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莫九心里很热,像火在烧,因为他明白了一件事,就是她,谢小花,把自己看得很重要。
从未有人让他觉得自己很重要,尤其是女子,还是一个长得可以说很好看的女子。
莫九是男人,不是石头,石头里外都是硬的,而莫九外头是糙的,内里是柔的。
莫九少时在乡里,隔壁有个胖丫头对他很好,人虽然长得胖,但是缝补浆洗做饭养鸡样样拿手,莫九觉得,娶妻当贤,日后娶了这样的女子也定然很好,可惜,后来他才知,那胖丫头喜欢的是同乡的小篾匠,胖丫头对他好,是因为小篾匠跟他好,原来想入非非是表错了情。
后来出来押镖,他偷偷喜欢上了镖头的女儿金孔雀,金孔雀长得人比花娇,性子也骄,活脱脱一只骄傲的小孔雀,镖局大半的小伙儿都爱慕她,不过她谁也看不上,还累得许多小伙儿为她斗狠,莫九也没少为她打架,可她后来义无反顾的嫁给了太守的儿子当小妾,从此高门大院,披金戴银。
再后来,他刚刚从军营里回来,在通州落户,有次去张屠夫家里买肉的时候,看到了张屠夫家里的二姑娘,那二姑娘性质腼腆,还没讲话脸就先红了,红得就像一个可口的苹果,从此那就是一个魂牵梦绕,恰逢一次二姑娘出去买菜,遇人调戏,于是他十分激动的出手,打得人家是屁滚尿流,还以为英雄救美从此接下良缘,没想到没多久二姑娘就和一个秀才定了亲,成了秀才娘子。
好吧,至少还是有人对他有好感的,比如黄大仙街的豆腐西施,每次他从门口路过都会看到她倚门对他抛媚眼,若是买豆腐也会多给一块两块……可是,人家豆腐西施却不是良家女子,迎来送往,勾搭的男子多了去了……
所以,小花从出现开始到现在,若说莫九心里没有好感是不可能的,他把她当做一个女子。
但现在他觉得,他不该只当她是女子,更应该拿她当兄弟看。
她孤身一人,没有朋友,没有地方可以去,若不是她说出来他竟然从没想过,小花是以什么样子的心情跟着自己。
――现在谢家村没有了,我又没有地方可以去了……这时候我遇到了你。
――有时候我也会想,如果我遇上的人不是你,而是一个自私自利不择手段的人,我会变得怎么样,会不会也像现在一样对自己做的事有信心?
――我们一起去,然后一起活着出来好不好?
就因为这几句话,莫九的心热了,像火烧。
不是烧得他欲-火焚-身,而是烧得他更加理智慎重,就好像因为被一个人(尤其是女人)看得很重要,他就变得不再微不足道了一样。
他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人,简单到有些孤独的男人。
次日,子时。
风起,云遮月,树梢摇。
嗦嗦,嗦嗦。
勾栏院,金粉胡同也都偃息了人声,楼阁里的灯还点着,从窗户火烛照影上,能看到不知哪位披了衣裳起来解手的姑娘的影子。
没人注意到,阁楼下的巷子里,却有两道黑影,就像一阵风一晃而过。
莫九带着小花穿梭于街道,他们要去张家园。
活着进去,然后一定的,活着出来。
与此同时,张家园的翼然亭里,走进了一个目若寒星,眉如墨峰,风神宁秀,俊美得有些过分的美男子。
仍是一贯的慵懒,自傲,还带着三分薄情的笑容。
便是花渐离。
和某些人打算闯进来不一样,这一次他是被请进来的,于是有时候,他也不得不对自己藏也藏不住的风华感到遗憾,明月楼果然还是找到他了,“他”也果然还是找到他了,这当然也是他回京城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