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 引郎入室 - 云吉锦绣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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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我说我喜欢你,夏之晴,做我女朋友,好吗?”

我喜欢你。

做我女朋友,好吗?

我喜欢你。

做我女朋友,好吗?

当宋安辰说完这句话,夏之晴那脑容量本来就不怎么够的大脑顿时就当机了,脑海里只剩下这两个句子,好像放大的电影屏幕,在脑海里来回不断地播放着。

谁能来掐她一把,这到底是不是她在做梦?

虽然今天中午在厕所里面,她通过种种迹象,推测出宋安辰可能喜欢她的结论,可是那也只是推测,她转个头,一认真工作起来,就将这个结论丢到了天边去,而今晚跟林琛聊天聊得那么high,更是完全没有想起宋安辰这号人物来。

可推测的东西忽然变成了事实,她的小心脏有点负荷不过来。

这宋安辰该不会是在玩她吧?他是新来的总监,未来的*oss,他要什么美女没有,为什么会看上她?她虽然长得算是个小美女,可顶多也只是个中偏上的水平,就在整个公司里面,她也没能冲进前三名去,而是排到了最危危可及的第十名,可见她的自知之明跟观众的眼光是一样雪亮的,所以她没法说服自己,宋安辰对她一见钟情,再见痴情。

如果不是喜欢外表,那剩下的就是日久生情,莫非他是在搬进来后,才被她独特的人格魅力给吸引了?夏之晴脑洞大开,乱七八糟地做着各种猜测,宋安辰修长的凤眸看着她,嘴角抿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弧度。

他微微低下头去,用低沉诱惑人心的声音道:“恩,小晴儿,你是答应呢,是答应呢,还是答应呢?”

夏之晴的脑子就跟一团浆糊一样,此刻估计放上一百万的支票在她面前也无法挽救她感人的智商,她被迫抬眸看着放大在眼前的脸,深邃的凤眸,挺拔的鼻梁,白皙好到连女人都要嫉妒的肌肤,这男人简直就是个妖孽,若是她替天行道,将他拿下,算不算功德无量呢?

宋安辰眼皮微微垂着,鼻梁上映着浅浅的灯光,看着她红润有光泽的红唇,勾唇轻笑道:“小晴儿你不说话,我就当做你选择了第一个”

她仅剩的像绿豆那么大的一丁点理智告诉她,要摇头,于是她摇头了。

宋安辰笑,“那第二个了?”

她又摇头。

宋安辰眼波流转:“第一第二都不行,所以你想选最后一个?”

她的睫毛很长,扇形的眼睫毛眨了眨,其实她压根没听清楚那三个选择是什么,只是觉得前面两个不行了,那第三个肯定行,于是她点了点头。

“好孩子。”宋安辰眼眸一亮,用拇指轻轻地摩挲着她的下巴,慢慢游移到她红润的唇瓣上,若有似无的碰了碰,“既然我现在是你的男朋友了,以后吻你,就无需事先申请了吧?”

宋安辰说完,不给她消化的时间,头渐渐俯低下去,眼看着就要碰到那让他无比眷念的红唇时,夏之晴的脑海“叮”的一声,理智和智商在那么千钧一发的时刻突然回归了,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手一挡,刚好将宋安辰的嘴唇和自己的隔绝在一掌之间。

“恩?小晴儿,你这是什么意思?”

夏之晴秀眉一挑,伸手一推,机灵地跳出宋安辰的包围圈,指着他骂道:“你卑鄙!”

宋安辰定定地看着她,“我怎么卑鄙了?”

“你居然……居然用男色来勾引我!”

闻言,宋安辰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他嘴角抿了抿,压抑住想笑的冲动,“小晴儿,我可以这话当做你在恭维我有魅力,而且你还被我吸引的意思吗?”

夏之晴眨了眨眼睛,不想承认,但又不得不承认,这妖孽的确有魅力,而且她的确被迷地不要不要的,但要她亲口承认,那是impossible的事情,“刚才不是说过了吗,你不能随便亲我!”

宋安辰的凤眸在灯光下很黑,很明亮,“刚才是刚才,现在是现在,刚才你还不是我的女朋友,可是现在我是你的男朋友。”

这话说得有多绕就有多绕!夏之晴差点又被绕进去了,不过也就是差了那么一点点,她还是清醒的,她想了一会,把逻辑给理清楚了,“你个臭不要脸的,我什么时候答应做你的女朋友了?”

“就在刚才!”

“不可能!”

“你刚才选择了第三个,答应做我的女朋友,小晴儿,这可是你自己选择,大家都是成年人,言出必行,这总的有吧。”

她就是没有,何况她刚才压根就没有听清楚他所谓的三个选择分别是什么,“我刚才压根就没听清楚你的三个选择是什么,所以不能算数。”

“没有听清楚就答应了,小晴儿,你这样强行夺理,真的好吗?”

