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西方哲学史.下》(12) - 西方哲学史 - 勃特兰·罗素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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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西方哲学史.下》(12)

哲学上的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在政治和哲学中的兴起,为研究一个极具普遍性而又极为重要的问题提供了素材。这个问题是:政治和社会环境对杰出而富有原创性的思想家的思想有何影响?反过来,这些人对之后的政治和社会发展又有何影响?

两种常见完全对立的错误都应该予以避免。一方面,那些熟悉书本要超过实际事务的人倾向于高估哲学家们的影响。当他们看到某个政党声称自己受到了某某人学说的感召时,就会认为这个政党的行动可以归功于某某人;但是一位哲学家受到一个政党的欢呼可能只是因为他所推荐这个政党本该干的事情,而且这种情况并不罕见。直到最近,著书立说的人差不多全都极力渲染同行前辈的影响。但是反过来说,对旧有错误的抵抗又导致了一种新的错误的产生,这种新错误就在于将理论家们几乎完全视作其环境的被动产物,并认为他们对各种事件的进程几乎毫无影响。按照这一观点,各种观念和想法就好比是深深水流表面的泡沫,水流本身是由物质性和技术性原因决定的;河水的流向并非是由泡沫向岸上人表明的一样,社会变革也不是由思想决定的。就我看来,真理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在思想观念与实际生活之间,也像在其他地方一样,存在着相互作用;要是问何为因何为果,就如同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一样毫无意义。我不准备浪费时间对这个问题进行抽象讨论,但是我准备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一下这个一般性问题的一个重要实例,那就是从十七世纪至今,自由主义及其派生思想的发展。

早期的自由主义是英格兰和荷兰的产物,具有某些十分显著的特征。自由主义拥护宗教宽容;它本身属于新教,但是并不属于那些狂热的新教教派,而是开明的新教;它认为宗教战争是愚蠢的,等等。早期的自由主义十分重视贸易和工业,所以它支持正在崛起的中产阶级而不支持君主和贵族阶层;自由主义极为尊重财产权,特别是对由个人所有者凭劳动积累起来的财产更是如此。世袭主义虽然没有被摒弃,但是与之前相比在范围上受到了限制;尤为重要的是,自由主义否定了君权神授,转而支持这样的观点:所有的社会至少最初都有权选择自己的政体。十分显然,早期的自由主义是一种调和了财产权的民主主义。当时存在一种理念(最初并没有得到清晰的阐述),认为所有人生来都是平等的,人们之后的不平等便是环境的产物。这就极大强调了与先天气质相对的后天教育的重要性。当时还存在某种针对政府的偏见,因为当时几乎所有国家的政府都掌握在国王和贵族手中,他们几乎既不理解也不尊重商人的需求,但是这种偏见受到了制约,因为相信不久就能赢得必要的理解和尊重。

早期的自由主义是乐观的,既富于活力又具有哲学精神,因为它代表了一种增长中的力量,而且这种力量看起来很可能不经过很大的困难就会取得胜利,而且在胜利之后可能给人类带来极大的好处。早期的自由主义在哲学上和政治上反对一切中世纪的东西,因为中世纪的各种理论曾经被用来确保教会和国王的权力,为迫害寻找借口,并为科学的兴起设置障碍;但是它也同样反对当时各种近代的狂热主义,例如加尔文教派和再洗礼派。早期的自由主义试图为政治上和神学上的纷争画上一个句号,好让释放出来的精力能够从事各种激动人心的商业和科学事业,诸如东印度公司和英格兰银行、万有引力定律和血液循环的发现等等。在整个西方世界,顽固不化逐渐被开明宽容所取代,对西班牙武力的恐惧也逐渐终结了,社会各个阶层都在日益富裕,并且那些最高的希望似乎也由无比清明的判断做出了保证。一百年里,没有任何事情曾经让这些希望蒙上阴影;但是后来,这些希望本身最终引发了法兰西大革命,大革命直接导致了拿破仑的上台,之后又是神圣同盟的缔结。经过种种事件,自由主义不得不喘息一下,然后十九世纪复兴的乐观主义才有可能出现。

