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番外之一凌庄主的故事
十八年前,凌龙也才十八岁的光景,那个时候凌龙山庄还叫凌云山庄,庄主还是凌龙的爹。不知是谁起的头,大抵是因为懒于取名字的缘故,不管是凌云山庄还是后来的凌龙山庄,其实都不是山庄的正经名字,反正当家的人是谁,就叫什么山庄,横竖都姓凌,倒也没那么多讲究。
不知是哪里出了问题,凌家从发迹以来,子嗣就很单薄,到凌龙这里,已经是五代单传,凌云夫妻自然对他宝贝得很,捧在手心里养了快十八年,凌龙连山庄的大门都没单独出过。眼看着就要到冠礼了,冠礼一过,凌龙就该接过自己老爹的担子,成为新一任的庄主。可他还没外出游历,放肆地玩闹逍遥过,实在不甘心得很。再加上那时本家几个年龄相仿的堂兄弟经常约着一起出去游山玩水,每每年节到山庄里做客,都绘声绘色地把各地风土人情,趣闻轶事讲给凌龙听。凌龙好生羡慕,暗地里筹划许久,等十八岁生日一过,趁着满庄子人喝得酒醉神迷的功夫,随意收拾个包袱,偷偷溜出去闯荡江湖了。
他是锦衣玉食将养大的,什么奇珍异宝没见过?可攫阳城大街小巷里那些平民司空见惯的粗劣玩意儿,却让凌龙稀奇得紧。一路摸摸看看,从街头到街尾,原本瘪瘪的包袱已经装得鼓鼓囊囊了。
而长街尽头,靠着街角的是一个卖风筝的小摊,各式各样的风筝挂在墙上,清风一过,不管是燕子还是金鱼,都齐齐抖动尾巴,看来煞有几分可爱喜人。
其中做得最别致的,是一只蜻蜓风筝,画得栩栩如生不说,翅膀上还撒了厚厚一层亮粉,经日光一照,便生出闪耀的光来。
放在天上一定很好看吧……
凌龙想,平日里他对风筝这种小姑娘玩的东西是不屑一顾的,可那天不知是春风太和煦,还是心情太舒畅的缘故,他竟决定将这只风筝买下,去近郊放一放。
于是伸手去取,可不巧的是,从旁边也伸出一只手来,居然先他一步,把蜻蜓的翅膀捏在手里。
凌龙长这么大,但凡他多看一眼的东西,马上就有人上赶着双手奉上,还没有谁敢和他争的。那只手的主人显然没有察觉到凌龙不悦的视线,自顾地抚过蜻蜓的翅膀,抬手就要将系在绳子上的蜻蜓风筝取下来。
“慢着!”
凌龙看见那人的另一只手已经从腰间摸出几枚铜钱,情急之下扬声将那人喝住了。
摊主和拿着风筝的人都朝他望过来,凌龙这才将定在风筝上的眼睛挪到那人身上。
不过漫不经心的一瞥,竟是有些痴了。
山庄里清秀貌美的丫鬟小厮不知多少,凌龙好歹是在美人堆里长大的,有江湖第一美人之称的玉月仙子,还曾在他爹的五十诞辰上献过琴艺,凌龙自问也算阅美无数,却是第一次,对着一个少年发起呆来。
应该怎么说呢?
用美丽或漂亮来形容,显得太过庸俗,也不够贴切。那是一个如芝兰玉树般的少年,修长白净,眉眼清隽,颜色浅淡的嘴唇微微抿起,唇角边上荡开两个小小梨涡,兀自漫开一丝甜甜的滋味。
让人忍不住跟着他一起微笑。
他身上穿着绣工考究的华丽衣裳,衣襟袖口铺满金丝勾出的蝴蝶,腰间还缀着一只剔透的蝴蝶玉坠,粗看一眼,便知出身富贵。何况他身后还跟着一名打扮不俗的小厮。
“不知公子有何指教?”
少年很有礼貌地询问,声音清润。
凌龙脸一热,支支吾吾地指着他手上的风筝,道,
“这个、这个是我先看上的!”
少年错愕地看着他。
十八岁的凌龙已经长得很高了,肩宽腿长,又生得俊美阳刚,声音也低沉,他若不说话,别人是断然想不到他还未至弱冠的。
“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