不好也得好!“我不管,反正我不愿意做你女朋友,就算刚才答应了又怎么样?答应在一起,难道还不能分手吗?人家结婚还能离婚呢?既然你一定要我承认,那我承认就是了,刚才我的确答应了,可现在我又改变主意了,我要甩掉你,跟你分手!”

宋安辰差点一口气喘不上来,都说女人不可理喻起来,什么道理都没得讲,他今天可算是见识到了。他真想不管她的意愿,将她扛起来摔在床上,来个霸王硬上弓,然后生米煮成熟饭,看她还能不能反悔,可是会那样做的人是强盗,咱们都是有身份证的文明人,这么黄这么暴力的事情他肯定是不能做的。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耐着性子问道:“那小晴儿你能告诉我,你反悔不想做我的女朋友的原因吗?”

夏之晴闻言,愣了愣,为什么?对啊,为什么呢?夏之晴打量着眼前身高一米八三,拥有者八块腹肌的宋安辰,这妖孽,要颜有颜,要身材有身材,论家世、论工作,论地位,都远远甩她几条街,用老祖宗的话说,他们俩不是门当户对的,如果跟他在一起,那她就是踩到狗屎运,麻雀变凤凰,对她来说她是完全不会有亏的这个说法,她可以用一条黄瓜打赌,如果拿这个问题去问林悠,她肯定会说,宋安辰是瞎了眼,那她为什么不愿意呢?

“恩?小晴儿,为什么?是不能告诉我,还是你根本找不出理由?”宋安辰看她打量着自己好久,却一句话也没说,第一次有点猜不透她的想法。

夏之晴别了他一眼,有些不耐烦地命令道:“你别吵,更不准逼我!你让我好好想一想,顺便组织一下语言!”

宋安辰愣了愣,到底是他太小看她了,一直把她当成无害的小白兔,还是她的骨子里面本来就隐藏着这么女王的基因?也对,都说虎父无犬子,苏老太那么彪悍,她生出来的女儿怎么可能太小白兔呢?她平时之所以会如此小白兔般软萌易推倒,应该是从小被苏老太和夏之初两座大山的欺压下而导致的,可是老虎始终是老虎,虽然没了爪牙,但骨子里面凶残的本性是不会改变的。

而夏之晴这边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忽然强攻起来的气势和女王的口吻,她站在那里冥思苦想,最后索性走到沙发上坐下来想,第一次她对一个问题如此深思熟虑,也是第一次她的大脑转动得如此快速。

她在大脑里面罗列出宋安辰的所有优点和缺点,然后进行对比:

优点:高、富、帅,有腹肌、是公司未来老板(可以包庇她)

缺点:太霸道、不体贴、是公司老板(天天见面,很容易腻)、太腹黑(智商辗压太严重,这段时间来好像经常算计她)、克星(遇见他后,就没有发生过一件好事情)

这么罗列了一大段,优点和缺点竟然势均力敌,都是五个,可是仔细一品味,胜负却有了分晓。

他的优点,都是表面的东西,譬如他的帅,他现在的确帅得惨绝人寰,可是二十年后,三十年后呢?他还能这么帅吗?肯定不行,在这个世界上,科学家还没有研究出抵制岁月的药,任何人都逃避不了岁月的流逝,三四十年后,他再帅,也只能是一个有着老人斑的帅老头。而像钱、老板这种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有钱固然很好,但金钱并不是拥有幸福的保障,在这个社会上,有多少人有钱却依然活得很不快乐?有多少夫妻,能共患难,却不能同享富贵?

她虽然不富裕,但不愁吃穿,偶尔还能买点自己的心爱之物、偶尔旅游一下,至少在心灵上她过得很富足,如果能找个对象是很有经济实力,那当时是锦上添花的好事,可是没有,那也没有影响,一个女人最重要的不是找到一个金山来依靠,而是要让自己变成金山,这世界上只有自己才是最靠谱的。再说了,按照我国现在的婚姻法,双方婚前买的房车都属于婚前财产,跟他这么有钱的人在一起,就算能走到结婚那一步,谁知道他会不会要她签什么婚前协议呢?有钱不都喜欢来这一套吗?

而反观他的内在部分,那简直是差得一塌糊涂,让人无法直视,不管是拿出哪一条,都是她无法接受的。

太霸道:讲白了就是直男癌,大男人主义,小说里的霸道总裁的确迷倒了一大片的小女生,可是生活又不是小说,谁愿意找个男人过日子,总是规定你不准做这个,不准做那个,现在是二十一世纪,明主的时代,谁也不是谁的奴隶,男女在一起是应该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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