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第四十四章 - 穿越雨凤忠犬养成/爱情 - 淇泮 - 纯爱同人小说 - 30读书

☆、45第四十四章

“呵呵……”突然,语聆不知想到了什么,轻声笑了起来。

“笑什么?”

“我笑,要是被这桐城的老百姓知道,展云翔又带着一帮夜枭队聚会,不知道明天会传出什么来?估计你上街,都人见人躲吧?”语聆想到云翔走过,人人都避如蛇蝎的场面,再联想到他私底下对着她孩子气的动作就忍不住笑,笑了一半,突然想到下午的事情,便停了下来,轻叹了一声,“这世上的人都是这样吧?一旦形成了印象,便永远也不能轻易抹掉了!”

云翔侧头看她,半响,突然问:“那你呢?”

“嗯?”语聆疑惑地抬头。

“我还记得在晴天第一次见你的早晨,你笑着和我说要和我和解……那时候,你们姐妹和我在待月楼大闹了一场,你和展云飞也因为我的戳破真相而彻底分了,你歌唱得那么好,却再也不能唱了……”云翔抬头看着天上的圆月,语气缥缈。

语聆心一紧,那一次的事情过去了那么久,没想到他竟然还记得这么清楚,如今被他这么说来,似乎当初自以为的诚心是那么的可疑,“所以你当时并没有相信咯?”

“不,我一开始是相信了的……因为我听到你很厌恶地骂展云飞。我刚刚因为他背了黑锅,受了一肚子的气,好不容易听到有一个人骂他不好,顿时觉得心情好了不少,而且,骂他的还是你,就算你是有什么目的来骗我,我也更愿意选择相信!――现在想起来,原来那时候天尧和纪管家就已经背叛我了!”

云翔说的轻松,语聆却听得心一抽一抽的,“其实……我没有不会唱歌!”

云翔的脚顿住。

语聆奇怪地抬头看他,这才发现已经到了家门口,“怎么不进去了?”

云翔毫无意识地点点头,踏步走进了院子,关上大门后,又立刻站到她面前,定定地看着她。

“怎么了?”语聆好笑地看着他,“我会唱歌让你那么惊讶?”

“你……真的会唱歌?”云翔眼里亮闪闪的,“没有因为展云飞得了心病?”

“是啊,我会唱歌,那只是我离开待月楼的一个借口罢了!”语聆拉住他的手臂,用力拖着他往里走。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云翔身子跟着语聆走,头却一直扭向她,似乎语聆不说他就不罢休。

“因为我不想继续呆在待月楼了,可是我知道郑老板不会那么轻易地放我们走,我也不想欠他人情,所以……”语聆对他的反应感到好笑,会不会唱歌很重要吗?

“还有别人知道这件事吗?”云翔嘴角上扬,忽然想到什么,又有些紧张地问。

“没啦!我知道这件事可大可小,我也惹不起郑老板,所以谁都没告诉!”语聆摇摇头。

云翔也放下了心,其实他最怕的还是被萧雨娟知道,随即似乎想到了什么好事又开心地笑道:“但是你现在告诉我啦!”

“雨凤,你真的会唱歌对吧?”过了一会儿,云翔又明知故问。

语聆眯着眼睛看他:“说,在想什么坏主意呢?”

“嘿嘿……那你唱歌给我听吧!”云翔笑得没脸没皮,腻在她身边拉了拉她的手,“就唱‘问云儿’!”

“哦――”语聆恍然大悟,“原来你是在吃醋?!”

云翔身子一顿,哼唧了几声,“是啊,我就是吃醋了!”然后又一个人小声地嘀咕:“什么溪口,等爷有钱了,把那全拆了!”

