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好狗
“过来。”
顿时所有人兼一狼的眼神都聚集过来,虽然于言脸上都是白毛,却还是感受到一股股的热浪向脖子以上的部位升腾,好尴尬啊好尴尬啊。
于言这人或者说这狗有个毛病,越是尴尬的时候越是容易走神。就比如说现在,于言能感受到其他人的存在,却仿佛不在一个空间,只是隐约记得那个男的说了什么,旁边的人又和他说了什么,然后……然后恢复意识后就是现在这个样子。
人也没了,狼也没了,于言靠着老板的小腿站着,头被他的手压着,对是压着,不是摸着,于言很想甩一甩脑袋,但是头上的手太重,不仅脖子累的慌,发型也被压塌了。
只好试探性的拱了拱,没反应,于言干脆也跳到了沙发上,这下总能看清老板长什么样子了,唔,有点高呀,于言努力抬头,没控制好重心差点从沙发上掉下去,借着仰视的角度能看到他英挺的鼻子,嘴角带着玩味的笑,说实话老板你长得不太正派啊。
从江忱的视角来看,要不是自己用手捞了一把这傻狗可能就真摔下去了,不过摸着是实心的,估计摔也摔不疼,不同于于言的偷瞄,江忱的观察再直接不过,直接顺手把狗捞到腿上,先掂量掂量,再捏捏耳朵看看牙,之后还在身上拍了拍以确定是个实心的发面馒头。
虽然清楚自己最近胖了不少,但这个拍一拍的动作还是让于言觉得心被刀插了一刀,有点也不帅气,长得也就那样,看着就像是反派。男人似乎还有事要忙,把于言放下就离开了。最近吃得太好,于言想蹭点毛在他身上都没成功。
不过临走前吩咐管家不用关起来了。这意味着于言可以光明正大地在庄园里巡视,再也不用偷偷摸摸的。
作为一本动物小说,狼王坦桑本该带着自己的族群发展壮大,却在遭遇盗猎者后被属下献给了江忱,坦桑不愿沦为人类的宠物,最后郁郁而终,狼没了,后面的故事也就没办法开展了。
虽说狗比不上狼,但那都是一般狗,像自己这么特别的萨摩耶还是有机会和狼王pk一下的,吸引注意力简单,想办法让人把狼放了才是难题,江忱看着可不想个慈善家,想起那人似笑非笑的样子,于言就一阵冷噤。这得亏对手是狼,要是同一物种当反派肯定是没有好下场的。
于言想好了首先要让江忱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然后再想办法把坦桑放出去,指望江忱自己良心发现肯定不行,还是要靠自己从长计议。
下午江忱不在,于言本想趁这个时间找找坦桑的位置,刚顺着厨房走了一小时就改主意了,庄园地方太大了而且自己视角有限,就是24小时不休息也不一定能找到。况且这四条腿虽然比两条腿要快一些,却也是血肉之躯,又不是机器狗,还是算了吧,与其想撞运气,不如跟着江忱来的快,一人一狼总是要见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