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 婚前"昏"后 - 唐之风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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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一早就确定婚礼是肯定要准时举行的,但得不得到家长的祝福,于心情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坦白说,只有得到家长祝福的婚姻,才能幸福的长久。如今事事顺心,当然这婚事准备的也就格外喜气洋洋。

荣茵推门进来时,正好看到已经穿好了自个儿礼服的罗梓楠,正深情款款的把一款镶有红宝石和无数碎钻的昂贵发冠戴到叶苏头上。

“哟,闪瞎人的眼了有木有?”荣茵也不顾得自己是盛装打扮的伴娘,叽叽喳喳还十分夸张的遮住自己的双眼笑着道。

“这可是楠哥特意在欧洲找顶尖珠宝设计师设计的。原本是想当做求婚礼物的,结果结婚的速度太快,索性直接当结婚礼物了。这可是花了好几个月的独一无二的精品,要是不闪瞎人的眼还有天理么?”慕清笃悠悠说着。

荣茵轻哼了声,“苏苏就是幸福,哪像我,苦咧……”

叶苏忍俊不禁,“还没轮到你呢。要真轮到你,还不知道你家慕公子会多浪漫多惊喜呢!”

“切,谁稀罕!”荣茵脸微微一红,连忙岔开话题,仔仔细细打量着叶苏,不住地啧啧称叹。一会儿是她价值不菲的珠宝,一会儿是她来自意大利的纯手工孤品婚纱,一会儿又是她璀璨如星的鞋子,搞得叶苏通身都不自在起来,笑道,“是不是你也觉得这一身儿太烧钱了?”

荣茵撇撇嘴,“有钱才烧得起来,没钱想烧也没得烧。”

“放心,如果你也结婚,也有一个人会舍得会你烧钱的。这种一生一会发生一次的事,没人会不珍视。”罗梓楠笑着,还大大咧咧的看了慕清一眼。

慕清顿感压力倍增,干咳了一声,“差不多够了啊你!要是你还想让我帮你挡酒的话……”

没有什么话比这句话对罗梓楠来说更有震慑力。

虽说简单点办,但无奈韩家和罗家的亲戚朋友太多,到场的人比发出的请帖要多许多,因为谁都知道这是韩锦璇跟罗晟拉近关系的重要事件。世态炎凉,本就如此。

突然骤增的客人数量倒也一点也难不倒韩锦璇。这本来就是她自己控股的酒店,想开多大的场面不行呢?

只是这么一来,虽然满足了韩锦璇的面子,却让罗梓楠有些头疼了。不仅把之前精心设计好本来只想呈献给至亲亲朋的浪漫桥段删减了一些,又十分心疼叶苏的身体能不能吃的消。

同时,身为今晚的众矢之的,他可不想醉醺醺的过完自己的洞房花烛夜,这个时候不安抚好伴郎,更待何时?

……

结婚本来就是个体力活。一桌桌喜宴敬过来,叶苏累的腰都有点疼。还好小黄豆已经足够瓷实,要不然她绝不肯这么乖乖的奉陪下去。

刚坐下休息一会儿,一个穿着喜气唐装的十二三岁粉嘟嘟的小姑娘姗姗来迟,还很不客气的直接拉了椅子坐在罗梓楠身边。

叶苏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多心,她觉得这位小姑娘看向自己的目光充满敌意。

“这位小美女就是笑笑。”罗梓楠亲热的揉了揉她的脑袋,对叶苏介绍道。

“哦,原来你就是笑笑啊……”叶苏尽量笑的温柔些,心想着可能是自己的浓妆吓坏了小朋友,“不是说你身体不舒服,在家里休息了吗?”

面对叶苏的友好,韩笑笑的回应只是轻蔑一笑,连搭理都不带搭理的。

叶苏有些尴尬,罗梓楠忙道:“她个性就是这样,熟了就好了。”

韩锦璇却没罗梓楠那么和善,直接就沉下了脸,压低了声音对韩笑笑说:“笑笑,不能这么没礼貌!快叫声表嫂,给表嫂道歉!”

果然,就算韩笑笑天不怕地不怕,但对韩锦璇还是多少有些忌惮的,于是很不情不愿的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表嫂……”

叶苏当然不会跟一个孩子过不去,也明白她这个年纪正是叛逆的时候,父母又不在身边,难免性格孤傲不合群,因此笑着又帮她打了几句圆场,尴尬的气氛才稍稍褪去。

所幸孩子到底是孩子。当她看到比她还晚到的秦启惟时,眼睛立刻就亮了。刻意矜持了没多大一会儿,就凑到秦启惟身边拉近乎,要签名去了。

总算撑到了婚礼散场,韩锦璇立刻发话,让罗梓楠别的都不要管,赶紧送叶苏回婚房休息。

婚房布置的喜庆是喜庆,但也太铺张浪费了些,也不晓得耗费了多少新鲜的玫瑰花瓣。但叶苏实在无心欣赏这些东西,唯一想做的,就是赶紧洗澡卸妆,倒在床上好好睡个觉。

等罗梓楠洗好澡出来,媳妇儿早已经梦会周公,缩在被子里酣然入眠了。

无奈笑了笑,他也只好轻手轻脚的在她的身边扯了被子睡下。

他也很累,也喝了不少酒,可就是大脑兴奋的很,怎么都睡不着。

从今天开始,这个女人就正式成为他名正言顺的老婆了。这是铁板上的事实,可是他反而觉得像是做了场梦似的?

从懵懵懂懂的少年时代开始,他就不止一次的幻想过这一天。有一场盛大的婚礼,有父母高兴祝福的表情,有亲朋好友的见证,又有温馨浪漫的婚房,更有一个美丽动人的她。

过去的这么多年,他都以为这只不过是幻想。从一开始的胆怯退缩,到后来总算鼓起勇气回国,却发现她过得非常好,她有自己的事业,有令人羡慕的王子守护在侧。她看起来过得很好,好到让他觉得自己再有一点邪念就是罪无可恕。

认清了这个事实,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再度游走于异国他乡的山山水水,只希望能让自己也可以获得解脱,找到自己该找的人。

只可惜,不管再怎么努力,总有一个影子,就是那么朦朦胧胧的飘在心尖,永远挥之不去。

他也不是没有想过找个人来忘掉这个影子,可那一步还没真正迈出去,心尖上那个朦胧的影子仿佛一下子又清晰了起来。

那是他暗暗爱了十年的姑娘。

心胸可以很开阔,但心房却很小。

一旦它的里面住了人,那就满了,就再也容不下第二个人了。

这样的他,如果还非要找另一个人来填补心头的失落,那才是真的自私,不可饶恕。这对别人太不公平。

既然无法寄情于“人”,那就只能寄情于“事”。

用一个人忘掉另一个人,走向是成为人渣。

用工作来忘掉另一个人,一定会成为“成功人士”。

他的身边最不缺就是疯狂赚钱的朋友。按照他们的话说,金钱的味道让人疯狂,它是世上最有魅力的东西,和毒品一样,它能让人忘掉烦恼和忧愁,让人永远不知疲倦,醉心于金钱所编织的神魔世界中。

于是,很快,他也成了别人眼中很会赚钱,而且不知疲倦的享受于这种游戏中的一员。

任何一个能赚钱的机会,他都不肯放过。

但很可惜,不管赚了多少钱,他都无法感觉到别人嘴里所说的“满足”和“刺激”。

更多的,反而是更为落寞的空虚,和更为无法排遣的倦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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