语聆没听到他在嘀咕什么,好笑地看着他像个吃不到糖的小孩子,和展云飞在一起的是萧雨凤,会唱民歌,会唱“问云儿”的也是萧雨凤。而她语聆,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接吻,第一次强烈想要和一个人在一起的对象都是他――展云翔。只是,这一切,他都不知道罢了。

“请允许我尘埃落定\用沉默埋葬了过去\满身风雨我从海上来\才隐居在这沙漠里\该隐瞒的事总清晰\千言万语只能无语\*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喔原来你也在这里\啊哪一个人\是不是只存在梦境里\为什么我用尽全身力气\却换来半生回忆\若不是你渴望眼睛\若不是我救赎心情\在千山万水人海相遇\喔原来你也在这里……”

轻轻地,语聆哼唱起来,不是萧雨凤擅长的民歌,而是她步语聆,曾经熟悉的歌曲。用沉默埋葬了过去,异世的人与物早已成了回忆,原本孤独的人生,能遇上一个他,她早已是满足。

夏夜的清风静静吹过,扬起半隐在黑暗中的裙角,互相牵着的手十指相握。

“云翔,离开待月楼的那一日起,我便决定了要做一个忘掉过去,全新的萧雨凤,不为任何人,只为自己!”

第二日,语聆和云翔两个人都开始真正地忙碌起来,云翔与王老板的合同已经签好,布庄忙着进货、赶工,语聆给周玲玉的那批童装要在去上海的人出发前赶制完,还要写包括“员工准则”在内的培训员工的策划案。

几日来,两人都是早出晚归,云翔也已经不再有时间每天中午抽出空来晴天吃饭,到了晚上还要出去应酬。语聆一个人呆着也是呆着,便抓紧时间做衣服、写策划,顺便做几个新玩偶作为溪儿的礼物,忙得头昏脑涨,心中隐隐觉得有几件事情在心里记挂着,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这一日,语聆送去上海的童装已经交给严家的人,策划案也完成得七七八八,只等着最后再校正一遍,然后让云翔看看,毕竟,时代不同,有些东西,可能语聆注意不到,或者不合适。

外面已经太阳西下,唱了一天的知了还在声嘶力竭地继续叫着,看着斜射进门内的金色光芒,语聆放下笔伸了一个懒腰。

手刚刚放下,就看到这几日都是匆匆见几面的云翔脚步轻快地走进店里来。

“咦?你今天怎么那么早过来?”语聆有些意外。

“布庄忙得差不多啦,连成衣店的货源我都一起补足了。”云翔一脸轻松,“你呢?”

“这么巧?”语聆也笑了,“所有的衣服玩偶都送去了严家,计划就差结个尾,然后等大老板的最后过目!”

“哈哈,那可真是上天注定的,大老板今天放你假请你吃大餐,那老板娘去不去?”云翔伸出手,示意语聆。

语聆笑着递手过去,他们的确很久没在一起吃饭了,半个多月来,两人忙得天昏地暗的,说实话,她也有些想念之前那种并肩相伴、同进同出的日子。

只是……

“你不是说请我吃大餐吗?”语聆僵硬着脸,看着那高门大院问。

“我娘做的菜比全福楼的还好吃,不是大餐是什么?”云翔扬起无比诚恳的笑容。

“不用了,我不吃了!”语聆毫不犹豫地转头准备逃跑。

“诶――”云翔跨出一步,伸长手臂拦在她腰前,“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

“谁是你媳妇?我可没说要嫁你!”语聆推他的手,死活不肯回头。开玩笑,她现在什么都没准备,就这样大大咧咧地跑去见人家父母,别说她之前的麻烦事一堆还没解决,就算什么事都没有,这么空手过去也难看死了!还有……她有说过要嫁他吗?竟然敢先斩后奏!

云翔横眉,“不嫁我你还想嫁谁?走了走了,再磨蹭下去我娘饭都吃完了!”说着,就不顾语聆的挣扎,拖着她往门内走。

语聆挣不脱他的手,门前人来人往也不好意思过分纠缠,就这么被他拖进了展家。

进了展家,一路上的下人都纷纷往他们身上看,尤其是语聆被云翔握着的手,在那一股股视线下,她都觉得那个地方开始发烫起来。偏偏云翔目不斜视,笑眯眯地拉着她往里走,简直惊掉了一路的下巴。

“娘,我来看你啦!”一走进一个小院,云翔就放开了嗓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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