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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典待选作品:第24章云淡风轻

《麒麟》特典待选作品:第24章云淡风轻

夏明朗躺在雪白的病房里,枕着雪白的枕头,眼中唯一鲜活的颜色是窗外的蓝天白云,悠哉悠哉地飘着,特别闲适舒雅的样子。

当然夏明朗也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能这么笃悠淡定地看云看天看花看鸟,而不是整天面对着一张张血气方刚鼻尖上还冒青春痘的小伙子。

以往就算是受伤,躺在医院的时候也早就忙开了,一轮一轮的审查不会给人这么多时间去想理由和借口,夏明朗身居要职,更是不可能在别人都忙的四脚朝天的时候悠闲地睡大觉。

但有些时候事情就是这么的寸,天大的事儿都让别人给兜住了,本该是台风眼中心风口浪尖上的夏明朗,居然被边缘化了,于是只能在医院里过起了闲的能淡出个鸟的有人服侍的日子。

腿上的伤飞了两次国外,治得也差不多了,夏明朗现在每天除了做复健,最大的盼头就是每天都很忙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现的陆臻。

说到陆臻,他现在是真正的忙,基本上就是工作地点和医院两点一线,夏明朗瞧着心疼,却也无法,既不能劝陆臻说我没事儿你少来点儿医院吧,更不能劝他荒废工作专心陪着老公得了,因此心疼归心疼,除了心疼却也给不出更多。

陆臻手掌摩娑着夏明朗粗糙而有些消瘦的脸颊,有时候会心疼地亲一下,告诉他,你已经给了我全部的爱。

是的,对于他们来说,有足够的爱便能撑过一切的苦难。

这样的感情多好,他们不会因一切如权利金钱之类的世俗原因而争吵,足够的深爱给了他们彼此足够的坚定。

夏明朗望着窗外白云朵朵,咧开一口上好的白牙,笑的极为纯粹而明朗。

当一切事情都变得简单,幸福也单纯而透明,于现在的他而言,陆臻已变成他生活的重心,这样真的很好,他喜欢这种心里被陆臻填塞得满满当当的感觉,没有了一切的琐事,没有民族大义,不与整个社会为敌,只有陆臻。

陆臻在晚上八点的时候兴冲冲地拎着盒饭跑进来,夏明朗刚刚挂完今天的点滴,瞧陆臻满头大汗的,就着病号服的袖子就给他擦了擦。

陆臻灌下一大杯凉白开,才抹抹嘴对夏明朗兴高采烈地说:“队长!我刚刚问过傅医生,他说可以允许你明天下午出门半天!”

夏明朗有些意外,“我没说要外出啊。”

其实,他想说的是,没有你在我身边我一个人跟个傻帽儿似的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北京城里能干啥呀!还不如在医院做做复健。

“哎!”陆臻神秘兮兮地凑过去,“我同事听说我的老上司来这儿了,一个个都好奇得很啊!”

“好奇我干啥?老子又没长三条胳膊六个眼睛的。”夏明朗一听就知道,准是陆臻这小子逢人就吹。

陆臻最爱干这事儿,把自个儿男人夸得天上有地下无,他自己也会倍儿有面,在心里各种得瑟。

陆臻特别骄傲地扬扬脑袋说:“老子要让他们看看!谁家的老婆能比得上我的!一天到晚穷得瑟的,好像谁家没老婆似的!”

夏明朗失笑,拍拍陆臻的脸颊,一本正经地说:“嗨嗨,哥们儿,醒醒!醒醒了!”

