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亲百年
卫家都是皇亲国戚,哪怕是正常人给他们一个一个磕头都会嫌累人,更别说是怀胎八月的孕妇了。同时为了避免采薇再闹出把皇帝当太守的笑话来,霍去病干脆说妻子要养胎,闭门谢客,可没想到一家子的皇亲国戚干脆全都学皇帝微服私访来看新娘子。
采薇知道嫁给骠骑将军是高攀了,而且霍去病对她说过家里有个很厉害的婆婆,她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才跟着霍去病来到长安,没想到夫家人远比她想象的好相处。
婆婆不是厉害,只是性格比较豪爽而已,第一次见到采薇的肚子,眼睛瞪得像铜铃,好像无法相信里面真的有个孩子一样。不过老人都想抱孙子,确信采薇千真万确是有身孕了,婆婆就连忙给她补上红包,以后有事没事就来陪着她一起做孩子的小衣服小鞋子,即使霍去病不在家,也不会让她觉得孤单。只是听到采薇说她比前夫家的婆婆好得多时,婆婆又为儿子娶的还是个二婚头而震惊了一下。
小姨夫“刘小猪”自从第一次来过以后就来上瘾了,三天两头往冠军侯府跑,有一次正撞上大姨夫一家也来串门。都说京官难做。在采薇的家乡,别说是土皇帝一样的县令了,就连衙役都是光明正大地随意欺压百姓。可是在京城,大姨夫贵为将军都十分平易近人,大姨妈对采薇也很亲切。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是连襟,大姨夫年纪还比小姨夫大些,坐在小姨夫面前时,却是浑身不自在。
舅舅和将军一样,威严而温柔。舅妈更是热情,第一次见面说是忘了带见面礼,就从手上褪下一对玉镯给采薇戴上,说是玉能辟邪,保母子平安。采薇还是第一次看到玉长什么样,根本分不出好坏,不过看霍光的表情,应该是挺贵的东西,舅妈居然说送人就送人,让采薇受宠若惊。
收了一对玉镯子,舅妈的大方已经让采薇不胜惶恐,不料小姨夫“刘小猪”家的小姨妈不知为什么,对采薇特别有好感,第一次上门,就送了她整整一箱的首饰外加一整箱衣服,满眼的黄金白银、绫罗绸缎直接把采薇吓傻了。小姨妈是采薇见过的最高贵美丽的女人,小姨妈家的三个表妹也都漂亮得像是仙女下凡一样,而且从她们的眼神不难看出对骠骑将军表哥的爱慕,让采薇无法理解骠骑将军怎么会放着门当户对的美丽表妹不要,偏偏娶了完全高攀不上侯门的自己。
采薇沉浸在受大家族长辈们疼爱的幸福之中,霍光则是惊讶于在哥哥家,居然每天都能看到那么多皇亲国戚。
先是皇帝小姨夫——这个已经领教过了,霍光觉得自己应该给皇帝留了个不错的印象。
接着是陈詹事的夫人——谢天谢地,霍光原本以为卫少儿看见霍仲儒抛下她以后另外娶妻生的孩子,会非常不快,没想到大娘只是若有所思地说了一句“像你爹”,以后也没怎么为难他,让霍光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庆幸在长安最难过的一关已经过了。
然后是将军大姨夫——听采薇说觉得公孙贺贵为将军却很亲切,十分难得,霍光只能暗笑皇帝已经第一个对冠军侯夫人表态了,接受她这个外甥媳妇,公孙贺区区一个将军敢不“亲切”吗?更不用说王公贵族比起亲戚关系更看重身份尊卑,在家里公孙贺是霍去病的长辈,但要论官职,他的官衔和骠骑将军外甥平起平坐,甚至还不如外甥受宠受重用,敢对外甥媳妇不客气?
