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罚则则具体规定对下列损坏行为进行惩治:
首先是自己后台硬的,
其次是实力对比后能够胜出的
然后知道自己是临时工的
最后见血能坦然面对的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虽然没有规定具体的罚款数额,从公物法理论的角度观察,这些罚则条款仍然具有完全的“公物警察权”的属性特点。
一.保护内容是城市公物。具体的说,有以下种类的公物受到公物警察权的保护。
(1)城市树木花草
现行的《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这些物,是标准的行政公物。
(2)城市绿化用地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植物绿化必定要使用一定的土地。公共绿化用土地的使用权,一般的说是作为城市人民政府掌控下的国有土地。对这些土地提供公物法上的特别保护是理所当然。然而在立法不完善情况下,容易与其他土地法规形成竞合重叠。同时一般来说,占用绿化用地往往造成地上植物的破坏,在这种情况下,究竟应该并罚还是吸收,法无明文。
(3)城市绿化设施
设施并不属于树木和绿化的植物,但是也与绿化有密切的关系。这里的绿化设施,应该主要是指城市建设部门建设的关于植物养护的固定设施。设施作为行政权的客体物,并非“公营造物”“公法上的设施”等组织体。在城市绿化方面,类似的“公营造物”组织体是作为政府主管的作为事业单位的园林处,他们以自己的成员和自有的设备,负责城市绿化的“公物负担”。
(4)城市古树名木。
城市古树名木有其自身的特点,即有时候不属于从行政机关的所有。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何以仍然对其提供公物警察权的保护?从法理上看,古树名木的列管在法理上已经起到了公用征收征用的效果,或者作为准征用行政机关取得“公物权原”,政府也为私有或集体所有的古树名木提供公物法上的特别“公物负担”,这些古树名木足以构成行政法上的“他有公物”,因而法规可以规定其公物警察权。
二、保护权的警察性。
(1)公物保护警察权首先是一种是行政权。警察性并不意味着归属于狭义的警察机关。这些破坏公物的违法行为,先期是由城市管理主管机关之行政权加以保护的,只有在一般行政权不足的时候,才会动用人身强制方面的警察权,即《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
(2)公物保护警察权具有警察属性。即以使用强制权和处罚权为标志。
三、打击的目标是损坏行为。这些损坏、擅自修剪、擅自砍伐、砍伐、擅自占用等,自属于行为罚,擅自,意味者经过行政机关许可得免除其违法性。但是这些行为具有现实的可惩罚性,一般来说仍然需要危害后果的出现才能启动处罚程序。
2、城市道路执法
在城市行政公物管理中,道路管理十分具有典型性。世界各国均制定道路管理法加以管理,德国、日本、台湾的学者在介绍本国公产法律制度的时候,甚至都以《道路法》为例。我想,道路作为公物,是有体公物,比较直观;从道路交通警察权入手解释相关理论也易于理解;而其利用和管理中的复杂性,又具有相当大的代表性。
城市道路存在的特点:
组合性。除了道路自身由诸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等不同部分组合而成,道路尚承载了大量其他公物,例如树木绿地,交通标志,路灯,地下排污,各种管线等。这些公物是视为道路的组成部分一体保护,还是另外立法更为科学?仍未有固定答案。
开放性。城市道路作为公用公物,具有绝对开放性,任何人都可以进行合法的利用,在学理上,有称之为“绝对公物”,以与相对公物相区别,相对公物上存在拒绝无资格利用者的“家主权”。
多功能性。道路具有多功能性,这点为行政法学者所认可。城市道路承载了交通工具的客货运输功能,也允许人民休闲散步;有的道路承载了战备任务;道路还是路灯,公用电话、垃圾箱其他公物设施载体;经过特别许可,道路也可以进行停车,仓储堆放、设置商品摊点、游行示威,举办各种活动等等。
城市道路公物警察权,是指为保护和正确使用城市道路公产公物,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的相关禁止、强制和处罚的行政权力。公物警察权在立法的分配上并无一定之规,与公物的(一个或多个)实际支配者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民国范杨《行政法总论》认为公物管理权与公物警察权“两者显然不同。只实际上此两种作用,又是属于同一机关行使”。但是“此时同一机关,所为各种作用中,孰为管理作用,孰为警察作用,应依性质而区别之。”切中之言也。
1996年国务院发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实际立法上,现实中对于公物警察权的的规定十分混乱,往往多种公物混杂规定;其规定的内容和顺序也缺乏一定的逻辑性和周延性。然而城市道路警察权目的上是为了保护行政公物,但是在法规上仍然以人的相关行为为处罚对象。这一点与其他行政权力并无特别不同。
随着杜天龙的一顿“扫盲教育”杜飞才知道,原来这些所谓的城管就是一群欺软怕硬的狗腿子,不是神马特种部队啊?奶奶,的,自己平时不怎么看新闻之类的学习文化知识的行为真是害死人啊!
