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世界上最动听的情话,他舍不得她伤(一更) - 一路欢歌渐轻远 - 此间良人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75.世界上最动听的情话,他舍不得她伤(一更)

顾青远于私,他必须要陪陆欢歌去一趟孚城,乔博森人在医院目前广毅的事情他走不开,还是抽出一天时间,不能久待。

陆纪年出来后,会不会选择继续留在孚城还是要另外安排地方,一切都要按照陆纪年的心思。

而陆纪年的心思,单单靠陆欢歌是不行的,他对这个女儿究竟有没有一丝感情,就连顾青远都不能判断该。

回孚城,最紧张的是谭诺晓,首先她不知道要怎么给谭池解释,其次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多年未见的父母,最后,她害怕王渊这个冤大头阴魂不散又回了孚城。

谭池只当这是去旅游,一路上开心得不得了,可以瞧见妈妈满脸的忧色,于是他的那份开心渐冷。

陆欢歌察觉后,只好转移话题,箍住谭池,指着窗外:“沿途的风景不错,车速也不快,你没事可以好好观察,很多不经意的美时常会溜走。”

“是么。”谭池好奇地换了一个位置,隔着车窗,趴着望着窗外,“和北京全是高楼很不一样诶!”

“当然啦,这里海棠树很多,你问顾叔叔,还有什么?”陆欢歌把话题抛给顾青远,她想和谭诺晓说说话。

还没等她向谭诺晓开口,只听见他两人的对话蹂。

谭池期待地问:“顾叔叔,除了海棠树还有什么?”

顾青远不紧不慢地回答:“还有喜欢爬树摘海棠果的好吃鬼。”

摆明是说她嘛,陈年旧事他还抖出来讲给谭池听,虽说摘海棠果这事她没少做过,影响多不好,她可是学校老师,以后还怎么在学生面前树立形象。

谁知道,人家谭池还没有反应过来‘好吃鬼’是谁,刚想开口问,顾青远继续自顾地说着。

“还有一点女人味儿都没有的男人婆。”

这不是连着她和谭诺晓一起说了吗,陆欢歌忍不住插嘴:“还有蠢蛋痞子顾。”

谭池给弄懵了,歪着脑袋问谭诺晓:“男人婆就是男人的老婆吗,痞子顾又是什么?”

怎么解释,小孩子才会明白?很多大人小孩子的问题不好回答,便会搪塞过去,但是谭诺晓不喜欢这样对自己的孩子,有的时候问题不是不妥的,好好给他解答,不然以后乱用这些词形容在别人身上。

“池池,想不想知道男人婆的意思?”难得顾青远这么有闲情。

“想。”

“看你妈妈和陆阿姨就知道了。”

于是,谭池很认真地看了石化的两人半天,瞧不出所以然,很是苦恼。

幸好顾青远胆子大,不然开着车,后面突然地探来一个脑袋和一只手要吓坏,陆欢歌拍了一下他得肩:“好好开你的车吧,净教小孩坏思想。”

“池池,想不想知道痞子顾是谁啊?”陆欢歌和顾青远杠上。

“谁?”

“就是你顾叔叔。”

他已经够恨‘痞’这个字了,要不要‘痞子顾’绰号流传千古。顾青远抬眼看一下后视镜,后面的三个人笑得挺欢,还说他带坏小孩子,自己倒打趣起来。

谭诺晓看着眼前的情景,心里说不出的暖意,以前的她所作所为是真的错了,还好,欢歌还会把她当朋友。

但是陆欢歌不会再和她讲心里话,这点,是很明确的,还是不会信任她,心里有芥蒂是么,那她就必须做出努力。

至于顾青远,全然是因为陆欢歌开心,才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一个男人会为一个女人的开心而开心,会为一个女人的难过寻找解决的办法,他是真爱陆欢歌,爱了这么多年。

“别紧张了。”陆欢歌安慰谭诺晓,可自己的那份紧张深深的藏在心底,就连顾青远也不可以知道。

恐怕没有人比她更怕回到孚城,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自己的爸爸要出狱,她必须回来一趟,说实在的,爸爸亲眼见到顾青远肯定老不高兴。

仔细想想,打小爸爸对顾家所有人,包括顾青远和顾季韧两个小孩都很不待见,甚至眼里闪着吃人的光,这是与林h婉待她的那份情谊截然相反。

而顾林以前对她去他们家吃饭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态度也绝对没有她爸爸那样差。

还有一次,是陆纪年没有提前知会一声保姆就从外地回来,瞧见她坐着顾青远的单车放学回家,没和她说一句话,哪怕父女之间长久不见的一句关怀也没有,更可怜的是寒暄一句都听不见。

她从来没有奢望过,自己的爸爸能像别的父亲那样给她无尽的关怀与宠爱,只要常见上几面,哪怕不说话也可以。

可是人就是这样,当得偿所愿之时,又开始期望更多,见了面之后,她多希望爸爸能和她说说话啊,第二天陆纪年就离开了,来得悄无声息走得悄无声息,只有他的卧室里残留了一丝丝淡薄的烟味。

陆欢歌习惯了掐着指头算爸爸回家的日子,距他离开后,再次见面就是大半年后,她常怀疑,陆纪年究竟记不记得家里还有一个女

儿呢。

于是为了安慰自己,只好在心里默默说,爸爸也是为了赚钱,让她的生活更好,况且以前要是爸爸足够有钱,那个贪财的妈妈就不会和别的男人离开,她该体谅自己的爸爸才对……

顾青远说谭诺晓是男人婆,那是谭诺晓性格使然,她生在小康家庭里上头还有一个哥哥,全家都宠着,行事大咧,有的时候还蛮不讲理,性子比男生烈。

而说她男人婆,谁知道她实际上喜欢穿公主裙,喜欢洋娃娃,想要淑女地走在孚城最宽的马路上,清风拂过,长发飘起,那样恬静。

她样貌底子不差,但时常更换的保姆不会像母亲那样给小孩打扮,她自己也处理不好,所幸将难以打理的头发剪短,冬季就长裤加羽绒服,夏季就七分裤加T恤,颜色除了白色就是黑色。

说起时常换保姆,好的就比较负责,不好的只是拿着不菲的工资做着与工资不平的事情,人都是爸爸挑的,她也不好说,爱怎么样怎么样吧,只要不干涉她的生活就行,一直没想明白的就是为什么将保姆换得那样勤快。

进了孚城一中后,又跟谭诺晓混在一起,除了吵架、打架她不掺和,爬树、掏鸟窝、卸掉顾青远单车轮胎的气……她干过很多次,也难怪顾青远将她归为男人婆一堆。

距离老家越来越近,谭诺晓止不住的手颤:“欢歌,要不,我和池池回北京吧。”

看来,谭诺晓经过这么些年,是真的变胆小了,天不怕地不怕都成为了陈年旧事。

“为什么,妈妈,我不想这么快回去。”说话的是谭池。

他从出生起,和谭诺晓辗转过两个城市一个是南京一个是北京,都是大城市,生活都不易,据说她以前再南京是一边在超市收银,一边自学护理,还要付钱给替她看管孩子的邻居。

地域不同,风景也不一样,孚城这么多年过去了,总体上变化不大,因为开发做旅游景区,原来的建筑风貌完整的保留下来。

见惯了车水马龙,霓虹璀璨的城市,谭池喜欢孚城这样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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