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牡丹花开
唐朝的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重要发展阶段,具有多方面的特点:
1.考试科目:
-常科:每年定期举行,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等。其中,秀才科在唐初要求极高,后来渐渐废除;俊士科不常举行;明法科选拔司法人才;明字科考文字理论及书法;明算科考数学。而明经、进士两科是常科的主要科目,明经考试相对容易,进士科难度较大,录取率低,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制科(特科):由皇帝根据特殊需要下诏举行,科目多临时设置,较重要的有贤良方正科、直言极谏科、军谋宏远堪任将帅科等。平民百姓和官吏均可应试,但不常举行,取人极少,在科举中不占重要地位。
-武科:武周时创立,由兵部主持,专门选拔军事人才。
2.考生来源:
-生徒:由学校出身,即从中央官学(包括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等)或地方官学(州学、县学)学习且通过毕业考试的学生。中央官学对学生的家庭出身有一定要求,如国子学要求父亲至少是朝廷三品官员,太学或四门学要求父亲至少是五品官员;地方官学则对所有学子开放,但入学前需参加资格考试。
-乡贡:不经学馆考试而由州县推荐应科举的士子。他们先经州县考试并及第,随后被送至尚书省应试。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
3.考试程序:
-乡试(地方):考生在所在州县参加考试,通过后获得参加省试的资格。
-省试(中央尚书省礼部):一般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通过乡试的考生到尚书省参加考试,由礼部主持。唐朝前期,负责考试的是尚书省吏部考功司,由考功员外郎担任主考官;李隆基时期,改为尚书省礼部接管考试事务,主考官变成了礼部侍郎。
-吏部试:常科考试考中以后,只是取得做官的资格,必须再经吏部考试合格,方能授官。吏部主要考察考生的身言书判等方面,即身材相貌、言辞表达、书法水平和判案能力等。
4.考试方法:
-帖经:各科考试中普遍应用的方法,类似如今的填空考试,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偏重考查考生的记诵能力。
-墨义:一种对经义的简单笔试问答。被试者按试题要求叙述经典中相关事实与大义,只需熟读熟记经文和注释就能回答,主要考查其记忆能力。
-口试:口头回答关于经文内容的小问答题。
-策问:要求考生针对时下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军事、政务、漕运、盐政等方面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对策,主要考查考生的治国理政能力。
-诗赋:在进士科考试中,要求考生创作诗赋,考查其文学才华。
5.制度影响:
-积极方面:
-打破世族垄断:打破了数百年来世族门阀垄断仕途的局面,使一般地主子弟甚至贫寒子弟也有机会走上仕途,选拔官吏之权从世家大族手中收归中央政府,从制度上限制了世家大族把持政治大权。
-扩大统治基础:有利于庶族地主参政,进一步扩大了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
-提高官员素质:将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结合起来,以考试为选拔人才的基础,有利于选拔出才能精干之士,加强了政府的行政效率。
-推动文化发展:促进了教育的发展和文化的繁荣,使得更多的人重视读书学习,推动了儒家经典的传承和文化的交流。
-消极方面:
-考试内容局限:考试内容主要以儒家经典为主,限制了考生的思想和学术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思想的僵化。
-作弊现象存在:尽管对考场犯规行为的处罚相对较轻,但作弊现象仍然存在,影响了考试的公平性。
总之,唐朝的科举制度在选拔人才、加强中央集权、推动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它为后世科举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