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爱记
初恋对我来说是一只漂亮的波斯猫,本来它乖乖的在我怀里,享受着我的抚摸,温暖着我的手心,可是现在它要走,我拼命也要抓住它的尾巴,谁知道却被它的爪子划伤了心。
袁维宜是我的初恋,诚然,在他之前我也谈过恋爱,可是谈恋爱和真正爱上是两回事。
袁维宜星路走得好,我替他高兴。
他的新戏改编自几年前十分着名的大陆原创清穿小说,九子夺嫡,他演八阿哥。
我和小孙奉命去内地采访,争取拿到第一手资料。
低调开机,场面做得不大,宾馆四楼的一间大厅去掉前面的舞台,可以放几张桌子拉上红绸,后面是给我们这些媒体记者拍照的地方。
天气很冷,可是袁维宜只穿了一件厚呢子外套,里面是薄薄的衬衫,对着镜头仍旧笑容灿烂。
旁边的宋林儿穿着露肩长裙,肩颈的皮肤全部露在外面,说话都不打一个颤。
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已经百炼成精。
小孙跟我往前挤了一会儿,压根就挤不进去,苦着一张脸跟我说,“怎么办,这下难交差了。”
我眼光一闪,看见旁边一个角落处的人影,“王英雄!”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王英雄显然还认识我,笑的时候竟然还会脸红,他不知道我的名字,我及时从羽绒服兜里掏出一张名片递过去。
“《虹》杂志?”
“是的,”我开门见山,“我需要你帮我一个忙,我要采访一袁维宜,要独家专访,不用太长,十分钟就行。”
“可是今天的行程……”
我只是微笑着看着他。
他马上妥协,“好的,我一会儿去通知他,但是不知道经纪人会不会同意。”
“如果他想要袁维宜红,不会不同意。他在香港根基尚且,贸然来大陆发展,没有一篇精彩的报道,怎么能够让香港大众不遗忘他?”
小孙在旁边看的目瞪口呆,“Vivi,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咄咄逼人雷厉风行了?再说这人是谁,怎么这么听你的话?”
我看他一眼,“想好问什么吧。”
我见到袁维宜的时候他已经穿上了及踝的羽绒服,鼻尖冻得发红,他是干性皮肤,
两颊靠鬓角处风一吹就红了。
他坐在一张塑料椅子上,抬头看见我的时候微微一笑,我眼眶一下子就酸了。
小孙嘴里如连珠炮,让人措手不及间回答出私隐。
比如,你最爱的城市是?
袁维宜:普利茅斯。
小孙:为什么?
袁维宜:因为在那时是最美好的心情。
小孙:有恋人了?
袁维宜:最美好的心情不一定是恋人,也可能是风景。
小孙:你最开心的是什么时候?
袁维宜:最开心的时候很多。
小孙:最近一次?
袁维宜:医院的时候。
小孙:你最近生病去医院了?
袁维宜:当然没有,演戏啊,我不是刚拍完《妙手医生》。
……
他一直看着我的眼睛,我知道,我知道,他的每一句潜台词我都知道。
普利茅斯或许不够美,可是我们曾经手牵手走过大街小巷,吃遍好吃的路边摊。
那时,我们两个一起窝在沙发上看未删节版的《春光乍泄》。
开头的激情戏我色迷迷地盯着梁朝伟和哥哥两大帅哥的身体看,他会捂住我的眼睛,“小猪不许看,你只能看我的身体。”
那么义正言辞。
我脸一红,把他的脸推开,“想得美!”
等到后来看到梁朝伟一个人去看瀑布,身边没有自己想要的人,他温热的气息拂过我的耳边,轻吻着我的耳垂说,“最美的风景是跟你在一起的时候看的。我觉得跟你手牵手走过学校的一个水池,比看泰晤士河动人得多。”
良辰美景,是因为身边陪着心爱的人。
否则,站在埃菲尔铁塔上,看见的也只是嘈杂的旅人。
最开心的时候,不是拍《妙手医生》,而是我们在医院里面和好。
他的锁骨处还有一点过敏之后没有完全消除的红肿,就已经过来拍戏。
其实我又何尝不是,我最开心的,就是跟他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