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誓入娱乐圈
说干就干。
很快,若水就出门,开始寻找机会。
但是由于她也不过刚刚成年没多久,长相过于稚嫩,看起来显得较小,年龄加上长相的欺骗性,让很多小单位都以为是童工,不愿意南站雇佣她。
而一些大企业则表示她没有工作经验,更没有能拿得出手的学历,又怎会要她呢?
所以一天下来,若水处处碰壁,始终都没有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哪怕是人家清洁工,洗碗工都不肯要她。
肯要她的,要么就是对她意图不轨的,要么就是酒吧、ktv,意图让她做陪酒女。
往好听了说,是陪酒,往难听了说,到最后陪着陪着,陪到哪去,大家都心知肚明。
但是除了这些场地,根本就没有地方要她了,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就在这时,她在一家企业门口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她仿佛被雷劈一样,浑身僵硬地愣在原地。
那个人,就她曾经第一次出逃时,遇到的那个人。她曾经向那个人求助过,却没想到却对方视若无睹,眼睁睁看着自己被那兄弟虐待。
当时他是怎么说的来着,“这件事与我无关,你们爱干嘛干嘛!”
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原来那兄弟心惊胆战了好一会,赶紧把她带走,生怕那人喊人过来。
结果,并没有,这更是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
她忍不住攥紧了自己的拳头,那指甲直直抠在肉中,似乎要抠出血来。
就是他,还有和那兄弟俩,彻底毁了自己。一方是施暴者,一方见死不救。
在若水看来,见死不救的冷漠,比施暴者更让人仇恨。
因为如果不是因为他,自己就不用多受这三年的折磨了。
虽然说别人救不救,要不要多管闲事,本就是别人的事,毕竟怕死,是人的本能,她的确没有很充足的理由去痛恨那个人。
但是,她还是恨,还是不甘心!
她要让曾经伤害自己的人,一个个都付出代价!
她看着那个人进了公司。
看着“新佳娱乐”这四个大字,若水的眼神闪了闪,然后转身离开。
她先就用白黎曼的钱给自己买了一部便宜的、但功能相对还是比较齐全的手机,装上卡之后,摸索了好一会,才熟悉了操作。
万幸的事,虽然说她读书没读几年,但是,在照顾弟弟的同时,经常也会拿着他的书,在空闲时候偷偷学习,所以,还是识字的,不然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她拿着手机,直接现场搜索了关于新佳娱乐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