陆臻一把按住夏明朗指节分明的手,在他掌心里蹭了蹭,用夏明朗熟悉的那种明亮带着希望的眼神看着他。

夏明朗把陆臻这些天来也日益瘦削的脸拢在手里,渐渐也不再笑了,凑到前面去和陆臻抵着额头,轻轻碰了碰他的嘴唇,“宝贝儿,你辛苦了。”

陆臻有些讶异,因为这苦真的不知该从何说起,要说苦,当然是这些天保守病痛折磨和心理重建的夏明朗更辛苦。

但他很快也释然了,大约在双方眼里,都是舍不得自己的爱人吃一点苦尝一点累的。

陆臻有时候也觉得,正是因为他们疼惜彼此的心情自始至终从未改变,所以爱情浓度也一如既往。

有句话是叫情到深处无怨尤,这不难,难的是遇到那个让你心甘情愿无怨无悔付出的人。

遇到夏明朗,是一生的幸事,陆臻无数次这样庆幸着。

“那,去不去?”陆臻小声问道。

夏明朗乌沉沉的眼中落满星芒般的笑意,凑在陆臻唇边,说了一个好字。

北京城上空污染严重,然而陆臻擡头看去,却看见几颗极明亮闪耀的星子,那就像夏明朗的眼睛,透亮,让人想要摘下来,捧在手心里放在衣服兜里宠着保护着,却又舍不得就这么陨落了那颗星,只能赔上自己,与他一同万古长存,直到坠亡。

“夏明朗,以后咱俩死在一块儿好不好?”

陆臻窝在夏明朗怀里,突然闷闷的来了这么一句。

夏明朗低头看看他,笑,“好啊,死了埋一块儿,谁也别落下谁。”

然后他们都笑了,意气风发锐气逼人的样子。

第二天陆臻是请了假的,一大早就奔向医院收拾自家帅得掉渣的男人,从上到下地换了他那一身的病号服,夏明朗往那夹克衣领上一看,还是那个牌子,s&k。

“我说,你小子还真是喜欢这个牌子啊!咋什么衣服都给我买这个牌牌的啊!”夏明朗忍不住有些好奇,他从来也不记得陆臻跟他说过这么一嘴啊!

没想到陆臻闻言诧异地看他一眼说:“不是你喜欢这个牌子嘛?你喜欢我才一直给你买的啊!”

“我?”夏明朗指着自己鼻子,瞪着眼睛道,“老子啥时候说过喜欢这种连名字都娘们唧唧的牌子啦!你小子,净瞎编排。”

“这不是你……”陆臻想起这个牌子的来由,不禁慢慢地有点脸红,瞅着夏明朗那张老脸,特别不好意思的样子。

“恩?”夏明朗看陆臻这表情就知道这小子心里九曲十八拐的肯定又想到啥了,苦于夏明朗同志比陆臻多活了五年,脑子里也多装了五年的记忆,实在是不能像陆臻那样事无巨细地全部记得,只模模糊糊记得好像是几年前开始,陆臻逮着机会给他买衣服的时候就会认准这个牌子买。

陆臻咧开嘴,傻呵呵地笑了一下,说:“那个,就是我受伤的那次嘛!那次,我一醒,就看到你,恩,你站在我床边上,恩,低着头看我的样子,那时候特别帅!真的!特别帅!”

夏明朗一皱眉,没怎么费劲就把陆臻说的“那次”从记忆里翻找了出来,一翻找就看见记忆中的陆臻煞白着一张小脸儿,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样子,至今仍然心有余悸。

是那次?夏明朗依稀记得那次自己被小护士勒令着从里到外换了身儿衣服,好像买的就是这个牌子,叫什么s&k的,当时以为是外国的,后来才知道是香港的。

夏明朗恍然大悟,看着又有些不好意思的陆臻,有些惊讶,又很是高兴的样子,将陆臻的脑袋按进自己怀里,用力撸了两下,没说话,就是紧紧抱着,喜欢那种胸膛与胸膛紧紧靠在一起的感觉。

总有些人和事是存在于意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的,当出现在你身上的一件衣服也被对方牢牢记住并且珍藏在脑海里的话,那种满足感和灵魂的饱满,让人似乎能忘记一切的世俗烦忧,只想牢牢守护眼前的花火。

“队长。”陆臻仰起脸,眼中有着明润的光,夏明朗一直觉得那就像两颗最难求得的宝石,看着他,忘记自己也无所谓。

“干什么?”夏明朗厚实的嘴唇亲吻他的额角。

“没什么,叫叫你。”陆臻笑了,很美好的样子。

陆臻没有开军牌的车,而是租了辆夏明朗喜欢的北京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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