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John
我和他一起挤著走上楼,我觉得他虽然已经36岁,但他仍然是警长形容的那位情商发育失败的成年婴儿,Sherlock的性格外冷内热,他不说笑不胡闹的时候冷若冰霜,一张脸跟冰雕似的能把人冻死,但其实他爱笑,也富有情调,他对艺术作品总是有独特的见解,他的家族里诞生过著名的画家,而且他的音乐造诣很高,他很喜欢跳舞,他肯定偷偷背著我在他自己的房间里经常单人独舞。
我想,如果他愿意的情况下,他可以是个非常浪漫的人。
我站在房门口,拦住了他,我说,“Sherlock,先让我进去换衣服,然後再轮到你。”
他皱皱眉,“这样很没效率,浪费时间,我们可以一起换衣服。”
“我才不要。”我说著把门在他鼻子尖前关了上去,他的鼻子很挺,我不止一次用脑门撞扁过他目中无人的鼻梁骨,他把我气到抽筋的状况时,我都会抓狂到跳脚,然後就这样失控的对付他了,在危急关头我能够镇定自若,可平时,在这些轻松的小日常里,我不过是个感情容易起伏激动的凡夫俗子,有粉丝经常把他的侧脸照涂黑成版画,然後印在T恤上穿著满大街走,换做是我,打死我都不要穿这种丢脸的衣服逛街,在公开场合穿上有他名字和他头像的衣服晃来晃去,就像在公然跟他示爱一样。
我刚在房间里转个身,房门嘎达一声打开了,不敲门的混蛋一脸若无其事的钻了进来。
我冲他摊开手,“我都说你要排队……”
“小医生,别忘了你现在寄人篱下,这个小房间是我的,我从3岁时就开始睡这儿了。”他干脆利落的截断我的话,自顾自的把房门关上,蹦到衣橱边开始脱除他的睡衣。
我眼睁睁的看著他的衣服离开他的身体,大理石一般的光滑脊背展露在我眼前,他披上一件洁白的衬衫,修长的手臂唰的穿过袖筒,手指头优雅的在空中伸直,划了一个弧线,降落到他身体两侧,他在穿衣镜里注意到了我的眼睛和我的表情,Sherlock转过身,望著我,他忽然收敛了所有的表情,抿紧嘴唇,著手扣上他的纽扣,掩饰著那一处。
他掩饰也没有用,我已经看见了他胸口正中央的弹孔,那疤痕很旧,原本白皙无暇的皮肤上突兀的镶嵌著一圈麽指大小的丑陋缝线口,我面对著他衬衫底下的那个伤疤,无法和他说话,迅速低下头,安静的转过身背对他,我开始解下我身上的睡袍腰带。
他在我眼前,死过两次了。
我沈默的穿上衬衫,再套上长裤,我拉上裤子拉链然後整理了一下衬衫衣摆,接著穿上一件羊毛衫,我回过头,再次看了眼Sherlock,他早已神速的衣著妥当,西装穿得整整齐齐的,他恢复了微笑,从衣架上取下一件洗过的外套,他捏著外套衣肩,举在我身後,我感激的说了声谢谢,不再抱怨他的多手多脚,在他的体贴下穿上外套。
我经过客厅时和他爸妈打了声招呼,Sherlock拉著我的手把我往大门口牵了出去,在门关上之前我又听见那俩老头老太太在屋里咕噜笑出来的声音。
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该死,我为什麽走两步路都得让他牵著手,我应该甩开他,我为什麽不能够狠下心来甩开他。
他的手指经常接触酒精,指甲相当干净,指腹白的像雪,有点像医生的手,更像一个艺术家的手,略带神经质的轮廓,苍白,有力,我时常觉得他的手指关节能够捏碎敌人的头骨,可现在,他温柔的握著我的手心,那力气轻柔的就像我的手是海绵蛋糕做的。
我紧了紧他的手心,彼此都出汗了,手掌心黏在一起又热又潮湿,他低头冲我笑了一下,我的心脏因他这个笑容而停顿了好长一拍。
我们穿过一片浓密的树荫,拐进一条小径,一座长满了藤蔓和青苔的古朴大宅出现在我面前,我仰起头,看著它古老的锺楼,沾满了灰尘的彩绘玻璃折射著中午的阳光,有鸟雀在上面筑巢,现在已经飞去了别的地方过冬,那空荡荡的鸟巢显得格外凄凉,废弃的宅邸很大,可以称之为一个庄园。
“Holmes大宅,”Sherlock和我一样仰著头说,“我的曾祖父母曾经住在这里,那长满草的地方以前是马圈,後来我们家没落了,就搬到小房子里去了。我年幼无聊时会来这里玩半天。”
我哼了一声,“差点忘记你是贵族,贵族专产变态。”
Sherlock继而凝望著我,雾色的眼瞳里带著光,闪闪发亮的,他专注的说,“反社会可不是变态。”
我瞪著他半天,然後问他,“请告诉我你的冰箱有什麽用途?”
“冻我的人头和你的酸奶的。”
我摇摇头,又不得已的点点头,“好吧,我错了,你不是变态,我才是,221B这麽的恐怖,我居然还能和你住在一起,我才是变态。”
他露齿微笑,“噢,你不是,你只是一个偶尔要去寻找心理医生的伤残障碍患者。”
“你是在说我有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