在开始讨论各种细节之前,很有必要对十七—十九世纪自由主义运动的一般模式做一番考察。这个模式最初十分简单,但是逐渐变得日益复杂。整个自由主义运动的特有属性从某个宽泛的意义上来说是个人主义;但是个人主义如果不加以进一步界定的话,就是个模棱两可的术语。在我使用这个术语时所要表达的意义上,亚里士多德及其之前的希腊哲学家都不是个人主义者。他们从根本上将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来看待,例如柏拉图的《理想国》所关心的就是如何描绘一个好的社会,而不关心如何描绘一个好的个人。随着从亚历山大的时代开始希腊丧失其政治自由,个人主义就发展起来了,其代表就是犬儒派和斯多葛派。按照斯多葛派哲学的观点,一个人不管社会环境如何都可以过一种善的生活。这也是基督教的观点,特别是在基督教取得国家的控制权之前。但是在中世纪,虽然神秘主义者继续使得基督教伦理中原有的个人主义倾向活跃不减,但是大多数人的观念,包括大部分哲学家在内,都处在一个由教义、法律和风俗所组成的牢固的结合体的支配之下,这就使得人们的理论信念和实践道德都受到一个社会机构即天主教会的控制:什么是真,什么是善,这些问题都不由个人的独立思考所决定,而是由宗教会议的集体智慧所决定。

新教打开了这个封闭体系的第一个重要缺口,新教断言宗教理事会也可能会犯错。这样,对什么是真理的决断就不再是社会性的,而是个人性的活动了。既然不同的个人会得出不同的结论,结果便是争斗;而且神学上的决定再也不在主教会议上去寻求了,而是到战场上去寻求。又因为双方都无法彻底根除对方,所以问题最后就变得很明显,必须找到方法来调和理智上和伦理上的个人主义与有秩序的社会生活。这是早期自由主义试图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

与此同时,个人主义渗透到了哲学之中。笛卡儿认为能从根本上确定的事实“我思,故我在”,使得知识的基础变得因人而异了,因为对每个人而言,起始点都是自己的存在,而不是其他个人或者社会的存在。他对清晰判然的观念的强调也产生了同样的作用,因为通过内省我们才能认为自己发现了自己的观念是否清晰和判然。笛卡儿之后大多数哲学家都或多或少地具有这种理智上的个人主义的一面。

不过,这个一般性的立场也有各种不同的形式,在实际中也有着非常不同的结果。典型的科学探索者的观点所带有的个人主义成分也许最少,如果他得出了一个新的理论,那只是因为这个理论在他看来是正确的;他并不屈服于权威,因为如果他那么做了,他就是在继续承认前人的理论。同时,他所依据的是公认的真理标准,并且他不是通过自己的权威来说服其他人,而是希望在其他个人看来论证合乎道理而信服。在科学中,任何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冲突本质上都是暂时的,因为大体说来,具有科学精神的人都接受同样的知识标准,因此争论和研究最终往往会产生一致的意见。不过这是一个近代的发展;在伽利略时代,亚里士多德和教会的权威依然被认为至少和得之于各种感官的证据一样有说服力。这表明科学方法中的个人主义尽管并不显著,但是仍然是必不可少的。

早期的自由主义在与知识有关的问题上是自由主义的,在经济问题上也是如此,但是在情感和伦理上并不带有自我主张的气息。这种形式的自由主义支配了十八世纪的英国,支配了美国宪法的起草者,也支配了法兰西的百科全书派。在法兰西大革命期间,这种自由主义的代表是包括吉伦特党在内的那些比较温和的派别;但是随着这些派别的覆灭,这种自由主义在法兰西的政治中绝迹长达一个世代。在英国,在拿破仑战争结束之后,这种自由主义随着边沁派和曼彻斯特学派的兴起而再度辉煌。这种自由主义在美国取得了最伟大的成功,在那里因为没有封建制度和国家教会的阻碍,这种自由主义从1776年到今天,或者至少到1933年61,都一直占有优势地位。

