是一个劲地拉着她的衣角急忙道:“姐姐你别这样啊!别弄了,这样她脸上的伤会更加严重的。”
叶紫菀疯狂了将近一个时辰,等到全身的力气都被用完,她靠着土墙无力地坐在地上,无声流泪。
叶紫菀从来没有想过她有一天会如此软弱,如此不堪一击。叶楚楚用两瓶毒药就可以摧毁她的整个世界,她的自尊……她的一切一切都冻结在这她的悲切中,深不见底。这个冬天,似乎凄凉寒骨。
叶紫菀深深吸了一口气,看向了在一旁焦急等待的小女孩,艰难地笑了笑。
“听山下的王婶说这叫‘狼牙山’。”
什么!狼牙山!狼牙山……是狼牙山……叶紫菀激动地抓住她,赶紧转身狠狠写下三个字――狼牙山。叶紫菀使劲摇着她,狼牙山是不是这样写的!
她被摇得晕晕乎乎点点头道:“对啊!好像是这样写的。”
叶紫菀一下子松开了她,瘫坐在地上,仿佛被抽走魂魄般喃喃道:“狼牙山……狼牙山……我真的回来了……这是天意吗?”叶紫菀抬头看看飘着雪的湛蓝色天空喃喃道:“离歌笑,你看到了吗?我真的,回家了。”
而小女孩根本听不见她在说什么,只看见她的嘴巴在不断地蠕动着,“对了,姐姐你叫什么呀?我叫阿奴。”阿奴咬着手指头问,虽然模样破烂,可是却甚是可爱。
她?叶紫菀难道要告诉她是当今太子殿下的太子妃,堂堂丞相的长女叶紫菀吗?她也不会信吧!谁都知道,当今太子妃叶紫菀是大梁国四大美人之首,又怎么会是眼前这个又邋遢又丑陋又癫狂的疯姑娘?而且叶楚楚把她容貌毁了声音毁了再溺在河中,应该想让她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吧!她又怎能让她知道她还活着?她忘记她是拥有不死之身的,但这样折磨她,比死还要难受,她宁愿一了百了也不愿意变成现在这个模样!
罢了,罢了,这一切已经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了,叶紫菀苦笑着摇摇头,轻轻在地上写上:菀儿。
阿奴认了好一会儿才看清楚,对她笑笑点头道:“那以后阿奴叫你菀儿姐姐好不好?”
原来阿奴是识字的,叶紫菀微微点头,算是默许。她怕她起疑,就又在地上写上――我以前住在帝都,是太子府的粗使丫头,只是一次不小心乱闯了太子府的药房,那些滚烫烫的汤药就这样洒到我身上了。脸上被烫伤了,因为只是个丫头,管家就把我扔进河里了。写完,叶紫菀抬起眼小心翼翼地看了阿奴一眼,不过好在她还只是个孩子,并没有起疑心。
阿奴叹气道:“姐姐你比我还惨呐。”
叶紫菀淡淡一笑,云淡风轻,再惨的她都受过了。
阿奴又眼睛一亮,黏过来问道:“姐姐你既然是太子府的,那么可曾见过太子妃叶紫菀啊?”
叶紫菀身子莫名僵硬了起来,这个陌生却又熟悉的名字此时从他人嘴里吐出来竟是让她一阵心寒,叶紫菀不动声色擦擦手心的汗。平复了一下思绪后便在地上写上:见过,不过我职位太低,也就是行礼时偷偷瞥过一眼。
“真的啊!那她长得怎么样啊?是不是真像传说中得那么好看!”阿奴眼里闪烁着兴奋的光。叶紫菀往外挪了挪,有滴汗直接落下,她又写上:眉清目秀,蛮好看的。她生平第一次夸自己,不免有些汗颜。
“菀儿姐姐你这描写也太少了吧!一点都没感觉多好看。”阿奴颓然起来。
叶紫菀笑着摸摸她的头,真的是小傻瓜,这么小就这么着重看人外表:要是她外表美艳,内心恶毒呢?
