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 - Black - 二月萧瑟 - 纯爱同人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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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不管那究竟是哪种意思的推倒。自从那日与地龙狭路相逢,双方建立亲切友好的合作关系以后,地龙就成了她身边的幽魂。但同爱情小说中常见的“你救了我就就爱上你”的玛丽苏缘由截然不同,地龙总在他周围晃荡不是因为她,而是因为她哥丽兰。

但也不是因为地龙看上丽兰了。

说得简单点,四个字:臭味相投。

地龙最讨厌上学。

正好,丽兰哥前世也最讨厌上学。

地龙学过武术,最喜欢打架。

正好,丽兰哥前世也学过武术,也最喜欢打架。

地龙业余活动是打游戏。

正好。丽兰哥前世业余活动也是打游戏。

地龙第二个业余活动是泡吧把马子。

正好,丽兰哥前世的第二个业余活动也是泡吧把马子。

切磋是必须的。

感情极好是应该的。

宁柠在一旁担心不知何时地龙会成为她哥夫哥【注:同姐夫哥】也是理所应当的。

“我和地龙???哇哈哈哈哈哈哈!小妹……我是男人耶……”

对宁柠的担忧,丽兰哥是这样回答的。

“我和丽兰???哇哈哈哈哈哈哈!丫头……那是我兄弟……”

对宁柠的质疑,地龙是这样回答的。

宁柠:“……”

为何听了这两人的解释,她更觉得危险呢?

虽说同地龙称为好友后她再也不用担心一个不留神她就同丽兰被龙王社团灭了。但是,为何成日在她身边转悠(确切说是在丽兰哥身边转悠)的人不是水龙呢?

而水龙对地龙成日黏着她(其实是黏着丽兰哥)究竟会如何想呢?

水龙的态度过于暧昧,她想要靠近的时候,他就远离,她想要离他远远的,他又靠近。宁柠看不透。

但风龙那张面瘫苦瓜脸却成日摆在宁柠面前,苦瓜脸旁边,少不了唯恐天下不乱的火龙。

至于黑龙。某一日,他沉着脸找来地龙,问他是否愿意让丽兰同自己解除婚约,而成为他的未婚妻。

“在我心中,她就是一爷们!是我的好兄弟!”地龙是这样回答的。

本以为可以顺利摆脱以前温柔高贵的女神现在疯癫爷们的未婚妻的黑龙闻言很是受伤。

听说这件事的宁柠很崩溃。

对宁柠来说,丽兰哥同地龙关系极好其实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困扰。毕竟地龙是四天王中唯一一个正式露面的。这段时间来,街上、特别是九龙的地痞看见她就自动鞠躬,一副小弟拜见大哥马子的恭敬模样。九龙是地龙的地盘,小弟尊敬大哥的“马子”是必须的,虽说安全感倍增,但……

宁柠并不希望自己同这些男人有太多的牵连。

尤其是这一个!

放学后,丽兰哥的爸爸打电话来让她早些回去,说是待会儿黑龙又会去她家拜访。见黑龙是丽兰哥必修的功课之一,虽很不爽,但却不得不去。

剩下宁柠,刻意避开地龙手下常出没的地方,她绕着远路回家。

路边有一家花店。

新到的香水百合气味芳香浓郁。宁柠想到了阿云。香水百合是阿云最喜欢的花。心里很清楚阿云并不喜欢自己,但宁柠并不愿同阿云继续这样过下去。

毕竟她不是安琪儿,对阿云没有那么深的仇恨。

选了一束香水百合,包扎好后才宁柠才很俗气地发现自己没带钱,卖花的女人很生气。若是按照言情小说的套路,这时候男神就会从天而降,一捆百元钞票砸在卖花女的脸上,当即买下这间小小的花店,让卖花女成为女主脚下的踏脚石!

当然,这是按照狗血言情的套路……

望着卖花女那张红艳俗气、唾沫横飞的大嘴,几次想要插嘴却总是被高声淹没的宁柠索性一言不发,开始在脑中复习今日的功课。

她是孤儿院里长大的孩子,自小若是碰见不想听又不得不听的话的时候,就自我排解,将那些难听的话挡在脑外。如果不这样,就不能装作快乐的生存。

而今的她有心脏病,绝对不能同这个女人动手,甚至连吵架都不行。

怒骂声终于变小了。估计那女人也累了。

宁柠准备开口。

“怎么了,阿红?”一个脖子上露出明显纹身的光头男人突然叼着一根烟出现,身后跟着两个头发染得姹紫嫣红的半大小子。宁柠觉得这情节实在是太俗了。在香港就一定得遇见混混吗?

她本转身欲走,但转念一想,反正也逃不掉,索性站在原地,冷冰冰地望着那脖子上挂着一根狗链子般的金项链的五短身材男人。

这刻宁柠却走神了,她想到了四天王,同样是黑社会的,怎么这男人同四天王差距怎么那么大呢……

难道四天王是凭借长相上位的?

靠近宁柠,墨镜男正欲发火,忽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取下眼镜,又仔细看了看宁柠,咧嘴大笑,露出满口的黄牙:“哎呀!!宁小姐,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啊!”

“……”

她早该想到的,在这个世界,道上的,不是龙王社的就是白虎会的……这里是九龙……自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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