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鲜币)24 初恋
唐子靡斜倚在沙发上,偌大的空间里充斥著他自己的声音,却是震耳欲聋的音量。只有耳膜被麻痹的当下,他才能稍稍忘记内心那抹难以言喻的苦楚。
在瑰丽的梦境中苟延残喘
缱绻的挽歌,是唯一的吗啡
从海市蜃楼一跃而下,到地平线的彼端
在霓虹之间,拼凑著甜蜜的碎片
千疮百孔的孤独之路,你我同行
他听著自己呢喃式的唱腔,只觉得陌生。经过混音後的声线,低沉沙哑的连自己都不想相信。
唐子靡从来都不认为自己的声音有多特别,也觉得听自己的歌是件自恋又恶心的事情。他知道自己得天独厚,长相跟脑袋都无可挑剔,虽称不上空前绝後,但也算是出类拔萃。他头脑清晰、学习能力强,因此念书、运动跟乐器,没有什麽事情能难倒他;但以他有条不紊的逻辑性思考,却无法厘清自己对戴君澧的强烈执念,到底能归类到那个部分。
他不明白,自己对戴君澧的关心,究竟是细水长流的友情?还是相互依赖的主从关系,抑或是对宠物的牵绊与溺爱?
他与戴君澧纠缠至今的缘分,可追溯於六岁五个月零八天的时候。
那一天早上,万里无云,阳光很刺眼,隔壁f置已久的大屋子搬来一家人,他兴致勃勃的站在雕花的大门前,不停的往内张望。搬家工人忙碌的进进出出,挥汗如雨,他忽然看见一个粉红色的小小身影蹲踞在花圃前,静静地动也不动。
「喂!」他对著那个身影大喊。
对方闻声便站起来,身高大概只到唐子靡的鼻尖,白色短裤下的小腿粉嫩嫩的。而藏在粉红兔耳朵连帽外套下,是一张白皙的可爱圆脸,大眼睛眨也不眨,紧盯著他,像是在打量著他。
「我叫唐子靡,今年六岁,住在你家隔壁。」他施展出爸爸教他的自我介绍,来个帅气登场,微微一笑,并指了指只隔一道围墙的自宅。
小孩看了看他手指的方向,原本高噘的小嘴露出一抹腼腆的微笑:「戴君澧。」
那抹轻笑,让六岁的他忘了呼吸,脑中顿时一片空白。
虽然对方惜话如金,但六岁的小靡靡已经被那抹娇羞的可爱微笑迷得神魂颠倒,忘记自己昨天刚掉一颗门牙,开心的咧嘴一笑。
他蹦蹦跳跳的回家,迫不及待告诉爸爸隔壁搬来一个可爱的女生,顺便请教该如何讨对方欢心的绝招。唐爸爸听完儿子手舞足蹈但没有重点的说明,还是理出了头绪。
「穿著粉红色兔子外套啊,她一定是喜欢可爱的东西,例如小宠物或小花小草之类的。明天去找她玩的时候,可以带花去啊!小女生最喜欢花了。」唐爸爸摸摸儿子的头,帅气的脸挂著慈爱的微笑。
唐子靡闻言,立即跑到花园里。
第二天一大早,唐子靡就跑到隔壁去,他站在那扇雕花的大门前,看见戴君澧正坐在屋前长廊晒太阳,身上穿著粉红色兔子图案的上衣,白皙的脸庞散发出柔和的光晕。
戴君澧今天并没有穿兔耳朵外套,因此露出了对女孩子而言似乎是有些过短的发型,但柔细的发丝在阳光下,闪耀著浅棕色的柔光,配上白腻的肌肤,依旧是可爱得令人无法转移视线。
「戴君澧!」他招招手,笑得很灿烂。
听见他的声音,对方张开眼睛,深邃的黑眸蓄著两潭虹影,小巧的红唇柔柔一笑,美不胜收。
小靡靡呆立在原地,几乎忘了动作,手心不禁沁出冷汗。
「你要进来吗?」戴君澧笑了笑,表情很温柔。
小靡靡点点头。
戴君澧笑著走到屋里,不一会儿,便跟著一个女人身後走出。女人笑的很温柔,笑弯的眼睛跟戴君澧很像。
「你是子靡吧?我昨天有听小澧说了喔!欢迎你来玩。」女人笑著打开门。
看见戴妈妈温柔的表情,唐子靡忽然有点羞赧,他搔搔头,把手上的礼物递给戴君澧。
「给你!」他把东西往戴君澧怀里一塞,随即低下头。
戴君澧低头一看,是一束粉红色的波斯菊,散发出淡雅的清香。
「为什麽送我花?」他看著手上柔嫩的花瓣,不禁哑然失笑。
「因为……我不知道你喜欢甚麽,我爸爸说女生都喜欢花,所以我就在花园里摘了这些……」
小靡靡很害羞,始终不敢抬起头,因此没有注意到眼前的母子脸色丕变。
「女生?」长相相似的母子同时疑惑的出声。
忽然间,女人忽然大笑出声,唐子靡困惑的抬起头,终於注意到戴君澧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妈妈,都是你害的啦!我就说不要穿粉红色了!」戴君澧生气的吼著,用力跺著脚。
「小澧穿粉红色很可爱啊,为什麽不要?」女人依旧笑得很灿烂,但碍於孩子的一脸怒容,只好掩住咧得过大的嘴。
「我是男生耶,穿甚麽粉红色兔子?!还有你,送甚麽花?大白痴,我才不是女生!」戴君澧大吼著,随即跑进屋里。
不知道是误会的冲击太大,或是向来养尊处优的小靡靡被突如其来的大骂给吓傻,他只是愣愣的看著初恋对象气愤的背影消失在眼前,一句话也说不出。
六岁的小靡靡,第一段、也是最後一段恋爱,只维持了24小时。但往後的人生,他都与粉红小兔男孩维持著亲密关系。可能是因为粉红小兔男孩给他的悸动太过强烈,从今尔後,唐子靡再也没有遇过带给他同样悸动的女孩。
他曾经想过,也许,这就是他对戴君澧格外执著的缘故吧。但这种会让人思绪停摆的强烈感觉,最近出现的频率似乎高得超出常理了!而让他心跳紊乱的对象,却是长大後变得恶毒又别扭的粉红小兔男孩……想到这里,他性感的薄唇不禁漾开一抹苦涩的微笑。
他忽然极度想念那个能坦率表达情绪的小澧。
小澧的个性很温和,甚至近乎天真无邪;但只要听见别人称赞他可爱,就会气的七窍生烟六亲不认,调侃他长相的人都过回旋飞踢的苦头。虽然那种大起大落的个性让人吃不消,但说实话,唐子靡很喜欢这样爱恨分明的小澧,没有灰色地带的情绪,乾脆清爽。
但这样的小澧,在成为孤儿的那一天,也消失无踪了。
小澧本来就是个乖巧听话的孩子,被唐家收养後,依旧维持著好孩子的形象,保持著精准弧度的微笑,不粗鲁也不轻佻。
但唐子靡明白,这种谦谦有礼的态度是用来武装的面具,伤痕累累的心再也禁不起任何强烈的情绪,他只有小心翼翼掩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