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 炮灰男配 - 李禾苗 - 历史军事小说 - 30读书
当前位置: 30读书 > 历史军事 > 炮灰男配 >

第167章

何家大房跟张家都盼着何田死。

怀揣着同一个梦想,有了盼头的两家人,磕磕绊绊地把日子过下去了。

自然,这期间免不了有许多吵闹与不顺。

何谷蕊连生了三个女儿,一个儿子都没有,张母气得不行,私底下还要劝丈夫与儿子:不要紧,等亲家继承了家产,那时我们也就好过了,给儿子纳几个小妾,想要多少个孙子就有多少个。

因为两家人都卖掉了一半的田地,田地就是农户的命根子。没两年,张修文跟何永昌都没法再去读书了,实在是交不起束。

对此,张家人很看得开,梦想着等亲家继承了何田的遗产,去城里买店铺做生意,到时儿子就可以帮忙照管。至于工钱,比别家掌柜高一点就行。

何兴旺也看得开,对何永昌说,你年纪还小,空几年不要紧。等你爷爷死了,那时家里就有钱了。到时我给你请天底下最好?????的先生,比别人在学堂里跟着秀才童生要强上千百倍。

他们等啊等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始终没等来报丧。

何田在任上兢兢业业,改革农业,民生民计得到了充足的发展,本地税收多次创下新记录,得到皇帝的赞扬无数。他步入官场的时间虽然很晚,但身子骨却很康健,直到满七十岁那年,才上折子请求致仕。

皇帝本来想留他多干几年,这种不拉帮不结派、一心只干实事的官员,他实在太喜欢了。可人家年龄确实也大了,于是思索再三便准了。

桃雨跟初夏两人都嫁了出去,没有一个留在家里招赘,主要是因为何田平时表现得很不在乎,只要孙女嫁人后过得好,是否留在家里并不重要。

她俩嫁得很近,夫家都在本地。两边的亲家又都是通情达理的人,不反对儿媳常回娘家看看。

何明杰本以为侍奉完亲爹的晚年,那时家里只剩下他和妻子,可能就会感觉到寂寞。万万没想到,他亲爹是真能活啊!

先是送走了刘彩英,等何明杰躺在床上,处于弥留之际时,何田还气色红润,声如洪钟。

何明杰很羞愧,本来该他给父亲送终的,结果却是他爹送走了他。

远方的老家,何兴旺也快熬不住了,他已经在病床上躺了大半年,每天都要问一遍儿子,爹回来看我了吗?

何永昌早已娶妻生子,常年的农活使他的皮肤黝黑发黄,一双粗糙的大手半点看不出当初握笔时的样子。

“爹,赶紧把药喝了。”何永昌的妻子熬了一碗草药端进来,递给丈夫。何永昌接过来,一边搅着药碗一边说道,“爹,你也知道家里艰难。大夫都说了,你这病好不了。贵的药材我买不起,普通的草药还是能管够的。”

“趁热喝吧,喝了还能好受一些。”回娘家看望的何谷蕊一边抹眼泪,一边劝道。

她家里的事情很多,能抽出空回来一趟,还是因为大夫说爹可能就在这几天了。早些年娘就走了,如今轮到爹了。一想到自己很快就要失去双亲,她的眼泪就止不住。

当然了,这里头也有几分是因为爷爷跟爹的感情最深,毕竟当初是爷爷亲手把爹养大的。如果她爹临死都不能挽回爷爷,那其他人就更加不可能了。

何兴旺把药碗拂开,吃力地撑起头,看向屋外:“你爷爷回来了吗?”

没人回答。

何兴旺失望了一阵,又饱含希翼地问:“有没有书信回来?”

何永昌实在受不了了,把药碗重重地放在桌上:“爹,醒醒吧,爷爷不会回来了。几个月前我就写了信,后面又连写了十几封。他要是愿意,早就回来了。说不定,他早就死了呢!”