这边杜飞懊恼自己没文化的时候,杜天龙已经开始发火了。杜家大少爷,杜家当代家主,那是ZY当礼敬有加的人物。这个煞笔玩意没见过自己也就算了,居然敢说让杜大爷束手就擒?你丫的脑子被驴踢了吧!
“我艹NMLGB的,谁TMD的告诉你们劳资是暴力抗法的?小王给我打电话给于连,让他十分钟马上给我滚过来!晚一分钟他就准备去XJ刨金子玩吧”嚣张的对身后的一个人说了一句话,杜天龙轻蔑的看了一眼面前黑压压的警察和城管,从手下那边接过两根雪茄,递了一根给杜飞。兄弟俩就抱着膀子,站在那里冷眼看着面前的城管、警察大军,优哉游哉的吞云吐雾。
“那边的家伙,你别故弄玄虚了!大家上,准备抓捕这些殴打城管,暴力抗法的暴徒!”那个肥头大耳的家伙又站出来,忽悠众人上了。眼看着好几十个手下,被人家用皮带捆着吊起来,嘴里还塞着臭袜子,整个人赤身裸体全身是伤,自己的小舅子赫然就在其中,这头肥猪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大脑。
杜天龙可是YZ的知名人物,大部分YZ政府官员和政府工作人员都认识,这头肥猪也是看到小舅子被打的这么惨,恼羞成怒之下没注意。很可惜,这一点小小的不注意彻底葬送了他的一切。
“哼!我看你们谁敢动!”一个身穿军装,肩膀上挂着少校军衔的中年男子约众而出站在最前面,对着肥猪呵斥道。身后黑压压的杜家成员毫不犹豫的抄起手里的武器,冲着面前的警察和城管逼近。
“哪个家伙敢动杜先生!你们给我滚开!”还不等肥猪说什么,一个焦急的声音从外面传来,一个秃顶的长得像王八似得男子满头大汗的走了进来。
“这不是于市长吗?您的速度还真快啊!您手下说我是暴力抗法的暴徒,麻烦您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哦!否则的话,你手下的城管打伤我杜家的小贩,害得我这个月不但收不到他缴纳的保护费,还有负担杜家人员的医药费。顺便还被政府人员诬陷和威胁,他还是拘捕我!今天在这里给我一个说法,否则你全家都去NH沉海眼!”杜天龙这时候已经走了过来,冷眼看着YZ市市长于连冷笑着说道。
这边杜天龙没说一句话,YZ市市长于连的脸色都白一分,最后这家伙的脸色已经苍白如纸。实在没想到自己手下的城管,一群蟑螂一样的家伙,居然胆大包天的惹到了YZ市最可怕的存在,惹了也就算了,尼玛那个该死的死肥猪!为了给自己的小舅子出气争面子,居然擅自调动YZ警察和城管,在闹市区包围杜天龙,这不是成心想害死自己吗?
想到这里,于连再也按捺不住心头的怒火,直接走到死肥猪的面前,二话不说劈头盖脸就是一顿狠抽,一边打一边招呼身边的秘书,让他马上让周围黑压压的警察、城管马上过去排着队给小贩道歉,然后滚蛋!
“你个混蛋王八艹的玩意!居然给劳资找了这么大的麻烦,得罪了杜家大少爷你就等死吧!好死不死的你居然牵连本市长,我告诉你,你和你的全部亲戚等着被杜家大少爷诛九族吧!”因为杜天龙已经命令把周围所有的群众都疏散走了,所以于连现在也不用担心玷污政府颜面,现在的他只想将满腔的怒火全部发泄在这个害的自己陷入危机的死肥猪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