有一个运动始于卢梭,在发展过程中,从浪漫主义运动和国家主义原则中获得了力量,并逐渐走上了自由主义的对立面。在这个运动中,个人主义从知识领域扩展到了各种激情的领域,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从多个方面得以显现。卡莱尔和尼采所发扬光大的英雄膜拜就是这种哲学的典型代表,各种不同元素都聚集在这种哲学之中:有对早期工业化时代的厌恶,对工业化带来的丑陋的憎恨,对工业化带来的残酷的反感;有对中世纪的乡愁式的眷念,因为对现代世界的厌恶而将中世纪理想化;还有一种试图将维护日益衰落的教会和贵族的特权与保卫工人不受工厂主的欺压这两件事结合起来的努力;还有一种在国家主义和捍卫“自由”的光荣战争的名义下维护反叛的权利。拜伦是这个运动的诗人,费希特、卡莱尔和尼采是这个运动的哲学家。

但是既然我们不能全部经历英雄式的领袖生涯,也不能全部都让自己的个人意志得到伸张,所以这种哲学像其他形式的无政府主义一样,如果被应用到现实中,就会不可避免地导致最成功的“英雄”独裁统治。一旦英雄暴政被确立起来,他就会压制其他人自我主张的伦理观,而他自己却是借助这种伦理观取得了权力。因此,这一整套人生观存在内在的矛盾,即在实践中采用这个理论会导致某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一个个人在其中受到严厉压制的独裁国家。

另外还有一种哲学大体上讲也是从自由主义中派生出来的,那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我在后文中会讨论它,因此眼下只需要在脑海中对它有个印象。

洛克的著作最早对自由主义进行了全面阐述,洛克尽管绝不是近代哲学家中最深刻的人,但却是最有影响的人。在英国,洛克的各种观点和大多数受过教育的人的观点是如此彻底地一致,以至于除了在理论哲学中以外,很难觅得洛克观点影响的踪迹。但是另一方面,在法兰西,洛克的观点却在实践中引起了对现存政权的反抗,并在理论上引起了对占统治地位的笛卡儿主义的对立,因此无疑在决定各种事件的发展方向上发挥相当大的作用。这就是一个普遍原则的实例:一种在一个政治上和经济上都比较先进的国家中发展起来的哲学在其诞生地可能只是对流行意见的梳理和系统化,但是在其他地方就可能成为革命激情的来源,并最终催生出现实中的革命。在先进国家用来调控政策的一些准则主要是通过理论家们才为后进国家所知的。在先进国家,实践启发理论;而在落后的国家,理论启发实践。移植的理论之所以很少像在其祖国那样成功,这个区别也是原因之一。

在讨论洛克的哲学之前,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在十七世纪英国对他的观点的形成有影响的一些背景情况。

内战中国王和议会存在的冲突使得英国人从此长期以来爱好妥协和稳健,而且害怕将任何一种理论推到其逻辑终点,时至今日这些仍然是英国人的特点。议会长期所极力争取的各项原则起初得到了大多数人的支持,议会希望废除国王贸易垄断的权力,并且迫使国王承认征税权专属于议会。议会还期望放宽英国国教内部给受到劳德大主教压制的一些观点和做法以自由。议会成员主张议会应当定期召开,而不是仅仅在国王感到议会必不可少的时候才召开。议会还反对随意拘捕、法官们对王室意愿的无条件效忠。但是也有许多人虽然愿意为这些目标进行宣传鼓动,但是并不愿意为此发动对国王的战争,那对他们来说是叛国和亵渎神明的行为。所以等到战争真的爆发了,双方势均力敌。