“不可能,不可能。”何兴旺喃喃道,“落叶归根,爹要是死了,二弟一定会扶着棺木回来。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

当晚,何兴旺就在不甘与怨恨中咽了气。

直到丧事办完,何田也没出现,众人这才死了心,不再希望能够继承他的遗产。

此时张父张母早就过世,张修文跟何谷蕊将就着过了大半辈子,只能继续将就下去……

【完】

“少爷,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

一道老实忠厚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何田回过神,先淡淡地“嗯”了一声,然后低头打量自己。

他穿着一身窄袖劲装,脚踩玄色皮靴,右手握着一把宝剑,剑鞘上镶嵌着几颗宝石。拔|出来一看,是把好剑,只可惜还没开刃。

何田随手把宝剑与剑鞘扔到桌子上,朝着刚才说话的小厮吩咐道:“沏壶热茶来。”

“是。”小厮只犹豫了一瞬,没有提醒小姐还在前院等着,赶紧亲自去泡茶了。

不多时热茶端来。茶汤清亮,整片的茶叶在杯中尽情地舒展着。何田慢悠悠地喝了一口,这才开始接收这个小世界的剧情以及原主的记忆。

何家是本地鼎鼎有名的大商户,主要经营着绸缎庄,其他的诸如书铺、酒楼、客栈、杂货铺也有所涉及,只是不如绸缎庄那么赚钱。

三年前,何老爷跟妻子出城上香,回来时遇上山体滑坡,两人当场去世,留下一双儿女。

原主跟妹妹何霜是双胞胎,何霜从小就跟庞家的庞永春定了亲。那时庞老爷还在世,家境也算富足,何家当年的生意也没有现在这么兴旺,两家算是门当户对。

后来,庞老爷生病去世,留下孤儿寡母,日子越过越清苦。何家却蒸蒸日上,但他们也没悔亲,只等着何霜年纪一到,便用丰厚的嫁妆把她嫁过去。

至于原主,还没定亲,因为他是家里唯一的男丁,何父何母在他的婚事上比较慎重,总想给他挑一门最好的,所以才迟迟没有定下来。

等到三年守孝期一过,庞家就立刻张罗着要把何霜娶进家门。何霜的待嫁之心如火如荼,她对庞永春情根深种,满脑子只想着早点嫁过去,好用自己的嫁妆让夫家的日子好过一些。

何田穿进来的节点正是原主在妹妹的央求下,要跟妹夫一起去城外猎一对活大雁。

大雁在时人心中有着美好的寓意,代表着夫唱妇随,琴瑟合鸣。但是活大雁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所以也有很多人家在婚嫁时用别的家畜,比如鹅鸡之类的来代替。

何霜自诩不是小门小户之家,况且又是嫁给心心念念的男子,自然希望成亲时样样完美,不留一丝遗憾才好。所以,她提出想要在成亲当天,庞永春能提着大雁上门迎亲,这样既体面又好看,还能显出丈夫对自己的爱重。

庞永春生得白净俊秀,是个文弱的读书人,让他去猎一对活大雁,这属实是在强人所难。所以何霜才会央求自己的哥哥,叫他多带点人手去帮忙。

原主的悲剧就是从这一刻开始。

三年前,原主才13岁,骤失双亲的他被迫承担起所有的责任,不仅要打理家中生意,跟老练油滑的掌柜们周旋,还要安抚照顾好妹妹,就连妹妹的夫家也在他的照顾范围之内。

唯一的同胞妹妹成亲,想要一对活大雁,他自然得满足。于是带齐人手,领着准妹夫出城去了。

原主生下来就锦衣玉食,从小跟在父亲身边学习如何做生意,他身上那点三脚猫的功夫,连一般的猎户都比不过。等去到城外,不知不觉进了林子深处,撞见两只野狼,顿时吓得整个队伍都跑散了。

字体大小
主题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