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要当电灯泡 - 总裁别太坏/缠绵噬骨,总裁你好坏 - 小幽默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105章 要当电灯泡

何少凡烦躁的回到公司,站在落地玻璃窗前往外看着,想起刚刚的谈话好像没有什么效果,他明明已经表明态度了,郝琳却很执着的坚持要等,没想到女人这么麻烦?

这如果要是换成美顺,恐怕他一句赶她走的话说完,她会毫不犹豫的扭头就走?

呵呵,同样是女人,为什么差别那么大?

正烦躁的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办公室的门这r候响起。

“进来。”

李经理小心翼翼的走了进来,双手恭敬的把一份文件递到何少凡手里:“总裁,这是和华龙公司签署的合同。请你过目。”

接过合同,大致的看了一遍。然后在下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尽量的要求苛刻,越苛刻越好,派人专门监督到底,如果他们一项不达标,就按合同办事?”

“好的,总裁,我会按照您的吩咐去做。”虽然不明白总裁为什么对这个合同如此看重,李经理还是很认真的点头应好。里这要上。

李经理出去后,何少凡坐到豪华的办公椅上沉思,虽然不想让那个女人的公司破产那么严重,但也实在不想让他们好过。

很矛盾?每次都很矛盾。明明恨得牙痒痒的,却又狠不下心来去恶整她。

呵呵,自嘲的笑了两声,这就是所谓的血缘?因为他身上流着她一半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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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的r候,刚要走,苗苗来找她。

“顺子,我今天要当电灯泡,我寂寞的快发疯了,最好的朋友天天都不理我,最亲的哥哥也不管我。任由我自生自灭。你们也太残酷了?”

闻言,美顺轻笑:“谁不理你了,你跟你哥打报告,如果他同意,我可以天天陪你,陪吃陪喝陪睡。”

“我哥他还不杀了我,我后悔了,顺子。本来想多个嫂子,没想到却失去个朋友。你们俩天天黏在一起,根本就不管我?”苗苗撒娇,嘟着嘴,一脸的不满。

“走,去当电灯泡,天天去都行,我家还省电了。”美顺亲密的挎着苗苗的胳膊就往外走。

“不管了,反正我今天要去。”苗苗鼓鼓腮帮,才不管哥哥的脸色黑不黑呢?本来就是她先认识顺子的。

“好,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太好了,想吃红烧排骨、糖醋鱼、麻婆豆腐、酸辣白菜、干煸兔、还有......”

“等等、等等,也太夸张了?你是想把自己撑死?还是想把我累死?”美顺慌忙打断,还真把她当饭店的大厨了?

“那就前四种。”

“你呀?”

两人说说笑笑,走出门诊部大楼,苗苗去地下停车场提车了,美顺就先去医院门口的等着,刚走到门口,便看见那辆红色的保r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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