再然后是大将军舅舅和公主舅妈——卫青和霍去病说的一样温柔亲切,听到霍光称他为“卫大将军”,让他也随霍去病叫“舅舅”,小孩的直觉让霍光觉得卫青是真的把他也当成了自己的外甥。平阳公主也让霍光随霍去病叫自己“舅妈”,对采薇也十分热情,第一次见面就出手那么大方。可是不知为什么,霍光总觉得“舅妈”似乎在观望什么,纳闷就连皇帝都对采薇表示友好了,她还有什么可顾忌。
最后是皇后小姨妈和公主表妹——这是霍光觉得最奇怪的人。从三位公主的表现来看,她们非常讨厌采薇,嫉妒她抢走了本该属于她们的“去病哥哥”,只是不想破坏在霍去病心目中的形象,才勉强保持礼貌。而卫子夫对采薇的关爱却像是带着一种幸灾乐祸,就像刘彻看采薇的眼神中似乎总是压抑着一种不快一样。霍光有时真羡慕天真单纯的嫂嫂,没有那么多弯弯肠子,因此看不出那么多的□。
对于霍光提出的担忧,霍去病却是微笑着说凡事都要尽量往好的方面想。这些皇亲国戚用这样的方式上门,有个很大的好处,就是能给采薇挡驾。
不论霍去病如何想洁身自好,朝堂上总有些想攀龙附凤的马屁精,像蚂蝗一样甩都甩不掉。骠骑将军新娶夫人,这些“蚂蝗”没理由不打着恭贺新婚、早生贵子的借口找上门来。万一霍去病不在的时候,这些人直接去找采薇,让她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收了什么不该收的东西,后果不堪设想。现在好了,有皇帝做表率,皇亲国戚们都是微服上门,采薇面对他们也不会有太大的压力,只可怜想巴结冠军侯夫人的马屁精门今天上门撞上卫大将军,明天上门撞上皇后,后天上门撞上平阳公主,大后天上门干脆撞上皇帝本人……借他们十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在这些人面前造次,让霍去病省心不少。
“这样啊。”霍光若有所思,“朝廷真是复杂。”
“确实如此。就像我以前对你说的,舌头和笔比利剑厉害,朝堂其实比战场更危险。”可是他出于一己之私,就要把幼小的霍光卷进政治漩涡,霍去病其实有些愧疚。
“可是哥哥,为什么不利用这些人呢?利用他们的喉舌为自己树立美名,不是很好吗?”霍光趴在桌子上,“以哥哥的能耐,肯定能把他们都制得死死的。”
霍去病却是摇头:“要做官,学会自保是必须的,但是只为自己着想却是大忌。作为臣子,皇帝的利益永远高于自己的。”
“刘小猪”姨夫几乎每天来冠军侯府报到,听采薇说霍去病在教霍光读书,便去找他,走到书房外面的时候,正巧听见霍去病说的最后一句,干脆躲起来偷听。
霍光不满地撅起嘴:“哥哥,保全自己以为皇上效忠并不是奸佞啊,更何况看到那么多金银财宝,会不动心?”
你那不食人间烟火的哥哥还真是对凡间的什么荣华富贵都不动心。刘彻心想。
“贪欲人人有,不动心是假的,只是在动心以前,我都会先好好地想一想是谁让我从奴隶做到将军,贪欲自然就会压下去。”
“是靠皇后的枕边风和卫大将军的提拔吧?”不然霍去病一个奴生子连见到皇帝的机会都没有,更不用说受到皇帝赏识。霍光研究过哥哥飞黄腾达的路线,看不出其中与皇帝有什么大关系,可是哥哥对皇帝忠心不二,对卫家却没什么感恩之心。在长安没住多久,霍光就发现了,霍去病会不受卫家待见,一方面是因为卫子夫总觉得外甥抢走了自己的丈夫,另一方面也与霍去病的为人有关。卫青喜欢用自家人,手下公孙贺是他的姐夫,公孙敖是他的老友,和平阳公主结婚后,继子曹襄也到了他的手下,让卫氏的势力以他为中心,形成一个牢不可破的团体。原本霍去病的得宠可以进一步巩固卫氏家族的地位,应该也在卫家地位颇高,可是他的为人完全与卫青相反。只要霍去病看不上眼,不论是卫家人,还是其他的世家子,一律不接收,甚至不接受皇帝指派给他的裨将,用的都是匈奴降将,以至于霍家军成为完全游离于朝廷各势力之外的一股单独势力,只对皇帝一个人效忠。卫家人发现这个在卫家长大的异姓人无法为他们谋得更多的权益,甚至有时候会“忘恩负义”地站在卫家的对立面,自然排斥他。
“那么他们又是靠谁飞黄腾达的呢?”霍去病看向霍光,“当今圣上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先帝曾问他,继母杀父,继子杀继母报父仇,应该以子弑母的大逆论罪?还是以普通杀人论罪?知道皇上那时候是怎么判的吗?”
