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8 章(全章修改)
在我看来,纪兆伦的所做所为几乎全是错,甚至包括他最后有意或无意为之的落败。
但是,他的话没说错。
我爱的,由始至终都是靳逸明。
尽管当时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都不知道。
靳逸明的失踪并没能坚持多久,便被我一场发烧烧得土崩瓦解了。
那是场着凉引发的高烧,来得一点不偶然,主要原因是自己没日没夜寻找靳逸明无果所带来的心力交瘁,次要原因……,次要原因,在当年的我看来,是缘于纪兆伦深刻而故意的为难。
婚后,我和他的爱情象一碗放进冰箱冷冻柜里的沸水,迅速降温。对我来说,当下最重要的事是找到靳逸明,取得他的原谅,这样,我才能安安心心做别人家的媳妇。纪兆伦却不这么想,他认为,他和纪家才应该是我的全部,而这种“全部”的体现,就是:安安生生呆在家里,尽心尽责侍奉婆婆、照顾老公、搞好妯娌关系。观念的差别使得我很快爆发了第一次吵架,跟着是第二次、第三次……,到我已经记不清次数的那一次时,是个周末,纪月茹一家三口也回来了,纪兆伦死要面子,非逼着我做饭给大家吃,而我在机场候了靳逸明一天,到家时连自己要吃饭的意识都提不出来,更别提做给别人吃了。
他当着纪家老小所有人的面粗声大气吼我。
我很累,从心到身的累,估计是种逃避般的选择性失聪吧,也听不太清楚他到底说了些什么,一张张或惊惶、或麻木、或幸灾落祸的面孔不停在眼前飘荡,晃得我头疼,只想回房好好睡上一觉。
盛怒下的纪兆伦不可能如我所愿。
他把我拽进厨房,反锁至他们在外吃了晚餐之后回来。
是纪妈妈打开厨房门,同情而又无奈地递给我一盒烧鹅饭,掩饰说是纪兆伦让带给我的,她劝慰我说他就这倔脾气,不过,来得快也去得快,还叫我不要和他计较。
我倒是想和他计较,只可惜,使了半天劲,也只剩把自己放倒在客房床上的气力了。
睡着后恶梦很多,有纪兆伦掐我脖子掐得我喘不过气来的,也有靳逸明目光冷冷看我看得我全身如浸冰水般透凉的,更多时是在哭,梦境、真实不分地哭。依稀仿佛,有人帮我脱鞋,用被子包着我抱睡上枕头,手指轻柔的抚摸一遍遍掠过我的发际、脸颊、耳垂,象极了靳逸明素常的温柔。
我知道我在做梦,可我宁愿闭紧眼沉醉入梦,用凄惶如小猫的声音呜呜述说委屈,攥紧了他的衣角反复呼唤,“小叔叔,小叔叔……。”
平时,只要我一铺开这副眼泪娑婆的可怜相,靳逸明铁定溃不成军,但这次,他顿一顿后,粗暴推开了我,
我在冰与火的交替夹击中发了场不大不小的烧。
第二天中午,我勉强撑起绵软无力的身子出房,家里空无一人,纪兆伦母子估计是去了纪月茹家过周末,剩下满室冷清合着心底的寒意象绣针般飞线走纱,密密织入身体。
我独自去附近的医院挂号看病。
医生说是着凉引起的感冒,问吃药还是打针,我脑子里晕沉沉的,只听他带了句,“吃药得六、七天才能好,打针会快很多。”
“那就打针吧。”我淡淡答。
小叔叔离开了,纪兆伦在气头上,不会理睬我,现在的我,还有慢慢生病的资格吗?
周末的输液室里人不多,隔着明净的落地玻璃窗望出去,草坪上老老少少的病人在家人的陪伴下晒太阳,午后盛而不烈的阳光暖暖投下来,将最苍白瘦削的脸庞都辉映出温情和欢愉。
只有我的世界在最初的孤单与恐惧里。
我木着表情,用没有打针的那只手慢慢摁着手机键给靳逸明发短信。
明知道他的那个手机号早已长久地处于无法接通状态,明知道他百分百不可能看见,可我就是想发,甚至,我还想,或许以后天天都可以用这种方式排解心里说不清道不明的懊恼、忧伤。
他看不见,没关系,反正,我告诉了他我想向他说的话。
“小叔叔,你还好吗?准备什么时候回国?我今天发烧了,正在医院打点滴。医生说打针好得快,我想早点治好可以早点去找你,可现在我后悔了,真疼!”
短信发出后,我泪如雨下。
真疼,从手到心。
长这么大,不是没生过病,而是,我已经习惯了生病时有靳逸明在身边。他会二十四小时陪着我,哄我吃药,轻轻捂着我打针的那只手,让暖意和怜惜比药水更见效地治愈那些被他极度夸大了的感冒咳嗽。
他还会,在那时答应我的一切要求。
念及此,我怦然心动,扯着袖子擦干眼泪,我继续一个字一个字地拼:
“回来吧,小叔叔,你说过,只要我乖乖吃药,听话打针,无论我要什么,你都可以给。我要你回来,求你!”
泪水再一次模糊了面前的手机。
安晓慧的来电适时响起。她说他打工地儿的咖啡馆老板新焙了种糕点,要我和纪兆伦过去尝尝鲜。听见我声音嘶哑,他卯劲追问,我只好承认一个人在医院里打针。
“你家纪大帅哥呢?”她惊叫。
我深吸口气,隐瞒了昨晚的风波,说自己没有告诉他。
“你跟他逞什么能?”晓慧吼我。
我是在向纪纪兆伦逞能吗?
望着窗外病人与亲人间的微笑,我的眼泪又一次无声淌落。
晓慧赶来的时候,没有带所谓的新糕饼,全是拎了盒我最喜欢的“侯记”鸡汁粥。
端起粥碗,我这才想起自己从昨天晚上开始,至今滴米未进。但是,看着塑料粥碗上鲜红的“侯记”两字,我又沉沉悟到些比填饱肚子更重要的事。
“你怎么知道我爱吃‘侯记’的粥?”我直截了当问。
晓慧似早有思想准备般,面不改色地挑挑眉,“烧傻了吧你,不记得读书时你就说过喜欢吃你家豪宅对面的‘侯记’?”
“不错,我有说过,可是,你有那么好会从咖啡店穿城而过去买碗粥,再穿城而过送过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