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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爱记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是我的眼睛像野兽一样亮的袁维宜。

醒来的时候是凌晨两点,眼睛还是碰一下就疼,却怎么都睡不着,满脑子都是袁维宜。

不是现在出入公共场所都要带着大墨镜的他,而是在英国的那两年。

他是那个小麦色皮肤的英俊少年郎,身材高大匀称,穿一件外贸商店合成港币几十块钱的普普通通的格子衬衫,简单的牛仔裤,打折款的李宁运动鞋就可以下场打篮球。

朴素,却干净帅气。

在一堆五大三粗的外国人里,袁维宜显得又瘦又矮,可是他跳起来那样高,脊梁挺直,脖颈后仰,姿势漂亮。

其实他会特意穿格子衬衫和牛仔裤,也只是因为我随口说了一句最喜欢男生穿格子衬衫。

普利茅斯的校园非常小,篮球场旁边是一排高大的树木,歪歪扭扭的,而他喜欢在打球之前牵着我的手,我们靠着树干轻轻地拥吻,空气里是春天里绿色植物的清新气味,他的唇那么软,就好像丝绒一样的触感,在我的唇上反复留恋,徘徊不去。

看他打篮球的时候,我在场边捧着他买好的橙子口味的酸奶喝,心里有小小的骄傲,恨不得全世界都来围观,让我可以洋洋得意地宣布,我的男孩,那么耀眼。

也因为一直打球,他一直都很瘦,反倒是我,小腿儿有一点粗,贪吃零食又有一点儿小肚子。

他摸着我的肚皮笑我是小肥猪,甚至还来捏我的脸,恶作剧地笑。

身边的洋妞儿肚子上套着几个游泳圈都要争着穿露脐装,只有我不敢,女孩子总是希望在喜欢的人面前呈现最好的样子。

回国之后,没有节食,反倒不知不觉瘦下来了。

当然还要照常上班。

母亲早晨给我做了一碗容易消化的银丝面,香滑可口。

这是一个母亲的心意,在她过了很多年除了搓牌就是逛街旅行的贵妇生活后,仍愿意为她的女儿洗手做羹汤。

桌上的红茶也是,热牛乳加两个茶包,热喷喷的十分可口,从不间断。

我忽然之间又想要哭。

母亲说,“你想不想听个故事?”

“什么故事?”

“我的初恋。”

我一直以为父亲是母亲的初恋,她跟父亲那年才十九岁。

我张大嘴巴。

她看着我,温婉地笑了,缓缓开口,“你那个小男友不就是演《妙手医生》的那个么?他是个演员,长得挺帅气的,可是跟我的初恋比还差得远呢!那时候我才十八岁,刚刚上大学,他呢,是学校艺术团的主力。会跳舞,会唱歌,长笛吹得特别好。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琴房唱一首日文歌,我对日本可

有偏见了,一直记得历史问题,国仇家恨,看见日本人都要暗自啐一口。

可是那天听了他的歌,就觉得这个声音这样美好,美好到一切的语言,内容,形式都可以被忽略,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一首民歌,叫做《胧月夜》,他转过头来,我看见他的脸,这是个英俊无匹的男孩子,宽阔额头,蜷曲的棕色头发,深褐色眼睛,嘴角天生上扬似的。我当时心跳都快跳到嗓子眼了。”

“后来呢?”

“后来我嫁给你爸爸了,你说呢?”

我沉默地咀嚼着嘴里的食物。

母亲继续说,“他是我的初恋,我们是一见钟情。不是我不想要为他努力,而是他妈妈,嫌弃我还要继续念书,不能替他分担家用,嫌弃我没有陪嫁,一穷二白,另外,最嫌弃的是我太漂亮。”

“漂亮也要被嫌弃?”

“其实若是一个人对你有偏见,怎样都是要被嫌弃的。他妈妈说我太漂亮了,他们家养不住。”

“你没有努力争取么?”

“争取了啊,我买青菜去他们家,帮他妈妈做菜,每天去接他下课。可是这个时候他身边出现了另一个女孩子,是小学教师。比我有家底,不像我这么漂亮,他母亲很满意。他就渐渐不联系我了。”

“啊?”

“而我呢,就嫁给你爸爸了。”

“那他后来怎么样了?”

母亲妙目白了我一眼,她四十岁依旧美艳不可方物,“你当是读小说,一定要有完整结局?给你买一本《十日谈》,什么样的故事都有。”

“……”

是的,没有结局,母亲已经把他抛到脑后,怎么会想要去关心一下他到底娶了谁,有几个孩子,中年了有没有长出啤酒肚,有没有秃顶,需不需要染发?

母亲又问我,“你可记得你六岁的时候挚爱的芭比娃娃现在何处?”

我不记得了。

我曾经很喜欢很喜欢那个芭比娃娃,给她买了很多件衣服,给她娶了个名字叫载豆,可是现在她在哪里呢?

我早已将她遗忘。

母亲也早已经将她的初恋还给记忆。

我开始明白母亲的意思了,可是我不想明白。

我咬着嘴唇执拗地想,袁维宜对于我不仅仅是芭比娃娃那么简单。

我开始给袁维宜找理由,或许他和宋林儿只是工作性质的聚餐呢?

或许只是因为朋友义务而帮她整理头发呢?

我这样想着,把昨日没电了自动关机的手机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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