从内战爆发到克伦威尔当上护国公,其间的政治发展历程现在已人尽皆知,但是在当时则是史无前例的。议会党分成长老会派和独立教会派两派,长老会派希望保留国家教会,但是取消主教,独立教会派在主教的问题上和长老会派意见一致,但是主张每个宗教团体都有自由地选择自己神学的权利。与独立教会派相比,长老会派大体上属于更高的社会阶层,他们的政治观点也更温和。他们寄希望于国王战败举行和谈并与国王缔结和约。但是如下两种情况使得他们的希望十分渺茫:第一,国王在主教的问题像殉道士般顽固;第二,打败国王证明十分困难,而且只有克伦威尔的新模范军能够做到,而这支军队是由独立教会派的人士组成的。结果,当国王的军事抵抗被粉碎时,他依然不肯坐到谈判桌前,而长老会派在议会所掌握的武装力量数量上又失去了优势。为了保卫民主,权力被集中到了少数人手中,而这部分人行使权力时完全不顾及民主和议会政府。查理一世曾经试图逮捕议会的五名成员,结果弄得群情激奋,而行动流产让他颜面尽失。但是克伦威尔就不存在这样的困难。在普拉德清洗中,他驱逐了大约一百名长老会派成员,并获得了一个暂时服从自己意志的多数。最后,当他决定干脆解散议会时,“悄然无声”——战争已渐行渐近了,并且引起了对宪政体制的蔑视。此后,克伦威尔统治时期英国的军事独裁政体受到国民中越来越多的大多数人的憎恨,但是克伦威尔及其党羽重兵在握,人民无力摆脱这种统治。

查理二世躲进橡树丛里死里逃生,到荷兰流亡之后,在复辟时期便决心闭户不出。这迫使他接受了某种程度上的妥协。他不再要求不经议会允许征税的权力。偶尔他也能够靠路易十四的财政援助藐视一下议会的财政权,不过总体上讲,他还是一个立宪制的君主。最初查理一世的反对派们提出的对王室权力的各种限制,这在复辟时期大多得到了承认,也受到了查理二世的尊重,因为事实已经证明,国王决不能不受制于自己的臣民。

詹姆斯二世与他的哥哥不同,他完全没有各种技巧并且缺乏手腕。他顽固信仰天主教,国教徒和各种非国教徒团结起来站在了他的对立面,尽管他还无视国会试图与非国教徒达成和解,并对他们在宗教上十分宽容。斯图亚特王室为了避免战争所必需的征税行动(这会让他们有求于议会),不惜先后对西班牙和法兰西奉行屈辱顺从的外交政策。法兰西力量与日俱增引起了英国人对这个大陆上的领导国家的深藏于心的敌意,而撤销南特敕令62也让新教徒十分激烈地反对路易十四。最终,几乎每个英国人都想除掉詹姆斯二世,但是同时几乎所有人也都决心避免重回内战和克伦威尔独裁的日子。既然通过宪政体制内部无法剪除詹姆斯,就必须发动一场革命。但是革命必须速战速决,以便不给破坏性的力量留下任何机会。议会的权力必须得到永久的保证;国王必须退位,但是君主制必须保留,不过,不是一种信奉君权神授的君主制,而是一种既依赖立法许可,也依赖议会的君主制。贵族和大资产阶级联合起来,所有这一切都立竿见影了,根本没有动刀动枪的必要。在尝试各种强硬的态度并且失败了之后,妥协和稳健终于获得了胜利。

来自荷兰的新国王带来了那个国家为世人瞩目的商业和神学上的智慧。英格兰银行被创立起来了;国债变成了一种保险的投资,这种投资不再会因为君主脾气变化无常而有被拒绝兑换的危险。信教自由的宽容法令虽然依旧让天主教徒和各种非国教徒受到种种限制,但是终结了实际上的迫害。英格兰在外交上奉行坚定的反法政策,并且直到拿破仑被打败为止,除了间或有些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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