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逢 - 僧尼成双 - 暮兰舟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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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逢

?正月二十,姜府。

离和然镜见面就差二个时辰零一炷香时间。据幽闲计算,她已近五个月零十三天零三个半时辰零二柱香没见过这个和尚情人了。

幽闲今日起得比鸡早,对着镜子换了一套又一套的礼服,就是找不到一件她嘴里说的“完美无缺”的哪一件。

顾念久端着米酒炖桂花汤圆进来,蔷薇无聊的打了个哈欠,朝幽闲撅了撅嘴,又指了指自己的肚子,潜台词:又困又饿,你该打扮完了罢。

“不行,这套粉色太平常了。”幽闲转了个圈,八面镜子从各个角度看着自己身影,毫不犹豫的脱下,接过顾念久递过的汤圆米酒,不忘吩咐:“你们都去吃早饭,待会再试下一件。”

顾念久摇着折扇,叹气:“唉,你到底想要打扮成什么样?今天文武大臣加上皇亲贵族加围观的平民百姓近十几万人迎接南焰国使者然镜,你即使穿成一朵花他也看不见你啊。”

幽闲捧着碗,星星眼:“他会的,纵使千万人又如何?他还是会在人群里一眼认出我来。”

恋爱的女人是白痴,小尼姑也不例外。

顾念久打趣道:“你干脆光头骑马,大声叫‘和尚,你还记得庵堂里啃猪蹄的小尼姑么?’,说不定他会看见你哦。”

幽闲白了顾念久一眼,今天她心情很好,一心只想见然镜。

蔷薇不怕死的跟上一句:“脱光衣服骑马裸奔得了,别说是然镜,佛祖都能看见你。”

幽闲心情依旧很好,她拍拍手:“杨憧,管好你的小妾!关小黑屋,明天中午再放他出来。”

杨憧领命,扯着蔷薇的胳膊就往外拖。

“呀咩代!呀咩代!”蔷薇奋力挣扎,狗皮膏药般抱着桌腿不肯走,大声叫屈:“小尼姑有了和尚就忘了我,那和尚是替她弟弟娶媳妇儿的,不是来娶你――呜呜。”

这还了得,戳到了公主的痛处,蔷薇,你活得不耐烦了是吧。杨憧连忙捂住蔷薇的嘴,将他强行抗在肩膀上,关小黑屋去了。

所谓小黑屋,就是杨憧卧室里的密室,不是牢房――幽闲不会舍得让他进牢房。

“你发什么神经,公主护你,你也不该如何大胆!”将蔷薇扔到角落的软垫,杨憧扮作大灰狼威胁:“再这样下去,公主迟早有一天把你发回原籍,永远待在扶桑岛,天天只有生鱼片吃!”

“呀咩代!呀咩代!”蔷薇习惯性打滚,一头撞在角落石墙上,鼓起碗大个包。他也不叫疼,只是蹭着墙角坐起来,冷冷的看着杨憧。

“唉!”杨憧叹气,将靠垫塞在他背后,还替他揉着头上的包,小黑屋在地上,不能生火,石墙冰冷,杨憧的手很暖。

“我喜欢她。”蔷薇木愣愣的呆看着前方,“我就是喜欢她。”

“谁?”杨憧明知故问。

蔷薇,“就是她。”

杨憧无语片刻,安慰道:“你呢,要学会含蓄,喜欢一个人是很辛苦的。”

蔷薇,“我爱我的,她爱她的,我们之间不可能有交集。其实我觉得一点都不幸苦,只是有的时候觉着这里很痛。”

蔷薇指着心脏,“今天,这里就很痛。”

杨憧,“所以你就放肆说那和尚不是来娶尼姑?”

“嗯。”蔷薇点头,“我是故意这样说的,因为幽闲一定会命令你管好我。谢谢你把我关在小黑屋,否则,我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

杨憧看着蔷薇,萌生一股杀气,“你要对和尚动手不怕伤了幽闲?”

蔷薇茫然,“我不知道,真的。”

杨憧,“我喜欢你。”

“这个我知道。”蔷薇无可奈何,“你还喜欢幽昙那丫头呢。”

“在大漠盗贼城那会,你还喜欢过幽闲。”说到最后两个字,蔷薇声音越来越低。

杨憧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我不是来告诉你我喜欢什么人,我只是想明确的对你说:‘你,我喜欢,幽昙,我也喜欢,但是我不会舍命保护你或者幽昙,我以性命相护的,只是幽闲一个人,如果你要伤害到他,那么,我会不留任何情面对动手’这是底线。”

蔷薇听得有点晕,而后还是明白过来了,他说:“你真是个怪人。”

杨憧脸色一沉,“你也好不到哪里去。”

糟糕,我忘了他是个“一剪没”,又无意说到人家的痛处了,蔷薇转换话题:“如果我要杀然镜,你管不管?”

杨憧摊手,“我懒得管,这不是我的职责范围,不过,你能确保过得了无寐师太和十方和尚那关?”

蔷薇很认真的说:“我有八成把握。”

杨憧,“随便,反正我不会出手帮你。不过,如果幽闲要我阻止,嘿嘿,你最好老老实实收手。”

蔷薇蹲在墙角画圈:“我早想过了,我不杀然镜,她不会喜欢我,我杀然镜,她也不会讨厌我;我不杀然镜,她喜欢然镜,我杀然镜,她还是喜欢然镜;我不杀然镜,我的心有时会很痛,就像今天,我杀然镜,她的心会痛,我也会痛――说到底,杀然镜对我而言弊大于利,可是,我就是放不下杀他的念头!”

杨憧对手指:“好纠结啊!你就不能活得简单一点吗。”

蔷薇悲愤摧地:“我就活得太简单了,每天守在她身边,听她说话,闻着她的发香,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任由她挑灯夜战给和尚写信。”

杨憧,“兄弟,对不起,我帮不了你。”

蔷薇长叹:“爱情可以是一个人,单相思,一个人默默爱一辈子也没什么;爱情也可以是两个人,相爱相守一辈子;三个人的爱情就是一把匕首,刺痛的永远都是那个没人爱的第三者。”

杨憧充满崇拜的眼神看着蔷薇:“……。”

爱情是个神奇的药剂,可以让蔷薇这种半文盲顿悟成哲学家。

当夜,杨憧忠心耿耿在小黑屋守着蔷薇不让他出去惹祸,蔷薇守着一盏油灯写日记:

“正月初四,杨憧说,今天初春的小雪比以往的时候来的更早一些。今天晚上,我的雇主要见她的老情人了,他们见面后会做什么呢?哼,依雇主的秉性,她肯定会先扑倒和尚,扯掉他的衣服,粗暴的啃过去(此处省略五百字)。”

“我很伤心,如果时间可以重来,能不能让我早一点见到她?或者,老天让她生在扶桑国,我们在樱花树下相见,我舞剑,她弹着三味线;我钓鱼,她剥生鱼片,我蘸着芥末酱,她蘸甜面酱.”

“嗯,写到这里,觉得肚子好饿啊,杨憧怕我逃走,连食物都不出去拿,说明天中午吃顿好的。其实,有什么东西能够比幽闲更好吃呢,如果她是我老婆,我就银盆洗手不干杀手这行了,不杀人,杀猪总行吧,每天吃完晚饭,冬天我就早早去暖床,夏天赶蚊子擦凉席,然后抱着老婆睡觉(此处省略一千字),呃,我的脸好烫啊,这篇日记不能让任何人发现,干脆,我烧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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