想不到霍去病对他小时候的事都那么了解。刘彻颇有些意外。
“继母如母,明不及母,只是因为与父有婚姻关系,才会‘如母’。继母先杀父,就是先断绝了这层婚姻关系,‘母’的身份不复存在,继子杀继母,也就不是大逆之罪,只应以普通杀人罪论处。何况继子杀继母是为了报杀父之仇,更应该从轻判决。”骠骑将军哥哥根本不是他原本想象中的武夫,甚至比许多文官都博学,霍光不由得庆幸自己书读得够多,还能应付得过来,“皇上当时是这么判的吧?”
霍去病点头:“我是靠舅舅和姨妈的关系才能被皇上赏识,可是他们也是靠皇上的赏识才脱离奴隶的身份,整个卫家都是靠皇上的慧眼才飞黄腾达。所以如果皇上和卫家人起了矛盾,就是卫家人先忘恩负义,因此我一定站在皇上一边,而不是在卫氏家族一边。”
“也就是说如果哪天皇上让哥哥与卫家为敌,哥哥也会……”骨肉相残,这太残忍了。
“会。”霍去病却是回答得毫不犹豫。
以霍去病的聪明,当初刘彻让他回平阳认父,他就该看出刘彻是忌惮卫家的势力过大,想让他从卫家分离出来,成为牵制卫青的人。霍去病是在卫家长大的,卫家的舅舅姨妈对他而言就像父母一样,刘彻知道这很残忍,却想不到霍去病对自己的忠诚如此坚定,甚至可以不惜和卫家反目。有臣如此,君复何求?
“哥哥,如果是皇上的命令,你什么都会去做吗?哪怕是匈奴灭了以后他忌惮你的兵权,让你……”
“如果哪天皇上不需要我了,我会很乐意消失。”毕竟霍去病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理由,就是刘彻需要他。
“哥哥,对皇帝一定要如此忠诚吗?”
“‘君为臣纲’,对皇帝忠诚有什么不对吗?”
“不是说不对,只是……”霍光为措辞考虑了一下,“遇到明君的话倒还好,可如果遇到一个夏桀商纣那样的暴君,这样的无条件服从不就成了助纣为虐?”
“这个……”霍去病是为了刘彻才来到人世,刘彻驾崩的时候自然会随他而去,可是霍光还小,等刘彻驾崩后还能活很久。如果刘彻的继承人是个昏君暴君,这种盲目的忠诚只会害了霍光。霍去病无言以对,只能顾左右而言他:“夏桀商纣就一定是坏人吗?”
“不是?”霍光吓了一跳,“史书上不都说他们昏庸残暴吗?”夏桀商纣已经几乎成了昏君、暴君的代名词,霍去病居然说他们不是坏人。
“历朝历代都不缺司马迁那样的人,史书上写的就一定是真实的吗?成王败寇,肆意篡改史书是胜利者的特权,一旦亡国,再英明的君主也会被抹黑成昏君暴君,再残暴的开国之君也会被歌颂成英明圣主,然后被以讹传讹的史书歪曲得越来越厉害。帝辛完全是被丑化成商纣的,根本不是坏人。夏桀可能也未必那么坏吧?只是因为成汤灭了他,为了美化自己,方便统治新建立的国家,才肆意抹黑亡国之君。”前世之事,实在是不堪回首。“看来确实是这样。其实对君王盲目的服从或许确实不可取,比起服从,更重要的应该是避免亡国之事发生、避免让君王成为任后世抹黑的亡国之君,才是真正的忠诚。”
“史书写的也不一定是对的?”霍光眨了眨一双寒星眸,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哥哥,你想过后世的史书会怎么写你吗?骠骑将军,少年英雄,为大汉开疆拓土,立下不朽功勋,后世的武将都以你为楷模……”
霍去病却觉得自己在史书上的形象不会那么光辉:“司马迁是世家子出身,本就看不惯出身贫寒的人能飞黄腾达,更不用说我还和他结过梁子,恐怕他那部‘空前绝后’的史书写出来,对我的评价不会太高。”
“能怎么‘不高’?”霍光觉得哥哥简直是完人,无法想象他的形象能怎么被抹黑。
