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Ⅵ 捋锋(3)
她告过三次密。
最早的一次若要溯源,是在一个无星无月却喧如白昼的夜里。新圣廷建立了,新教皇登上宗座,新的圣徒被加封额印,不过那与她没有太多关系。唯一的影响是热血激昂的人们冲进妓院,要好好惩治这些将旧圣廷弄得污秽不堪的元凶。所有妓-女都被赶到陈列老教皇普拉锡尼首级的广场上,人们(尤其是女人)脱光她们的衣服,扯光她们的头发,拿火烫、剪刀戳、柳条抽打,肆意羞辱。她只记得自己还没到大半夜,就已连站也站不起来。但这不算最惨。最惨的是一个年龄稍长、平素就很照顾她的妓-女,绰号“金雀花”的,因为替盲眼的她挡了一下,让一大桶冶金用的强酸泼了一头一身。泼酸的妇人乘机冲上前,用切肉刀砍掉了她的双手。
“金雀花”被抬了回去。几天后,眼瞎、口哑、面目全毁、无力自理的她,被发现在自己的房间内吞了一整盒缝衣针。她死的时候,夜阑人静,悄无声息。
自戕是教典上的大罪。她被焚尸扬灰在乱葬岗,永世不得安息。
又过了几个月,新圣廷开始大规模清洗旧时代的残余分子。将“金雀花”毁容断手的那个妇人就在绞死的第一批名单内。证据确凿,她曾帮好色成性的主教坑骗农村少女,以换取她经营的店铺在哥珊城内的免税权。
爱丝璀德并不介意周围的人是用怎样的目光指戳自己。她拿到了很小一笔钱,同时也大病一场。不久,审判局负责受理告密的调查官员突遭横祸,落水而死。
爱丝璀德,黑暗赐福于你,然而你须遵守与黑暗的誓约。他人心中的暗影,不得公诸于阳光之下,否则不但听见秘密的人要为诅咒纠缠,你也会慢慢失去黑暗的信任与眷顾。你会重新成为普通人,弱小无力,路程险恶,永远等不到生命的奇迹。
她离开了哥珊。那是圣曼特裘即位后的第二年。她洞悉世人,然而对自己的过去一无所知。
她在各地流浪,用记忆里的草药学知识给人看病。摆弄草药的女人在旧圣廷被称为魔女,虽然新教皇说那都是欺世之谈,但民众的观念要立时从地到天也并非那么容易。她来到与以前家所在的地方非常相似的、名叫旺达的西陲小镇,一贫如洗,无人敢近。只有一家同样贫困潦倒、居住在城郊旧草棚的母子收留她同住。尽管她明白母亲更大的目的是期望她治好那八岁男孩的肺痨,但她仍然感激他们的善意。
孩子的病用尽法子也不见好转。但小镇的领主不知听哪个急着投资的商人说,这对母子住的旧草棚附近有钻石矿。部队在一个阴惨惨的凌晨踹开了漏风的木门,将她们三个撵了出去。哀求无用,母子俩唯一的财产――那间破屋,在大雨中被浓烟蚕食成了一堆灰烬。
孩子淋了雨,病得更重了。爱丝璀德清楚他剩下的时日。他有一个从来未曾、也永远不会向母亲提起的愿望:想摸一摸那把一直放在镇上最好的玩具店柜台上的,淬过火,涂过银漆,锃锃亮亮的骑士小剑。
那把小剑要十个辉银币。
但她们连十个铜角儿也凑不齐。
矿场开挖许久,钻石却迟迟不见冒头。领主大为光火,刚好这时接到那商人走私贵金属的密报。线人拿到赏钱,商人顺理成章地掉了脑袋,万贯家财也填进了领主的金库。而聆听黑暗秘密的领主终究没能逃脱噩运,他在镇民叫骂声中被一剑钉在了城墙上,夺走他性命的哈茂・格伦维尔,归来的流浪骑士,宣称自己才是旺达合法的保护人。
皆大欢喜。
但她一点也不觉得高兴。
锃锃亮亮的小剑插在男孩的墓堆上。
目睹她指证商人的镇民称她为“告密者”。传言和她的恶名像瘟疫一样散播开来。人们说她拥有魔鬼的双眼,能看穿黑夜中的一切灵魂。她与野兽-交-合以换取魔力。她用各种毒草调配春-药,蛊惑人向她献出身心。她在月明之夜变身女妖,吸人血,吮人骨髓。她于虚空中窥视每一个人,仿如阴影矗立身后,无所不在。
若不是那个自称她前夫兄长的哈茂子爵,她无法在镇上生存那么长时间。没人知道她为第二次告密付出了什么代价。断断续续差不多一年,她的黑暗视力都不能运用自如。
她一度以为自己是真的瞎了。彻彻底底地瞎了。
无所依傍。无所撑持。
教皇国上下开始兴起批斗贵族之风的那一年,哈茂到她的居所来找她。我要走了,这个平日嘻嘻哈哈不修边幅的男人异常凝重地说。国家已陷入到一个巨大得无从想象的漩涡之中,终有一天,它会毁掉我们所有的人性。我对这个地方有感情,不想看到仍爱我的人为考虑是否要反对我而面临两难境地。
――你想要我做什么?
――如果出卖我能救别人的命,那么,请你出卖我。
――荒唐。她说。真是荒唐。
她恍惚回到了许多年前,“金雀花”悄然死去的那个晚上。她守在不成人形的女人床前,用早已干涸无泪的眼睛凝视对方的心。伤势感染恶化,时间所剩无几。给我一盒针。女人沉默地说。
不,爱丝璀德说。自裁是罪孽,这罪请让我来分担。
罪孽又怎样呢……女人失去容貌的脸似乎微笑了。至少我还有自己选择的权力。至少我还有决定去地狱、而非天国的权力。
……哈茂,你觉得我的力量真可以救人吗?我的愿望如此微小,我不祈求良善的人都能幸福安乐,但求他们都能有尊严地活着。可我做不到,就算是逞一己之快的复仇也多么像自欺欺人。我至多,至多只能看着他们有尊严地死去。
无比荒唐。
如果我可以――我可以做什么,我仅仅只求他们都能活下去。
先是活着,然后才是尊严。
哈茂走了。几年后,他死在神断之中。带着他的尊严。
她的告密终究埋葬在了深心里。但即使什么有用的信息也没得到,梅瑞狄斯主教依然难逃诅咒,很快,被哥珊那场屠戮牧师的风暴卷得尸骨无存。
她遇见了那两个曾以不同轨迹穿错过她生命的男人。一个是她的过去。一个是她的将来。
她疲惫而惯性地活着。以自己固有的姿态活着。趋利避害,圆滑无争。
很多时候她感觉自己只是一个笔画寥寥的小人,被切割成数十上百的截面描在书角,风一吹,才翻动起来,沿着预设的无形轨迹舞蹈,而更多时间则是死气沉沉地呆在纸上。无数僵直交错的断线。
先是活着,然后才是尊严。
那场白白献出祭品的告密或许要一直延续到后来,当她在小木屋里叫破投毒妇人的秘密,从黑暗里瞬间涌起的巨大漩涡席卷了她。第一次,她开始恐惧它的后果,被时间封存的记忆像鹭鸟飞脱囚笼那样重返自由,但它们永不能飞得更高更远。黑暗在半空中将她撇下,她却再也无法回到过去。她的过去,在她终于能够触及他容颜的一刻,已成了骨血支离的一堆碎片。
死亡和选择死亡总是如此轻易。
而为她目送着离开的每一个人,总是将她的挽留原封不动地送还。
……活下去。
先是活着。
然后才是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