阿奴清澈的双眸定定看着她道:“不会的,我相信那个叶紫菀姐姐一定和菀儿姐姐一样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
听了阿奴的话后,叶紫菀不免愣住了,阿奴,她一定知道些什么。
就这样,叶紫菀和阿奴在一起生活了三个月。三个月的时间,从去年的寒冬到今年的早春,她和她相依为命,在这有她十几年光阴记忆的狼牙山上生活着。阿奴生性乖巧聪颖,头一个月她还要随身带着尖石,把她要说的话一笔一划地写下来,但是后一个月阿奴就可以自己揣摩她要说的意思了,到了窗前柳树抽芽的时候,阿奴已经可以凭叶紫菀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准确无误地理解她表达的意思。这是一种怎样可怕的能力,绝不是一个八岁小女孩就可以拥有的。
“开饭啦!菀儿姐姐!”
她正趴在木窗上看几只麻雀在啄食她撒的米粒,听到阿奴的话,转头瞥瞥她一眼,再瞥了一眼桌子:有什么菜?
阿奴看着桌子,掰着手指头数着:“有炒萝卜,炒韭菜,炒青菜,炒番薯……”
叶紫菀转过头双手托腮,虽说她不是叶楚楚那般过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尊贵日子的大小姐,但是天天这菜那菜地喂她,着实有些,唔……哀怨。叶紫菀叹了一口气,点点头:知道了,这就来。
阿奴对叶紫菀灿烂地笑:“嗯,菀儿姐姐真乖”
诸如此类的事每天都在上演,叶紫菀从前除了编草席的功夫了得,其他的琴棋书画啊,都是在复仇计划内匆匆学的,也都是些皮毛,半斤八两,能教给阿奴的实在不多。无奈,叶紫菀便传授她编草席的本领。这原本只是解决她温饱,可阿奴不仅花七天就学会了,还会编其他精美绝伦的艺术品,比如草蚱蜢之类的。本来不大的木屋中全是她的杰作。叶紫菀不免有些痛心,果然,小孩儿才是大梁国的未来啊,瞧阿奴就知道,如果她长大当个什么奸细和杀手,一定难逢敌手。
当然,叶紫菀也养成一个习惯,那就是每天晚上给阿奴讲离歌笑和她的故事。每天晚上她都会讲,离歌笑的样貌,喜好,性格,缺点,优点,以及他那些英雄事迹三个月内通通给她讲了个遍。搞得阿奴现在恋兄情结很是严重,叶紫菀偶尔有一个晚上乏了不讲,她都会把她摇醒嚷嚷着:“菀儿姐姐,快点讲离歌笑哥哥啦!你上次讲到他睡懒觉被你画成大花猫了啦!继续啊!”
叶紫菀很是惆怅,挣扎着:好阿奴,让姐姐先睡会儿好不好,今天那几只猫真是吵得要死,害得我午睡都没了,明天给你讲好不好。
阿奴一努嘴,就使出杀手锏――挠痒痒,非要挠得叶紫菀眼泪啪啪啪的直掉才罢手,而叶紫菀也只能打起精神继续讲,阿奴总是特别认真听,等她讲完还要意犹未尽地回味那么一炷香的时间。
阿奴问道:“菀儿姐姐,离歌笑哥哥去哪儿了啊?”
叶紫菀眼中一下子浮现氤氲,她强忍下,写上:他呀,他这个混蛋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呢?”
叶紫菀满脸都是忧伤:一千年以后吧!
“啊?虽然他是灵狐,但菀儿姐姐你早就死了!”
真的是单纯的小孩子:小傻瓜,菀儿姐姐不会死的。在那个混蛋回来之前,我绝不会让自己有事的。
“那阿奴还在不在了?阿奴要是不在了,不就见不到了那么好看的离歌笑哥哥了?”
叶紫菀立刻写上:没关系,你过奈何桥不要喝孟婆汤,等阿奴转世了,离歌笑哥哥回来了,我就让他来见你。
“好,拉钩钩。”
阿奴短小可爱的小指头就勾上了叶紫菀的指头,她的心中却是一阵苦涩,看着她满怀憧憬的表情,她把眼泪强逼回去。离歌笑他看到了么?还有一个人在和她一起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