“生为奴子,长于绮罗,不知稼穑艰难,必定贵不省士。”
“十六岁当上侍中就是‘长于绮罗’了?他怎么不说哥哥在十六岁以前都是在平阳公主府当骑奴?再说哪里贵不省士了?”跟着霍去病的大军来长安的路上,霍光可没少听到食物不够的时候士兵吃粮食将军吃虫子的事。刘彻心疼霍去病,这次让他带了许多美酒美食,结果大军一出塞,霍去病就下令把美食、厨子都扔在陇西,只带了酒用来御寒。当酒只剩最后一罐时,全军上下不够分,霍去病就把酒倒进河里,与全军共享。霍光看得出来这其实只是鼓舞士气的小把戏,但是当兵的大多没有那么复杂的头脑,只看到将军与他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所以哪怕是匈奴降将,对霍去病也十分尊敬。
别说是后世的人,就连很多与霍去病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人看到他手下的匈奴降将,都以为他们只是为了荣华富贵、功名利禄,才跟着霍去病打仗。卫青也数次提醒霍去病要吸取赵信的教训,对匈奴降将可以利用,但绝不能重用。霍去病却对舅舅的劝诫虚心接受屡教不改,依然重用匈奴降将,手下的军官大半是匈奴人。霍光和所有的汉人一样,是听着匈奴人如何对汉人□掳掠的事迹长大的,对匈奴人有着几乎刻在骨子里的敌视。一开始看到霍去病的大军中有匈奴人,霍光总觉得他们很可怕,尤其讨厌他们称呼哥哥为“苍狼”。狼是一种凶狠狡猾的动物,怎么能用来称呼他们的上司?霍光因此十分不高兴。霍去病却说匈奴人崇拜狼,视狼为神灵的化身,“苍狼”其实是一种尊称。——其实第一次听到有人称他为“苍狼”时,霍去病也纳闷过难道匈奴人没有见过鱼?后来他切身体会到了,匈奴人确实没有见过鱼,因为作为一条鱼的经验告诉他,匈奴人生活的地方实在是不适合鱼类生存。——霍光提出入乡随俗,既然匈奴降将已经是汉军军官,就该遵从汉人的习俗。霍去病却说这些匈奴降将都是背叛了自己的部落来帮助汉军,付出了难以想象的代价,应该对他们心怀感激,至少必须绝对尊重他们自己的习俗。士为知己者死,或许正是因为这份尊重,匈奴降将肯为霍去病一个外邦人卖命,甚至尊他为狼神。霍去病对他们信赖、重用,骠骑营却从来没有发生过匈奴降将临阵叛逃甚至倒戈的事,让其他将军百思不得其解。
不论怎样,霍光可是亲眼看到哥哥在军中如何受爱戴。说这样一个人贵不省士,岂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就算有点私人恩怨,司马迁也该有些身为史官的职业道德吧?怎么能闭着眼睛乱写?”
“文官的本事就在于可以保证说出来的话每一句都是真的,但是让人误会成完全相反的意思。”
是啊,不仅文官会,你这个武官也经常用这种方式来捉弄皇帝,害得刘彻再怎么气,也无法治他欺君之罪。在外面偷听的刘彻腹诽。
“比如说呢?”霍光毕竟年纪还小,还不懂得那么多诡诈之术。
“比如说贵不省士。此次出征,皇上赏了我许多美食美酒,但是我把食物都原封不动地带回来,很多都烂了,而军中士兵面有饥色。把这些话写在史书上,后人会怎么理解?”
“觉得你这个将军把好吃的都自己占着,宁愿它们烂掉,也不分给下面的士兵?”霍光皱起眉头,“他怎么不说你是为了鼓舞士兵抢匈奴人的粮食,对匈奴人造成更大的打击,才抛下皇上的赏赐。这一次的‘浪费’其实是为了避免皇上以后再这样大肆准备辎重,是节约国库开支。而且这次回来,哥哥比其他人都清减得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