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与他的初见 - 他的笑容怪怪的/重生娱乐圈之妒我英才 - 纯青色 - 纯爱同人小说 - 30读书

☆、第31章 与他的初见

“rday!”“rday!!”

是夜。

欢呼和尖叫声一如既往,渐寒的夜风吹不散粉丝们的狂热。

“rday!”“rday!!!”

随着最后一首歌的尾调远去,台下的观众纷纷挤上前来……

“安可!安可!安可!!”

穿着黑色外套的帅气主唱一脚踩起麦克风,伏在麦前,笑容痞痞坏坏,“安可是谁啊?我可是陈昨啊!”

“陈昨!陈昨!陈昨!!”“再来一曲,再来,再来!!”“我们不要再见!不许再见!不许!!”

陈昨修长的手指握起麦克风,略微无奈的沙哑语调,“我可真拿你们没办法啊……”

“那么,今晚的最后一曲,《咒语》。”

你对我下了什么咒语,让我非你不可意乱神迷,

你对我下了什么咒语,让我把满世界的美好,都看成是你……

你是纯粹,你是温暖,你是高贵,你是……

我的爱人。

……

演出结束,疲惫的四人在休息室内东倒西歪,懒洋洋地拉着家常,活像一群瘟鸡,全然没了刚才的台上的风光闪亮。

“不知道小宁现在怎么样了?”闲聊间,不知谁提了一句。

陈昨撇嘴:“应该心情不好吧!没想到小宁宁居然垫底,有意思有意思,就算他唱得再难听,也不能这样连我们rday的面子都不卖一个,多丢我们的脸啊!”

“队长,现在该纠结的不是这个吧?话说你根本没上场啊!”率先吐槽的照旧是组合里的真相帝,吉他手偏蓝。

松垮的花衬衫露出大片胸脯,锁骨上垂着银色的十字架,是他一直戴的那条。照他的意思是,有个信仰,会比较容易把到妹子。

天知道信仰和泡妞有什么联系。

“队长,刀子嘴,豆腐心,不好。”随后加入吐槽的是组合里的冷面鼓手十夜。

他吐槽的特点,便是用几个简单的词汇,组成意义非凡的句子。黑发乌瞳,穿衣偏好黑色,这次的穿着也不例外。黑色的暗纹衬衫配上黑色长裤,一低头就可以融进黑暗。照他说,黑色是夜的颜色,神秘动人,可以吸引一大票妹子。

天知道黑色和泡妞又有什么关系。

“你们两个整天想着泡妞,这才不好,不好。”陈昨翻白眼,作为乐队的主唱,除了歌喉动人,他酷帅有型的外表也是加分点。

陈昨在台上可以让一大票妹子为他尖叫,在台下却只能惹来队友们的各种嫌弃。

懒散就算了,还自恋,自恋就算了,还邋遢,邋遢就算了,还智硬……智硬能忍吗?

“不行,我要去节目组那里投诉,这名次排得,让我陈昨的脸往哪里搁?”瞧瞧这智硬的程度,十夜和偏蓝已经吐槽无能。还杀到节目组去投诉,要丢人你自己丢去吧,千万别和别人说我认识你。

“小宁的实力,是有目共睹的。只怕是这圈子太不干净了,不适合小宁,他不进这个圈子,也好。”开口的是队里的键盘手,沉珂,由于较为年长,队里都尊称他一声沉叔。

说是年长,也不过三十七岁,比不得其他队友二十出头的年轻帅气,他的五官只能算作端正,明明是队里最不起眼的一个,却自有一股成熟男子内敛稳重的味道,叫人难忘。他社会经验丰富,头脑精明,脾气温和,很受其他队友的尊敬。

“就是,非要去那啥老子圈子,来哥哥身边唱唱歌不是挺好,大不了我退位让他做主唱嘛!”说着陈昨来劲了,拍着大腿,“赶紧打电话给小宁宁让他带着包袱过来投奔!”

“小宁没有手机。”沉珂说。

陈昨的气焰顿时消了下去,恹恹地,“我倒忘了这茬了。”

“你们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小宁的时候吗?”沉珂点起烟,开了回忆的话头。

“记得啊,怎么可能不记得,他这家伙突然跑上台来,可真是把我吓了一跳!”

偏蓝撑起头,回忆道,“那是……三年前的事了吧。”

“我怎么记得是去年?”陈昨纳闷。

“三年前,队长,你,不是队长。”十夜道破。

“嗯,是三年前。那时我们的乐队刚刚起步,还没什么名气,陈昨你当时还没有加入,我们当时的主唱还是阿申。偶尔会有几个酒吧邀请我们过去演出,那次,我们去了a市……”沉珂吐出一口烟,脑子里浮现出当日的情景。

那个少年进来的时候,他们正在营业前的酒吧里练习,为几个小时后的演出而做准备,谁也没有注意到他的身影。

“逃离安静。”突然响起的声音打断了他们的练习。

“你这小鬼哪里来的?怎么会知道我们乐队曲子的名字?”偏蓝正疑惑着,突然少年跳上台站到了他面前,目标是他手中的那把吉他。

“这把吉他还在啊!”“不要乱摸好不好,搞的你认识这把吉他似的,这是我的东西唉!”偏蓝极力挣扎,还是被扑个正着。后方的十夜瞥过来,那是看热闹的目光。

少年抚摸着那把白色的吉他,开口请求道,“能不能让我弹一下?”

“不行!”当然是拒绝。偏蓝伸手夺回吉他,少年的眼里明显地闪过一丝失落。

偏蓝没好气地,“我说,你这小鬼到底想干什么啊?”

“阿蓝,把吉他给他。”高瘦的男子叼着烟上台,是刚刚到后面去接电话的主唱阿申,他挑着英气的眉毛,笑容意味不明。

“队长,你干嘛?”嘴里抱怨着,偏蓝还是乖乖松开手。

彼时的沈冬宁,十三岁,骨架纤细,套着一件过大的蓝色的t恤,还未长开的稚气的面容,已经可以用秀色可餐来形容。至少,当他抱着白色的吉他,挺拔地站在灯光下拨动手指的时候,真是美如画……

他的指法很是生涩,但那首《逃离安静》的谱子却弹得很准。不知为何,让人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他似乎越弹越熟练,这种熟练并不是长期练习造就的手感,更像是慢慢摸清了自己的轨道,找到了那被遗忘被荒废的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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